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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市司法局行政工作总结范文

发表于2019-07-15 09:54 | 被阅读10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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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年,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抢抓机遇,奋力争先,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省市司法行政部门领导和区领导等先后实地调研并予以充分肯定,中央电视台、《浙江日报》、《浙江法制报》、《杭州日报》等中央、省、市媒体多次予以报道。

    一、工作总结

    (一)围绕基层在先,基层基础建设跃上新台阶

    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着力打造基层综合服务平台。

    一是打造规范化司法所。全面启用司法行政业务管理系统平台,司法所工作实现信息共享、统一管理、规范运作。积极参与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评选,着力提升基层综合服务能力。湖墅司法所被评为“四星级规范化司法所”,米市巷司法所被评为“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复评通过省级“满意站所”,5个司法所被评为区级满意站所。

    二是建立钱江商贸市场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全省首个专业市场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服务室和调解室,聘请律师和调解员常驻办公,主动为市场、商户、顾客等提供矛盾化解、法律咨询等7项服务,在电子大屏定时滚动播放法律宣传片,营造依法诚信的市场氛围。

    三是建立映月社区法律服务中心。区司法局联合区法院在映月社区建立了全省首个社区法律服务中心,开设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站、律师工作室和巡回法庭,不断拓展“组合式”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四是建立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该中心是XX市主城区首个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设有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四个服务窗口,配备4名机关干部常驻办公,每天安排1名律师轮流值班,提供“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自运行以来,已解答法律咨询2774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3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60余万。

    (二)落实首要标准,社区矫正工作有新举措

    (略)

    (三)坚持调解优先,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成效

    充分发挥“大调解”工作优势,不断提升调解工作社会影响力。

    一是开展矛盾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和“两排查一促进”专项活动,深化诉调衔接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次受理中。其中,《焦点访谈》宣传报道了上塘街道瓜山社区流动人口调委会工作。2012年,全区共调处矛盾纠纷3983起,调处成功3894起,成功率达到97.8%。

    二是推广门诊式三化管理调解模式。推广半山司法所调解经验,落实案件简繁分流机制,推行简案快调快结、难案会诊化解,做到小事调解目录化,常事调解协议化,大事调解案卷化,该做法得到省厅、市局等领导充分肯定,区委副书记周志辉予以批示肯定。

    三是完成《人民调解指导》改版。将《人民调解指导》改版更名为《运河法苑》,在保留原有特色的基础上,新增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官析案等内容,为指导基层实践、推广典型经验、交流工作心得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四)坚持文化引领,法制宣传教育实现新突破

    深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努力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一是完成运河法治文化带前期工程。运河法治文化带项目成功申报XX市文化创意专项资金2012年度扶持项目,成为全省首个立项的法制类文创项目。启动运河法治文化宣传中心,建立15个法治文化书吧,完成运河法治文化茶楼三期建设。

    二是开展重点对象普法。为区管领导干部和社区书记订阅《浙江普法手机报》;开展“4·27”公务员学法日活动,全区1717名公务员100%通过法律知识考试。积极为流动人口提供法律咨询、讲座等服务,做好前置性法制宣传。2012年,全区共发放法律读本3286册、“六五”普法读物1092份。

    三是拓宽普法宣传载体。编印《拱墅法苑》3万余份,做好 “拱墅普法”官方微博、法苑杂谈、律师在线等栏目。一年来,微博粉丝已近15000人,拱墅门户网微博部门投稿积分位居全区第一。

    四是丰富普法主题活动。深入开展“3·8”婚姻家庭法制讲座、浙江省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活动。我局推荐的大关小学获得全省“法在心中”传唱竞赛一等奖。局机关干部代表XX市参加全省宪法法律知识竞赛,获得第一名。

    五是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创建。目前,我区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1个,省级9个,市级29个,大大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五)突出服务为先,法律服务有新拓展

    创新推出“套餐式”法律服务,实现司法福利全覆盖,并入选2012拱墅激情创业20件大事。

    一是开展区领导公益律师服务。根据区领导工作需求和律师专业特点,提供“适配型”一对一服务,通过律师陪同领导下访、参与法律论证等方式,为领导决策和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启动疑难信访律师参与机制,开展律师参与化解疑难信访问题。

    二是设立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与区法制办联合设立区政府法律顾问室,聘请12名法学专家、资深律师,为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民事行为、行政行为进行法律论证,提供法律意见及合法性审查。

    三是推进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扎实开展“律师走访中小企业”活动,主动为企业经营提供有针对性法律服务,先后走访企业302家,召开座谈会145场次,发放联系卡、咨询函539份,帮助解决法律问题335个。

    四是深化律师进社区工作。出台《“律师进社区”项目执行管理暂行办法》,首创 “区校合作”工作机制,每月第一周周五确定为“草根维权日”。评选表彰“十佳社区律师”和金点子奖。一年来,社区律师共值班4561次,解答法律咨询4099人次,化解矛盾724起,举办法律讲座74场。

    五是编印《大运河畔拱墅律师风采》。该书分为7大篇,逾16万字,区委书记许明亲自作序,以图文并茂形式完整记录了1983年以来我区律师行业的发展历程。

    (六)落实应援尽援,法律援助工作有新作为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主题活动,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范围。

