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老公结婚15年,因为他的生理有问题,长达十几年我们是没有夫妻生活的。还好一开始就有了女儿,从生了小孩以后就完全没有夫妻生活。我跟他在两个城市,也不算太远,小孩出生
以后一直和我在一起生活,完全是我独自抚养。周末老公会回来,但大部分时间只有我一个人。带孩子是个什么样的情况呢,那十几年我别说旅游了,出差我都拒绝了。两岁就上幼儿园了,那之前上班之前送小孩去爷爷奶奶那,下班再接回来,第二天再送。上学后就是早上送小孩上学再去上班,下班再接,小学离我上班骑车就五分钟,稍微走开一下接到单位,下班时间到了一起回家。一直到小孩小学毕业,12年,才把小孩送去武汉读书,毕竟武汉是大城市,对孩子比较好。
在这个时候,我也提出离婚,十几年没有夫妻生活,而且就算在一个屋檐下,也是相对无言。孩子已经大了,我要为自己好好生活。他当然是不同意,然后求我给他机会,我说没有夫妻生活怎么过一辈子。然后他一边求我一边偷走家里所有证件,躲在武汉,打着反正你找不到我你也不会怎么样的主意。
然后我找了律师,开始了艰难的离婚过程,也开始了奇葩故事的开端。
交代一下背景,婚后我们买了两套房子,一套在武汉,一套在荆州,都是我们自己买的。现在武汉的房价已经是荆州的快四倍,也就是说武汉的房子比我现在住的贵了很多。但是我想着孩子和他生活,而且我的目的也是为了离婚不是为了财产,所以我只要求要荆州的房子,武汉的房子可以留给我前夫。
第一次开庭之前,律师反馈回来一句话把我气疯了,老公说武汉的房产是他个人财产由他父母出资购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只平分荆州的房子。
他父母都是下岗职工,根本没有钱。房产是2005年购买的,当时本市的工资水平只有几百块,下岗职工更少。老公家在武汉已经买了一套房子,那个我承认是他父母买的。但是他父母是下岗职工这是事实,所以他们心虚,正式到了法庭上的时候,说法改成了父亲和哥哥购买。老公的哥哥当时是离异状态也就是单身的,一个家庭买的房子怎么可能不放单身的儿子名下放结婚的名下。我其实是有付款记录的,但他一律不承认,说是我自己的消费。我也补交了我的个人征信报告,第二套房子还款时间和取款时间完全一致,完全可以证明买房。
第二次开庭了,对方这次,由父亲和哥哥购买,又变成了父母出资购买,全家人都上庭做了人证。但是我有付款记录,这次一看赖不掉了,他们在法庭上叫嚣,说其实是他父母的钱,从我的
账上走一遭。他家唯一有利的证据是一张他妈妈名字的取款条。因为当初我们钱确实不够,于是找老公的小姨借了钱,钱打到他妈妈账上。于是他家拿着这张条子说房子他们买的。但其实这笔钱是我和老公婚后自己还的,他父母没钱。也是因为要还债所以我养了孩子这么多年没有找他要过抚养费。如果他们说的是事实,那这个官司非常简单。小姨是他们家亲戚,上庭做个证说没有借钱我就百口莫辩了。但为什么他家宁可去司法局闹事都不用这么简单的方法呢?因为那是作伪证,而且即使他小姨会帮他们撒谎,他家族内也会传开,这一家人如何用卑鄙手段抢媳妇的房子,他们一家人这辈子都抬不起头。
法院已经通知评估武汉房产价值了,评估完后,法院会判决如何分。然后老公家的人知道以后又慌乱了,他父亲去司法局大闹,说我的律师伪造证据,还说我们恃强凌弱。呵呵,开庭我一个人去的,他们一家人全武行说我们恃强凌弱。我们的证据全是证件,没有证人证言也没有借条什么的手写东西,如何伪造?
说说前夫的父母是什么样的人吧,前夫的爸爸出了名的爱闹事,家里电器坏了过三包保修都没关系,他爸爸能换一个新的回来,为什么,能吵啊,在政府也闹过。前夫的妈妈满口谎话,为了抢占车子的驾驶座,因为以前那种大卡车,只有一个驾驶座的,谁家孩子小才能给坐的,然后她就把我前夫的生日说小了,为了不被发现是谎言,还把身份证的日期也一起改了。
再来说说我前夫吧,他在法庭上哭天抢地地说对我多好,生孩子照顾了我七天,整整七天。法庭上所有我的钱他一概不承认,还要抢成自己的,说其实是他家的。但是法庭是讲证据的,不是他否认就不是。他还在法庭上说给我按摩,说的跟真的一样,婚前确实有过几次,婚后几乎没有,十几年没发生过的事情他也能在法庭上演戏。更可气的是,他说感情没破裂不同意离婚。什么样的人能一面撒谎抢老婆的房子一面脸不红心不跳说感情没破裂。
前夫一家说我贪财,但是结婚没要他们一分钱,十几年没有要过一分抚养费,我贪钱就会要求两个房子平分而不是只要荆州的房子,要不是前夫一家又想独吞武汉的房子,又想来分荆州的房子,我也不会走到这一步。还好法院已经承认武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现在就等着第二次审判书下来,希望早点结束这些事情。
很多人觉得说没有夫妻生活而离婚,可能有点不负责任,但是我不后悔自己做的这个决定。
口述人:不想当女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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