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个夜晚我烧毁了所有的记忆,从此我的梦就透明了;有一个早晨我扔掉了所有的昨天,从此我的脚步就轻盈了 。” -- 泰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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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完了一天的工作,林茜累的瘫倒床上,两眼一闭,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中,她听到有人敲门,随后一声“吱嘎”,门把手轻松的被人旋开,那人蹑手蹑脚的进来,声音止步于床沿,耳边传来轻轻的叹息声。
在空气静止的这三十秒的时间里,林茜感觉身上覆盖了一层薄薄的被子,照明灯按钮被关上,房间里最后一点微光也随着门被带上而隐匿,整个一系列动作轻柔而缓慢。
是阿雍,林茜闭着眼睛也能感受到他的气息,从来都是那么小心翼翼,那么循规蹈矩,却似乎像北京夏天隐忍的热浪,下一秒就要喷薄而出。
林茜所住的地方是三室一厅,有公用的厨房和厕所,房子精装修过,房东说原本是买来给儿子结婚用的,因为某些原因,婚姻泡汤,就租出去挣点儿零花钱用,反正空着也是空着。
“啧啧啧,零花钱。”林茜咂摸着嘴,一脸艳羡。
“是啊,虽说远了点,但是价格便宜,还是精装修,很划算的。”中介小妹傲娇的仰头,一副皇帝女儿不愁嫁的态势,“上午还有人看过呢。”
看完房,阿雍就直奔中介交房租去了,一年一交,外加三个月房租作为押金。看着为数不多的红色票子就这么在眼前晃了一下,便进了他人的口袋,余浩南悲伤的摸摸干瘪的钱包:
“接下来,我们要喝西北风了。”
“放心,死不了,”阿雍拍拍他的肩膀,“熬一熬,日子总是越来越好的。”
“是啊是啊,”林茜忙不迭的点头,塞给余浩南十块钱,“你去超市买两个鸡蛋,晚上做荷包蛋面给你们吃。保证香。”
“Yes.Madam.”余浩南拿着钱,做了个标准的军姿,大踏步跑远了。
窗外是日暮西山,有斜斜的光影穿过玻璃洒落在客厅的地板上,刚从大学毕业的林茜、余浩南和阿雍,用仅有的身家在六环租了一套三室一厅,抱团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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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茜怎么都没有想过,成绩始终半死不活的她能在高考一鸣惊人,虽说在大神面前她的分数依旧是不值一提,但对于常年拖重点高中平均分后腿的林茜来说,这已是不可多得的幸运。
填志愿表的时候,她趾高气扬的从第一志愿到第五志愿,无一例外全填了北京。
然后,她就遇到了余浩南。
第一次见面是在军训期间,同学们之间还不是很熟悉,大家穿着迷彩服互相问候,脸上挂着陌生但是热情的笑容,林茜被分配到十三连,教官是个短小精悍的男人,估摸着二十二三岁,在一群十八九岁的少男少女面前却显得异常成熟。
“立正!”他大声的发号施令,“第一排不动,其余的向右看齐!”
于是,所有的同学都往右看齐,林茜小碎步的前进,和大家伙一样,以第一排的高个子男孩为首,调整自己的方向。
男孩一动不动,古铜色的皮肤在正午太阳毒辣的照射下越发黝黑,汗水顺着帽子滴落,鼻梁高挺,从林茜的视角看过去,有那么一点帅。
休息时,为了让同学们尽快熟悉,教练让大家围成一个圈,表演才艺,女生忸怩了半天也没谁愿意上去,倒是一男生,落落大方的跨步进去圆圈的正中间,清清嗓子,唱起了红歌。
他唱完后,掌声热烈,男生不好意思的挠头,冲着人群里某一方向大喊,“余浩南,你高一的时候还拿过情歌一等奖,也来一首啊?”
