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觉得中国传统家庭的财产分配情况本来就对女性非常的不利,就拿题主提出的这个问题来看,所有的家产都分给了儿子,看清楚,是所有,我们假设女儿没有拿到一分钱,住院前分的,说明分之后才不久,现在又要求儿女平摊这笔费用,你们觉得这样对女方公平吗?换句话说,你觉得对女方现有的家庭公平吗?
第一,国家法律规定,在子女赡养老人时,身份是绝对对等的,没有高低之分,因为赡养老人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是法律是冰冷的对人的最低的要求,我觉得有些人总爱拿法律来说事,说什么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必须按照法律来,我想对这些人说,法律是约束人的底线的作用的,如果我连底线都做不到,那我还配活在这个世界上吗?所以,请不要要法律或者道德的约束来捆绑女性,因为这样会触犯到不公平。现在回到这个题上,女方现在成立的家庭虽说是有义务帮助女方照顾老人的,但是老人当初把所有的家产都分给了儿子,为何当初分家产的时候没有想到女儿,,花钱的时候怎么想到女儿了呢?
第二,关于遇到这种事情的女儿怎么办。
①女儿跟儿子谈,当初既然家产全部分给了他,为了公平,把家产拿出来吧,这样儿女就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后续如果说家产不够,儿女平分。
②如果没得商量,那就让法官来评判吧,交给法律来处理。
最后我还是想说,不要因为赡养老人或者别的家庭矛盾把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亲人彻底地从自己的人生中赶走,这绝对不是明智的做法,因为除了自己的原生家庭之外,我们是需要亲情的温暖的。所以在这种事情上能用钱解决的问题在非必要的条件下不要去消耗亲人之间的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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