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文公十七年
【题解】
郑国地处中原,夹在争霸的晋国与楚国之间,顺楚则晋国来攻,顺晋则被楚讨伐,日子十分难过。郑子家在写给晋国执政赵宣子的这封信中,对晋国的指责针锋相对地进行回击。子家先历数郑国对晋国的忠诚,阐明立场;继而强调郑国顺服楚国是不得已,从而做出“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岂其罪也”的结论,暗中指责晋国无力保护郑国。子家又利用晋楚对立的矛盾,在表示顺晋的同时,回击晋国的无理谴责,理直气壮地声明,晋国逼人太甚的话,郑国将拼死一战。子家的书信虽多外交辞令,但重于用事实说话,做到有理有节,柔中有刚,攻守严密,使对方无懈可击,是《左传》中理辞俱胜的篇章之一。
晋侯合诸侯于扈〔1〕,平宋也〔2〕。于是晋侯不见郑伯〔3〕,以为贰于楚也。
【注释】
〔1〕晋侯:晋灵公。 扈:郑地,在今河南原阳县西。
〔2〕平:讲和。
〔3〕是:这个时候。 郑伯:郑穆公。
【译文】
晋灵公在扈地会合诸侯,是为了与宋国讲和。这时,晋灵公不肯与郑穆公相见,是因为认为他与楚国勾结背叛晋国。
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1〕,以告赵宣子〔2〕,曰:“寡君即位三年〔3〕,召蔡侯而与之事君〔4〕。九月,蔡侯入于敝邑以行。敝邑以侯宣多之难〔5〕,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十一月,克减侯宣多〔6〕,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十二年六月,归生佐寡君之嫡夷〔7〕,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8〕。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以蒇陈事〔9〕。十五年五月,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10〕。往年正月〔11〕,烛之武往朝夷也〔12〕。八月,寡君又往朝。以陈、蔡之密迩于楚,而不敢贰焉,则敝邑之故也。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在位之中〔13〕,一朝于襄,而再见于君。夷与孤之二三臣相及于绛〔14〕,虽我小国,则蔑以过之矣〔15〕。今大国曰:‘尔未逞吾志。’敝邑有亡,无以加焉。古人有言曰:‘畏首畏尾〔16〕,身其余几?’又曰:‘鹿死不择音〔17〕。’小国之事大国也,德,则其人也〔18〕;不德,则其鹿也。铤而走险〔19〕,急何能择?命之罔极〔20〕,亦知亡矣。将悉敝赋以待于鯈〔21〕,唯执事命之。文公二年〔22〕,朝于齐。四年,为齐侵蔡,亦获成于楚〔23〕。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24〕,岂其罪也?大国若弗图,无所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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