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与反

作者: hh_d7b8 | 来源:发表于2018-06-25 12:05 被阅读0次

    今天,想和大家讲一个故事,一个可能你听了很多次的故事。


    网络的发展,不仅联络了认识的朋友,而且不认识的人也可以进行交流,俗称“网友”。

    小花长得并不漂亮,有点胖,高度近视,脸上的痘痘也很多,性格有点内向。她并不会打扮自己,她觉得啊,化妆品,高跟鞋,漂亮的衣服只适合给那些好看的人儿。就是这个没有好看的皮囊的女孩,上天给了她一个有趣的灵魂,她喜欢写作,散文或是小说,她的文采都驾驭得了似的,每一次的作品大家都很喜欢!

    小林长得很高大,虽说不是很帅气,但是呢很耐看。他喜欢打篮球,每一次打球都会有很多人来给他加加油,送送水。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他也喜欢看看被人写的作品,他觉得这是一件有趣的事情,特别是自己关注的一位小作家,她的文字像是音乐会跳动,又像是流水安静流畅。反正他喜欢上了这个没有见过面却被她文字打动的女孩。

    6月24号,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小林告诉小花:“我挺喜欢你的,我们可以见面吗?”小花欣喜,焦作,终于,鼓起勇气同意 了,带上唯一的首饰——妈妈给她的白金项链,扎起了平时散散落落的头发,认真地洗干净脸,拿出洗的洁白的白T和黑色的牛仔裤——别人说过黑色显瘦。小林激动不已,拿出啫喱水打理头发,挑着自己觉得简单一点的白T和黑牛仔,拿出平时舍不得穿的球鞋。

    在一个街角的奶茶店门口,他们擦肩而过。小花看了一眼小林,想着:那男孩应该不会这么高大,那么的帅气。小林看了一眼小花,想着:那女孩应该穿着裙子,散落着一头秀发。他们约在公园左边第二张长板凳见面,不约而同地坐下,试看非看的。许久,小花打破了黯然的空气,推推眼镜,起身离去。她想,自己还是不漂亮的,怎么会有男孩子喜欢自己呢?更何况,喜欢了,自己又有什么资本能和他在一起?小林不知道该怎么办,那女孩,没有飘飘然的裙子,没有一头秀发的散落,真的是那个文采斐然的女孩吗?看着小花离去,他没有去追逐,他问自己,真的喜欢这个女孩吗?不停地,反复地,认真地……是的,我喜欢她那纯粹的文字,我也喜欢上了这个相貌平平的女孩,因为我相信人的文字是内心深处的表达,我喜欢这个纯粹的女孩,我也喜欢她的白T和黑牛仔。他起身去追逐小花,在他们刚刚相遇的奶茶店,十字路口,小花双眼紧闭,头部留下的鲜血把白T染红,脖子上的项链白的耀眼,眼镜破裂的散落在地上,汽车车头冒着白烟,车灯扑闪扑闪地……


    好了,我的要讲的故事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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