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隔离,独立思考良久,这个事情各种口诛笔伐。我目前只看到两个方面:在防疫方面,我们要么是无法可依,要么是有法不依。如果是前者,那实在对不起非典那次“洗礼”。如果是后者,那对不起的就太多了。我不认为中国疾控中心有关人士有意隐瞒疫情,其发表文章本身就是公开行为,而且可以说是向世界公开,说有意隐瞒,依据明显不足。这里面有个标准问题,对于疫情,应该有个法定标准,在什么情况下,什么人/机构负有公开义务?公开没有那么重要,重要的是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这里面有标准吗?在口诛笔伐之前,先搞清楚这里面有什么标准,法律的,技术的,抑或是道德的?如果什么标准都没有,或者有标准而未得到执行,就知道该骂谁了?不仅知道该骂谁,估计司法部门也知道该抓谁了。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在防疫方面不专业,但逻辑上我觉得大致如此。独立思考的基础是事实+逻辑;舍此,别瞎囔囔。不当之处,欢迎拍砖[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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