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时期,南安地区有个小老百姓犯了逃避捐税的罪,按理说这个罪并不致死,但是当地的长官王逵却一定要判他死刑。
原来这个小百姓曾经得罪过王逵,这回有把柄落在人家手里,自然公报私仇要至他于死地。
当地官员大小近百人,无一人敢得罪王逵为那个小百姓主持公道。
当时周敦颐正好在南安做一个管刑法的小官,他坚持认为不该轻罪重判,几次三番当面和王逵讲理。
王逵非常生气,认为周敦颐卷了他的面子,于是大发脾气,对周敦颐横眉冷对。
没想到周敦颐根本就不买王逵的账,不管他怎么威胁,只是从容平静地应对,但就是不让步。
王逵没办法就找人去周敦颐的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打感情牌。周敦颐很生气,对来劝说他的人说:“以枉杀无辜去取媚上级,敦颐决不干。王大人既然固执己见,敦颐愿即日辞官归乡。”
王逵也怕事情闹大,最后就只能不了了之,那个小百姓该领什么罪就领什么罪,保住了一条命。
周敦颐的许多上级都非常敬佩他的人品,私下里拜他为师,平时在衙门是上下级,出了衙门就是师徒。
彼时社会风气不好,尤其是官场特别黑暗,周敦颐的学生们常常倒苦水:同流合污良心不安;想抗争却力有不逮,甚至会给自己带来灾祸,左右为难之间内心非常痛苦。
周敦颐对此很有感触,于是写了篇咏物抒情、托物寄意的小品散文《爱莲说》,“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便是该文中的名句。
人这一生很难按照自己的意愿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大多数人都活成了浮萍,没有了内心的坚持也就等于没有了根。
别说在古代,现在的人也同样如此,随波逐流似乎是一种人性的本能,扎根于人心深处。正因为如此,周敦颐这样能坚持自己初心的人就更加可贵、可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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