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论第六部》(感知对话录、111)
生存者:
把人体放大若干倍是一个世界,把世界缩小若干倍就是人体,这是恰当的比喻吗?对于人类来说,人与人的关系就像人体组织细胞与细胞之间的关系,猛一看,这比喻没什么特别,仔细一看,让人恍然大悟,人与人的关系是有物理性关联的共在关系,这就是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远远超过了我们既有的认识,整个人类是一个“共体”,个人是这个“共体”存在的“细胞”,这种认识大大突破了原有人的概念,个人并不能独立存在,就跟一个细胞不能独立存在一样,这个观点重新定义了人的属性,也重新定义了物种的属性,这是人类认识自己的极为重大的突破吧?
感知者:
正是如此,早先我们对物种的认识和人类自身的认识都错了。我们一般认为是个体的生物组成了同一物种,就如同说:单个细胞的组合构成了人,和人体有若干的细胞,这差别不大的表述,都有大不相同的意义。是独立细胞的集合构成了人,还是人体组织是并不独立的若干细胞构成?这是两个不同的物理概念,即人体组织的细胞是独立存在的,还是必须整体性存在?同样的细胞,以独立方式存在和以整体的组织方式(共同方式)存在是完全不同的物理状态。相对于生物物种,物种是以单个的独立存在,还是必须以同种的群体方式存在?世界上有单一个体为某物种的案例吗?我们一般认为,物种们聚集在一起,只是为了觅食与繁衍后代,仅仅是这样吗?生物为群、为种仅仅是觅食和繁殖的需要?我们看见生物的活动现象,认为生物都在或可以互不相关的各自独立生存吗?生物必须以“种”相存还是无须以“种”相存?同“种”生物的“同种”有什么含义?同种只是许多相同个体的聚拢,还是不可单独存在的共体?不要小看这其中的关系,这不仅是一个生物学的问题,这关系到存在在怎么存在的大问题,这是我们至今都没有意识到的重大问题,是存在性质与存在关系的根本性问题。
我们可能认为:一只鸟、一条鱼、一个人是可以单独生存的,它们在理论上就是独立生存的,无须作为鸟类、鱼类和人类,这个“类”仅仅是作为生物学的区分,没有存在的实际意义?鸟无须别的鸟,鱼无须别的鱼,人无须别的人就能够生存下去?一个细胞无须别的细胞就能独自生存下去?它们成类、成种群存在只是因为量的区别?它们以种群存在只是集合起来更有生存能力和更容易获得生存利益?说得更透彻些,同种生物之间只有伦理关系没有物理或生理性关系?两个同种生物个体之间没有除生殖以外的生理性关联?
说得更直接,就是生理性只在生物个体的体内运行,而与体外的存在事物无关?显然这是不对的,同种细胞与细胞的关系岂只有伦理关联?它们之间有多种联系关系,可谓千丝万缕,我们只认识到其一二而已。同种的鸟与鸟、鱼与鱼、包括人与人,除伦理关系外,尚有千丝万缕的物理性即生理性关联,我们尚未意识到而已,这种同物种的个体之间的关联远远超过我们的认识,也就是说,排除伦理意义,同种个体之间必须有相互依赖的共同关系才能续存,同种个体必须依赖别的个体才能存在,这是存在的铁律。认识到这一点,其重要性不仅只改变了生物学,它会改变整个世界,会改变我们对自己的全部认知和产生对人与人关系的全新看法。尤为重要的是,生物们并非是单个独立的存在着,我们人类也并非每个人毫无本质关联地各自生存着,没有群体的共同性,生物会很快灭绝;没有人们彼此的共同存在,我们个人无法存在下去。
但是,生物界一如既往,数亿年直至今日都保持着同物种的绝对共同性,而我们却从某个时间段,即建立生命意识以来,就完全丧失了这种不可缺失的共同性,我们竟然以个人生命的独立存在而生存到今天,这正常吗?这种个人生命的独立存在会继续长期存在下去吗?这种个人独立存在带来了什么问题?我们该怎么办?(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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