话音刚落,一男孩站起来,林茜定睛一看,正是刚才排首的男生,正面看上去眼睛不大,但是炯炯有神,轮廓分明,笑起来嘴角斜斜的,坏的让人心旌荡漾。
余浩南唱了一首陈楚生的《有没有人告诉你》,或许是有过舞台经验,他眉眼低垂,身体轻轻摇动,脸上的表情似挣扎、似沉迷,情绪施展的恰到好处。
林茜突然有种要去献花的冲动。
心底一旦给某人空出了位置,即便深处茫茫人海,依然能够一眼认出来。
到了饭点时间,身着迷彩服的新生们齐齐涌进了食堂,一瞬间整个食堂热闹不堪,放眼望去全是涌动的绿色海洋。
林茜端着盘子在嘈杂的人群里艰难的行进,一眼就看到了电风扇下的余浩南,正和唱红歌的男生一起,热火朝天的吃饭。
“我能坐这儿吗?”林茜指着余浩南旁边的空位,问到。
“当然可以。”余浩南点头,林茜趁机装作恍然大悟的样子问,“你是今天唱情歌的余...浩南?”
“幸会幸会。”余浩南得意的挺直脊椎。
“我叫林茜,”林茜自报家门,“以后咱们就是同学了。”
“我叫李雍景,”对面的男孩冒出一句话,“叫我阿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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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的几天,林茜都会踩准时间和余浩南还有阿雍偶遇,边聊天边吃饭,慢慢的,几个人很快熟络,军训两个礼拜结束后,爽朗的林茜自然而然的成了他们俩的好哥们。
军训落下帷幕,各大社团轮番登场,余浩南一首吉他弹唱顺利的进入了学生会文艺部,阿雍口才好,面试的时候被学生会主席分到外联部拉赞助,林茜则靠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去校广播站当了播音员。
迎新生晚会上,刚大一的余浩南在小礼堂,捧着吉他深情的模样,获得了无数热烈的欢呼,台下女生们羞涩的交头接耳,让林茜既开心又难过。她拿起相机,把舞台上歌唱的男生拍了下来,存进了电脑,文件名叫“Love U”。
新书发下来,林茜摸着散发墨香的课本,深吸一口气,她喜欢这样的味道。看了看后桌趴着的余浩南,新学校,向往的城市,又有了喜欢的人,真好。
余浩南洋洋洒洒的翻开书本,在扉页题上自己的大名,几个字写的龙飞凤舞,颇为好看。林茜翻开书包,发现没有带水笔,于是她问余浩南借笔。
“拿去好了,”他顺手把刚才写字的笔递给林茜,“我还有很多支。”
“你字写的这么漂亮,要不也帮我写个名字吧,”林茜把书放在余浩南的桌子上,翻到扉页,“题句话也行。”
于是,余浩南抓耳挠腮想了半天,写下一句“Good good study,day day up”还特得意的说,“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我翻译的,不错吧?”
林茜奉承的点头,把书拿回来的同时,也顺带捎了那只刚写过,还带着余温的笔。
“林茜,你也给我写一个吧,”睡着的阿雍冷不丁抬头,“写句有动力的话,这样我就有看书的欲望了。”
“好呀!”林茜抓起阿雍的书,洋洋洒洒的写了几行,忍住笑意把书推回到他面前。
“书中自有颜如玉,阿雍同学,要认真读书哦。”
最无忧无虑的时光,总是一闪而过,大一一整年,他们三号称“校园三剑客”,在一起嬉笑打闹,任由美好的岁月从罅隙里溜走。
以至于后来的林茜回忆起来,总希望光阴能慢点走,又或者希望这场美好的梦,只要她不睁开眼,就不会消散。
4.