    一是建立劳动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区人力社保局建立全省首家全天候劳动法律援助工作站,由五家律所每天各指派一名律师值班,为困难群众提供更加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自成立以来,共提供各类法律帮助1800余人次。

    二是建立省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省强制隔离戒毒所成立了省戒毒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开展“法律服务进监所进特殊人群”活动,向民警及其家属、戒毒人员宣传法律、解答法律咨询和提供法律援助。

    三是优化法律援助管理服务。细化法律援助流程,规范人员、经费和案卷等管理。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法律援助,尤其是律师代理了多起大规模民工欠薪案,有效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2012年,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030件,12348接待来电来访3805人次。

    (七)深化主题教育,干部队伍建设有新提升

    结合“创先争优迎十八大”这一主题,扎实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全面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大精神。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干部收看十八大现场直播,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会、座谈讨论会等传达会议精神,深刻领会报告丰富内涵,努力做到学精学深学透。

    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阅读红色书籍、回忆入党经历、撰写心得体会等活动。在市司法局举办的征文比赛中,我局有2篇征文分别获得一等奖和三等奖。组织开展以党员集体政治生日、党员奉献日、三帮六必谈和追寻家乡红色记忆为主题的“四个一”活动,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

    三是不断提升两代表一委员参政议政能力。6名代表、委员在市、区党代、会和“两会”期间,相继提出了6件高质量的提案议案,如《在运河广场设立“京杭大运河最南端”特色显著标志》、《关于加快引进外资银行、提升拱墅产业招商》等。其中,市人大代表樊德珠律师对老年人群体的健康与社会关怀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建议,《杭州新闻》、《杭州日报》作了专题报道。

    四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中共XX市XX区司法局党委工作规则》,全面规范局党委工作职责、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等内容。制作司法人原创摄影作品的精美台历,建设体现司法文化的党建廉政文化墙和读书吧,营造勤政、廉政工作氛围。配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加强律师党建指导。扎实开展“效能亮剑”专项活动,不断加强机关政风、行风、作风建设。

    二、工作思路

    根据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业务部门总体部署,20xx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设平安拱墅、法治拱墅、过硬队伍的目标任务,着力在抓规范、夯基础、强管理、破难题、促提升上下功夫,进一步做好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努力为拱墅“四大年”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根据这一要求,要顺利完成工作目标,今年要立足实际、勇于突破、务实创新,着重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抓管理广覆盖,切实整合司法行政职能优势,夯实基层基础

    强化司法行政工作基本保障,关键在于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要继续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推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实现新发展。

    1、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工作、基础设施、制度流程等五个方面的规范化建设。继续大力破解司法所建设中的难题,既要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又要积极争取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的支持,积极履行司法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巩固 “样板司法所”建设,认真开展“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力争星级规范化司法所覆盖率达到50%。深化“网组片”工作,鼓励基层首创精神,开展特色司法所创建,努力打造“一所一品牌”。

    2、强化基层基础队伍建设。切实做好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和司法协理员的配备,逐步实现司法所人员结构更加合理,配置全面加强。加强教育培训,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先进基层司法所和优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为契机,充分利用党员认领法律服务项目的有效资源,汇集社会力量和智慧,不断夯实覆盖全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3、统筹网络联动立体服务。创建“XX区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e中心),详细标明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调委会等所有司法行政资源,建立地图搜索、信息查询、问题咨询、动态发布、友情链接等功能模板,提供全面、直观、便捷的导航指引服务以及网上办事服务。扎实推进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便民措施、优化工作流程、健全衔接机制。发挥中心辐射功能和内外联动机制,做到与机关科室、司法所、律师事务所等无缝对接,与公安、法院、信访等部门的有效衔接,切实发挥“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功能。

    (二)抓载体严制度,切实履行特殊人群监管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略)

    (三)抓调解求突破,切实履行化解社会矛盾职能,促进和谐发展

    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切实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体系中的主导性、基础性作用。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区调诉中心和区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增强人员配备,加大资金投入,努力推进具有拱墅特色的主体多元、手段多样、功能互补、环环紧扣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积极拓展人民调解服务领域,完善“四纵三横”调解工作格局,加强矛盾纠纷突出行业和领域的新型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扩大大土工作室、金牌调解室、外来人口调委会等特色调解组织影响力。

    2、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机制建设。继续推广人民调解“门诊式三化管理”经验,不断健全“诉调衔接”、“检调衔接”、“援调衔接”以及与行政、信访工作的对接机制。建立调解案件相互流转的程序和制度,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健全完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报送分析制度,对调解过程中发现和掌握的倾向性问题以及重大事件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并提出法律意见建议,协助党委政府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

    3、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质量。以开展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为契机,扎实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选配,吸收“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热心市民充实调解队伍,组建由律师、法官、各行业调解能手组成的专家库,约请资深调解嘉宾和知名律师参与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适时评选“区十佳调解能手”。完善人民调解业务系统,做好全区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更新、备案及调解案件的登记等基础性工作,争取录入率达到100%。

