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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主要使用光纤固网,铺设成本高,布点少,通信运营商出于基本的商业运营原理使农村宽带接入及运行费高于城市20%—50%,很多地方费用超过1200元/年,网络使用费占农民收入比例过大,农民无力承担,导致在农村本就稀缺的计算机终端大量闲置。相对于家电来说,计算机的使用较为复杂,软、硬故障率较高,而基层农户由于知识结构和信息技能的缺陷使得完成计算机基本操作培训成本大增。
目前农村信息服务存在信息内容良莠不齐、对农业生产地域性因素特征重视不够、不注重农民用户的信息反馈与分析等多方面问题。具体表现在:
(1)对用户需求研究不足:作为农村信息服务的直接用户,一般农户、贩销大户、基层农技人员、专业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的信息服务需求各不相同。目前的信息服务产品根据用户群体需求差异进行细分,用户的针对性不足;对农业生产地域性因素特征重视不够,导致农村信息产品及服务对实际农业生产缺乏指导性,甚至可能产生信息的误用从而导致灾难性后果。
(2)信息的有效利用率较低:计算机为终端的互联网信息处理模型与农村客观条件并不适应,因而信息化建设投入与服务效果不对等,海量的信息资源和应用聚集在互联网上实验室里,无法通过便捷的通道及时传到农民手中。
(3)海量信息资源庞杂无序无法协同:涉农信息资源开发缺乏总体规划,没有统一的标准,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存在较为严重的重复建设,信息资源缺乏整合共享、知识挖掘、有序流动的技术支撑和机制建设。
(4)信息服务交互性差:传统的低成本的农村信息服务方式———广播、电视、语音电话等———功能单一且主要局限于单向的信息传播模式。着重于把信息传到农民手中,却无法把农民的需求及时反馈回来,同时也很难判断信息是否真是用户所需、信息是否确实传递到达用户。
农村信息服务作为准公共产品,机制运行过程中政府投入必不可少。但若需要长效运转,过多的或单纯依赖于政府资金支持也难以持续,并且简单的将农村信息服务视同政府提供的社会福利也不利于服务在深度与广度上的提高与完善。当前的农村信息服务在这方面主要如下问题:
(1)主体合作机制不健全:信息服务的多元化主体(包括政府、通信运营商、农村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合作机制不健全,角色定位不清晰,协作困难,各方力量难以协调。信息服务在技术、组织、推广等环节没有建立起高效、有序的运作机制和合作服务机制,导致信息滞后、时效性差等问题。
(2)信息服务“自我造血”功能欠缺:农民是农村信息化的需求主体,但不是信息服务成本的主要承担者。农村信息服务不能简单的依据市场购买原则将服务成本和合理利润来源直接指向服务用户,农村信息服务将在农产品生产、农资销售、通信运营、农产品物流等各环节衍生出多种利益。探索这些利益在信息服务主体间的灵活分配,将形成反哺服务成本的长效运营机制。
(3)信息供应链运行受阻:农村信息服务存在着分工不细、责任不明、专业性不强、运营配合不紧密、信息服务产品不丰富等问题,无法满足信息服务市场功能需求。此外,农村信息服务范围窄、渠道单一,缺乏规范的服务中介组织参与,没有形成长效的信息采集及服务模式,导致信息采集、处理、供应的服务通道不顺畅。
当前我国农村消费支付能力有限,农村地区上网设备相对匮乏。而随着手机上网日渐便利,手机以较低的价格获得农民的青睐。据统计,2009年中国城乡手机的普及率是56.3部/百人,农村网民使用台式机作为上网终端的比例下滑至68%,而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迅速增加,目前已有67.3%的农村网民使用手机上网,使用率年提升了近20个百分点,也高于同期城镇水平(58.3%),手机成为农村网民主流的上网终端。随着3G应用向农村地区的推广,未来农村手机上网将成为主流,手机将成为农村居民获取信息的重要平台。所以,以手机为信息终端的“信息下乡”,将成为“十二五”期间的农村信息化建设的主要特征。