“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第一次见到你黝黑挺括的脸,忽然感到无比的思念,尘沙漫天的季节无所适从的城市,我听见有人欢呼有人在哭泣,早习惯穿梭充满诱惑的黑夜,但却无法忘记你的脸……”
林茜停顿了一秒,对着话筒,继续说着,“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在意这座城市的距离 。”
“这首歌是陈楚生的代表作,唱出了情陷困顿中男女哀婉的心思,下面,就请大家欣赏这首《有没有人告诉你》”
“你最近心情不好吗?”节目一结束,导播犹豫着说,略微不满,“原本你的声线是阳光积极的,这次却突然变了画风,观众听着会压抑的。”
“对不起,”林茜侧身微躬,深表歉意,“最近确实不太舒服,我会调整的。”
晚上吃饭时,林茜和阿雍沉默无言,她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只顾着扒饭,茫然的目视前方,只看到阿雍的嘴唇张张合合,却一句话都没有听见。
直到阿雍放下碗筷,直直的看着她。
“我陪你出去走走吧,”他说,“最近你一直恹恹的样子,广播里传来的都是你有气无力的声音。”
“不用了,我肚子疼,回寝室休息一会就好了。”漏洞百出的谎言,林茜奇怪自己怎么说的出口,但此刻,她不想在阿雍面前哭泣,尽管她喜欢余浩南的事,昭然若揭。
某鸡汤文曾一本正经的说,“如果你喜欢一个人,想尽办法也要告诉他,成了,皆大欢喜,不成,就算死也要死的明白。”
于是,开学不久的林茜踩着高跟鞋,穿贴身的裙子,画细致的妆,鼓足勇气准备告白,却在看到余浩南一脸幸福的牵着学妹的手走出行政楼的那一瞬间,偃旗息鼓。
余浩南发短信给林茜,“今天和学妹一起吃饭,你们就不用等哥们了哈。”
林茜对余浩南的喜欢,她相信余浩南是有感觉的,可是余浩南把她对他所有的好,用“哥们”两个字通通一盖而过,从而心安理得的享受林茜所有的付出。
尽管林茜都明白,却没办法对他的召唤不管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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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浩南已经升级成学生会副主席了,受到刚入学的学妹的崇拜,也越来越忙,字里行间流露出老干部的颐指气使。
“别来这一套,看不惯。”吃饭的时候,他居高临下的客套话,让阿雍颇为反感。
有一天,林茜从广播站出来,意外的看到阿雍站在门口等她。
阿雍说,自己和朋友做了个项目,“就是卖考试教材,服务于周边高校,已经成立了一个工作室,但人手不够,”他问,“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做?”
林茜本想拒绝的,但看到阿雍期待的眼神,不自觉的点点头,她知道,阿雍想帮她。
过程是艰辛的,林茜和团队成员一起,划分区域,一个班级一个班级的宣传,登记,再去市场进货,和老板砍价,有段时间,林茜整个人都累的虚脱,忙碌到根本没空想起余浩南。
阿雍把一个红包递给林茜,“给员工的福利。”
林茜打开后吓了一跳,“这么多?”
“福利嘛。”阿雍得意的眨了眨眼睛,“做老板娘福利更多哦。”
“才不呢。”林茜嗔怒,佯装要揍阿雍,脸上释放出明媚的笑。
她很感激阿雍,不动声色的帮她走出低谷,在她最困难的时候,伸手给她援助。林茜仰望着天空,朵朵白云飘过,纯净的一如三岁孩童的眸,她的心,瞬间明亮起来。
工作给了林茜莫大的满足,除了上课和每周一次的播音外,剩下的时间她都和阿雍呆在一起,商量着如何进一步拓展业务。
有的时候很晚了,阿雍送他回宿舍,看着林茜一提到挣钱两眼放光的时候,爱怜的柔柔她的头,宠溺的说,“守财奴。”
“劳动所得,合理合法。”林茜不满的嘟囔着。
送到宿舍门口,林茜挥挥手,准备上楼。却被阿雍叫住了。
“怎么啦?”林茜回头,疑惑的问。
路灯柔和的包裹在阿雍身上,他张张嘴,欲言又止。