    (四)抓项目强普法,切实履行法制宣传教育职能,深化法治建设

    深化“六五”普法工作,认真做好全区普法规划中期验收。坚持项目带动、整体推进,有效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在法治拱墅建设进程中的基础性作用。

    1、加快推进运河法治文化带建设。以“运河法治文化带”立项拨款为契机,主动将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全区文化产业总体规划。坚持超前规划、精品建设,以贯穿运河两岸大兜路历史街区、小河直街、桥西历史街区、运河天地等多元化载体为依托,重点打造老开心说书场、富义仓法治大观园、loft绿地法治文化公园、“普法号”游轮等法治文化基地,逐步形成集展示、宣传、教育、服务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绵延近10公里的水陆长廊式运河法治文化带,努力打造拱墅普法的金名片。

    2、突出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普法。积极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省市法治宣传月等主题日、节假日普法活动,着力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杭创业者和社区工作者六类重点对象普法教育。探索开展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积极做好全省“流动大舞台”电视普法栏目、“新华频媒”法制宣传专栏和第三届“法在心中” 青少年主题法制宣传活动的节目报送及宣传推广。深入基层、以案说法,大力宣传群众最关心的与公共安全、权益保障、生产生活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断提高全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3、强化普法队伍和阵地建设。调整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健全区、街道、社区三级法律志愿服务队伍网络,广泛吸纳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法治文化建设。在稳固“一角一窗两刊四网十基地”的基础上,开展普法微博创作、征集等活动,不断增强网络普法正能量。扎实推进社区“五个一”工程,完善“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内容和考评标准,开展对2008年以来被评为各级“民主法治社区”的单位进行复评。在全区开展“法治街道”创建活动,探索建立区、街道、社区法治建设三级联创体系。积极培育省级法治文化教育基地,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诚信守法企业”创建。

    (五)抓服务惠民生,切实履行维护合法权益职能,保障公平正义

    紧贴“四大年”建设工作,更加自觉地履行法律服务职能,积极构建多元化法律服务体系,着力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更大作为。

    1、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主动跟进法律服务举措。结合全区“四大年”活动,深化“套餐式”法律服务,完善政府、社区、企业等法律顾问体系建设,积极配合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征地拆迁等中心工作,着力预防和化解经济转型升级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创新推出 “法律服务菜单”,广泛发动律师从自身擅长执业领域中申报法制课题,并根据政府、企业、社区等不同需求,按法律分类制作成精品视频课件,实行菜单式点播,打造网上公共学法平台。总结推广“律师进社区”工作的经验做法和长效机制,不断拓宽社区律师服务领域,积极开展“草根维权日”活动,努力办好“律师在线” 栏目,力争形成社区居民10分钟、网络(电话)零距离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圈。

    2、围绕民生优先理念,推进法律援助为民服务。扎实开展“保民生、促和谐,法律援助大行动”、“法律援助质量提升年”等惠民专项行动,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打官司难问题。进一步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协调配合,主动做好新《刑诉法》实施后的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各项法律援助工作。深化行业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突出加强未成年人、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群体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权益有保障、公正有预期。扎实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案件网内流程操作、网上实时监控,不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3、围绕执业有序规范,加强律师行业指导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办﹝2012﹞11号文件精神,鼓励、引导律师行业发展壮大,着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健全律师诚信执业的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严格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年度考核,强化律师执业日常监督,依法做好律师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切实维护律师队伍的公信力。引导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加强对律师参与处理敏感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指导,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在法律的轨道上得到妥善解决。促进基层法律服务所重视内部管理,提高规范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素质培训,注重理论学习与实务培训相结合,全面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

    (六)抓作风重素质,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始终把“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履职之根本,按照中央政法委提出的“五个能力”的要求,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1、紧扣一个主题,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系统的党风、政风、行风建设,着力形成干事创业的良好风气。严格执行局党委工作规则,努力提高领导班子决策科学化水平。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效能亮剑”专项行动,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扎实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真正把权力涂上防腐剂,只能为公,不能私用。深化党务、政务公开,让权力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树立司法行政机关和干部队伍务实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2、深化两项活动,提升干部队伍能力。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司法为民当先锋”活动,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通过党员个人论坛、党员献计献策、学习心得评比、红色心灵之旅等方式,通过晒举措、赛实绩、争先锋,不断掀起学习贯彻活动新高潮。深化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文化的凝聚导向作用,引导司法行政干部习惯于站在群众的立场上做事,在媒体的聚焦下说话,在社会的监督下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履职。

    3、推进三个工程,打造创先争优品牌。开展“党旗在法律服务网上飘扬”工程,以法律服务e中心为依托,开展党员网上“亮身份、亮承诺”,做到一个支部一面旗,面面红旗争创先。开展“在职党员奉献日”工程,以在职党员社区报到为契机,积极认领志愿服务项目,努力为群众提供各项优质法律服务。开展律师党建“红色正能量”工程,以打造“红色堡垒”为主抓手,强化律所党支部的向心力;以营造“红色生日”为主载体,凝聚党员律师的内动力;以争当“红色先锋”为主战场,激发服务为民的推动力,促进律师党建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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