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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权日常

男权日常

作者: 满城狂草 | 来源:发表于2016-07-26 22:32 被阅读0次

    简单的起个代号。

    女孩A男孩B。

    两人皆二十五岁,大儿子7岁,二儿子刚出生。二人十七岁结婚,典型的早婚。

    写个小标题吧“男方孝顺放弃事业转店回乡,媳妇嫌转店钱少不顾幼子坚决离婚”当然真相并非如此。

    我只是先顺应潮流模仿一下不要脸的屌癌小编们,学习他们的套路。

    实际上我听到了一个典型的男权故事,男方怎么娶个媳妇吃肉喝血的故事。

    得知消息的时候A已经提起诉讼了。

    离婚的原因确实是B把他们在拉萨的店面转了,不是什么好地段,也就值个一二十万。然而B听他妈的话为了早回家只五万就把店转了。

    A当时正在老家代产。

    突然的赚钱的家当都没了。

    A要气疯了,没人跟她商量就把她七八年的辛苦给卖了,只卖了五万,而且没给她一分钱。

    最关键是这个店是A的妈妈给钱开的。

    A的妈妈借给A和B八万开了一个店。

    然而开店的时候写的是B的名字,对啊一般夫妻开店连营业执照都写丈夫名字,连80年代跑夫妻船,船长证都是丈夫考。

    所以B就很轻易的把店转卖了。

    A肯定不乐意,此时又临产,拼命打电话让B回家。这个时候B却不孝顺了,找尽借口不回老家。

    A无人问津的在医院里自己生下孩子。她婆婆照顾她?想的美。是她一个亲戚的儿媳妇也在生孩子,那个亲戚看她可怜,顺便照顾她一下。

    这个事就是趁你病要你命,不,趁你生孩子抢你家财的故事。

    A生下孩子后实在伤心,于是就要离婚。没想到婆婆说离婚就离婚,B又不是娶不到,离婚后房子孩子都不给A。还找人去打A,因为种种原因没打着人 。

    A带着孩子从医院里跑回娘家老家。然后找律师离婚。B以为结婚证在他手上,他在千里之外。A起诉不了。

    然而法院通过A的身份证,拉出了A的档案,查看了她的已婚信息,给千里之外的B发了传单。

    作为AB共同的远方亲戚,我有幸在大暑天里听到一个透心凉的降温故事。

    集早婚,多育,软饭硬吃,抢子宫,妈宝男 为一体的男权故事。

    然而A的亲妈还是没有醒悟。她只觉得她女儿找错了男人

    从没想过,一开始就不该让她早婚。

    借钱给他们开店应该在店里写上女儿的名字。

    女儿生孩子不该把她丢给男方家庭不管不问。

    她妈还是顽固的认为是A没有找到好对象,她没有给A找个好男人。

    此故事连载中,如有后续 ,一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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