“没什么,以后再说,”阿雍笑着挥手道别,“做个好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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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浩南和小学妹的恩爱仅仅只维持了一年,两人就分开了。他在校门口请林茜和阿雍大吃一顿,痛哭流涕的承认错误,并指天发誓以后绝不会见色忘友。
“没有人比你对我好。”灌了两瓶啤酒的余浩南醉醺醺的对坐在对面的林茜说。
林茜苦笑。正欲说点什么缓解尴尬时,旁边的阿雍“腾”的站起来,扬手就给了余浩南一拳。
“你混蛋!”他喘着粗气,骂骂咧咧的扬手继续,却被余浩南挡了回来。
林茜看着两个从小玩到大的死党扭打在一起,心里像灌了柠檬汁一样,酸酸的。她颔首对着明月,红了眼睛。
然而一个礼拜后,林茜还是做了余浩南的女朋友。余浩南是她的一个梦,一个遥远的期冀,如今这个梦触手可及,她没有多想,就点头答应了他的追求。
刚开始那段时间是很幸福的,余浩南像每一个男朋友一样,尽职尽责的做着他应尽的义务。帮林茜拎包,陪她逛街,在过生日的时候送她期待已久的礼物……
两个人沿着学校的玄武河散步,冬天到了,草木皆枯,风透着一股凉意朝着脖颈灌去,林茜一个哆嗦,不由得双手交叉,环抱在胸前。
广播里正播着一档音乐节目,由于正值冬天,又临近期末考试,情侣们都躲到自习室去了,所以教学楼外空荡荡的,主持人的声音在空旷的学校显得格外清晰。
“你知道吗,我曾经在广播站放过一首歌,陈楚生的,”林茜说,“我篡改了歌词,并念了出来。”
“你什么时候播音阿?我也去听听。”余浩南漫不经心的问。
林茜哑然。这句话余浩南问了不下五遍,林茜也回答了五遍,但是他仍然记不住,更别说听了。失落感袭来,她悲怆的转过身。
她忽然想起阿雍,一次无意中说起她在广播站的工作的时候,阿雍如数家珍的说着她说过的话,放过的歌,抒发过的感情。
“怎么啦?”察觉到林茜的情绪变化,余浩南关切的问。
“没什么,我觉得孤独。”林茜淡淡的说,面无表情。
一个人并不孤独,不被重视和理解才孤独,尤其是那个人还是自己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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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奔腾的江水,在浪花的推动下从不止步。再过几个月,就要实习了,余浩南准备考研,于是怂恿着他们在校外合租个安静点的房子。
阿雍打算卖完剩下的四六级资料就解散工作室,找份工作好好适应职场,为以后创业做准备,林茜也报了研究生考试。但在面对堆积如山的复习资料时却无从下手。
“如果我没考上,怎么办?”林茜说,“我们会分手吗?”
余浩南闪过一丝犹豫,但下一秒就被他掐断,“你一定考得上。”
看,这就是余浩南,从来不正面回答问题,看似劝慰,实则暗含深意。
学校的小打小闹让阿雍展现了领导才能,他很快拿到了一家500强企业的工作offer,负责产品营销。
现在的他每天忙的像陀螺一样,但乐此不疲。有时候,林茜很羡慕他,工作中的阿雍冷静而睿智,勇往直前,但是和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又特别随和,从不计较。
像是没有烦恼。
合租房子的那段时间,林茜感觉仿佛又回到了初见的大一,三个人心无芥蒂,虽然很忙很累,又捉襟见肘,但只要她把做好的饭菜往桌上一摆,大叫“开饭啦!”,余浩南和阿雍就立刻从房间里狂奔出来,摸着饥肠辘辘的肚子,口水直流。
林茜觉得这样很幸福。
但是她也明白,这幸福战战兢兢,如屡薄冰。短暂的如同晨光中的露珠,须臾,便消失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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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浩南考试发挥稳定,去了上海。
一个偶然的机会,林茜在辅导员的推荐下顺利拿到一家合资企业的聘用书,实习期三个月,她很心仪这份工作,所以放弃了考研。
为这事,余浩南和她大吵了一架,随后是漫长的冷战期。
“我是不会留下来的!”余浩南大嚷,“这是我的理想!”