1探索低廉高效、具备高度兼容性扩展性的新技术模型。构建具有初建成本低、使用成本低、维护成本低、培训成本低、功能丰富、实时响应、承载个性化服务等特点的技术支撑模型。积极吸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通信领域的新兴技术,整合“云计算”、“物联网”等相关技术。本着“大处着眼、小处入手、立足当下、面向未来”的原则研发与构建相关技术及技术模型。可从低成本移动信息终端的关键技术研发入手,研发及搭建以移动互联网为主要支撑环境、农村信息资源及应用云端为信息源、“物联网”感知技术为辅助的自成体系的技术支撑模型,使感知“三农”成为可能。
2构建基于移动计算低廉高效农村信息服务技术支撑体系。利用嵌入式开发技术开启农村现存的数以亿计的低端手机的计算能力,嵌入各种农业或民生类应用软件,形成农用移动信息终端。通过终端中内置的嵌入式软件利用移动通信网与网络资源服务相互应答,构建起一个实施成本低廉、功能丰富、使用便捷的以具体农业产业或民生需求为核心的面向农村基层的信息服务技术支撑体系。经过嵌入式技术改造的低端手机将成为农民享受农技信息服务最便捷的渠道,真正形成科技信息“一手掌握”。
3构建多元参与主体协同合作的长效运营信息服务体系。探索在技术模型支持下多层面、多元的农村信息服务主体(包括政府、科研院所、通信运营商、专业合作组织、涉农企业、专家)共同参与的具备一定自组织、自服务、自我“造血”能力的农村信息服务长效运营信息服务体系。并以技术模型为核心衍生出各种农村信息服务产品、形成多种长效运营机制,服务于多元的用户群体(普通农户、基层农技人员、贩销大户、合作组织、涉农企业等),由此构建新型立体式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新模式。
4探索农村信息服务新模式。“最后一公里”是困扰我国农村信息化的关键难题之一,难在于适用信息终端设备的缺乏,难在于海量的网络信息无法入户、难在科技信息难以覆盖田间地头。当前农民持有的手机中非智能机还占有一定的比例,现在的手机信息处理功能接近与早期的网络终端计算机,能够高速发送和接收数字数据。除了语音数据以外,它们还可以发送和接收文字、图片、视频等其它各类型的数据。而目前农村拥有量接近3亿的手机这种现代化通讯工具主要用来接电话、接发短信,仅动用了它信息处理能力的几分之一。如果挖掘手机的信息处理能力,研究关键技术,将唤醒这个世界上最庞大的农村信息终端群。比如,嵌入在这些数以亿计低端手机中的农用应用软件,可以自由的通过移动通信网络接入互联网,向相应的网络支持服务程序索取或提供资源。这种农村信息服务新模式会将信息直接置入农民兄弟的口袋里,将农村信息化“最后一公里”难题彻底击碎。
5面向多元用户、组织多元服务主体、建立利益反哺机制。农村信息服务的多元服务主体(政府、科研院所、通信运营商、涉农企业、合作组织)在一定组织形式、一定规则约束与一定利益激励机制下形成分工明确、配合默契、责任明晰的产业化信息服务运营模式。比如搭建基于嵌入式技术及移动计算技术的新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在建设及持续运行过程中所需成本仅为原“计算机+宽带+互联网”技术模型的几十分之一,并且这种基于移动计算的农村服务模式因为广泛应用了通信运营商提供的语音、短信、彩信、移动定位、GPRS数据流甚至包括持续推出的其他3G、4G新衍生业务,这些业务产生的利益将通过多种渠道与形式反哺农村信息服务,形成新型农村信息服务长效运营机制。
大力推进农村信息化,有助于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实现“稳农、强农、惠农”目标。只有深刻认识推进农村信息化的重大意义,针对当前农村信息服务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构建机制灵活、多元服务主体密切合作、具备长效运营能力的新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加速普及信息技术在农村地区的应用,才能有效的推进农村及农业现代化、夯实农村发展基础、促进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