“你的理想里面从来没有我!”林茜声音嘶哑,“你总是为自己考虑,从来没有问过我乐不乐意。”
爱情让人心碎之处,在于它随时可能戛然而止。林茜并不是不肯让步,但她在乎的是,余浩南从来不理解她,或许是,不愿意理解。一想到这,林茜就思绪纷杂,但好在有了工作做支撑,忙碌中她便可不再过度纠结。
又一次电话里争执无果后,林茜红着眼眶提出分手,这个词在她脑海里反反复复浮现过多次,话到嘴边还是被咽了下去。
她怕自己后悔,但是当她终于说出口后,却觉得异常轻松。
余浩南和她,终究不是一类人。
余浩南走后,合租房空了一间,林茜商量着是不是招个房客以减轻房租压力,被阿雍拒绝了。
“找到合适的房客可不是容易的事,”他说,“就这样空着吧,我喜欢。”
生活一如既往的平静如一潭死水,依然迷茫,还有不知所措,但有了阿雍的陪伴,她努力浇灌的工作也越来越如鱼得水,林茜似乎从这潭死水里找到了新生的方向。
她和阿雍彼此都小心翼翼的相处,互相照顾,也刻意逃避。
直到,她接到一通电话,妈妈病重住院,昏迷不醒。
当爸爸说出这段话的气候,林茜感觉天都要塌了。
她火速收拾行李,第一时间买了飞机票,赶回老家。
在医院不眠不休的照顾了三天,妈妈终于醒了过来,林茜忙不迭的给妈妈端水,却在那一刻眼泪夺眶而出。
出医院大门的刹那,她觉得有些眩晕,几日未见到阳光,竟有片刻的不适应。林茜闭着眼睛柔柔太阳穴,等她再睁开眼的时候,恍惚中看到阿雍站在太阳下冲他招手,他拎着水果,笑的一脸灿烂。
阿雍迎面走来,空出的那只手摸摸林茜的脑袋,眼里满满的疼惜,“我来看看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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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茜和阿雍并排在江边走着。
林茜的老家在长江边上,是个四季分明的南方城市,和北方粗糙的环境相比,这里绿树成荫,楼房林立,马路上干净而整洁,跳广场舞的大妈吃过晚饭,就急忙去公园斗舞了。
这里的人们生活安逸,所以显得格外面善。
“你怎么来了?”林茜对阿雍的突然到访,很是诧异。
“看看阿姨啊,”阿雍说,“你没看到阿姨见到我,眼睛都直了,恨不得立马给娶回家去做女婿。”
“别占我便宜。”林茜早已习惯了阿雍的没大没小,笑着在他肩膀上拍了一下,却看到阿雍神情一黯,“你是不是有话说?”
“那个,你别生气啊,”阿雍吞吞吐吐,“余浩南又谈恋爱了,他让我跟你说声对不起。”
林茜没有接话,忽然听到这个名字,她竟然觉得有些陌生,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也或许,她在心里早已对这段情释怀。
“我们这有个很有名的酒吧,叫涅槃,要不要去陪我喝一杯?”
酒吧里放着节奏明快的歌曲,霓虹灯闪烁,舞台上歌手刚唱完一首情歌,台下掌声不断,墙上一角挂着巨大的LED显示屏,吉赛尔·邦臣和一众国际名模在维多利亚的秘密上热血走秀。
林茜晃动着高脚杯,抿了一口红酒,闭眼感受酒精划过食道的畅快淋漓。
“阿雍,我从来都没听你唱过歌,”林茜突然想到了什么,戏谑的问,“你唱歌是不是很难听?”
“是啊,”阿雍哭丧着脸,“要不,我给你唱一首?”
“好啊。”林茜想都没想,张口答应。
于是,阿雍走到舞台,和弹吉他的歌手交头接耳了几句,随后就听到话筒里传来歌手的声音,“下面这首歌,是李雍景先生唱给林茜小姐的,他希望她能永远快乐。”
前奏响起,林茜立马听出来了,阿雍把歌词改了,一如她当年那般,林茜愣着没动,脑海里浮现出这么多年他们俩的场景,一幕幕,如电影般,轮番展现。
当火车开入这座陌生的城市
那是从来就没有见过的霓虹
军训时一眼看到你温柔的脸
如今依然近在眼前
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我都无比珍惜也都无比怀念
北方的城市无数个寂寞的夜
支撑我的是你如花笑颜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爱你
有没有人曾在你日记里哭泣
有没有人曾告诉你我很在意
在意你我之间的距离
......
林茜红了眼眶。
走出涅槃酒吧时,已近凌晨,林茜站在路灯下,眉眼低垂。
阿雍像犯了错的孩子满脸通红,“林茜你别往心里去,我们还可以做兄弟的。”
林茜却并不是很想给阿雍发好人卡。
“你唱歌确实难听,还乱改歌词。”林茜严肃的说,但下一秒,她又抬起头,若有所思。
“那个......”林茜问,“还记得大学里有一次你送我回宿舍时,说有话对我说,你想说什么?”
“我爱你,”阿雍脸红到脖子根,“我想照顾你。”
“那我就勉为其难的答应了,”林茜狡猾的眨眼,“不过上了我的贼船,就是一辈子,不可以中途下船的,你可要想清楚哦。”
阿雍笑了,他牵起林茜竖在半空中的手,蹒跚着走向夜幕深处。
“去跟咱妈报喜吧,她一激动明天就可以出院了。”
“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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