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三件事,第1556天#
前几天因为没有在人行道礼让行人收到了一条处罚信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也就是说,行人横过马路时,机动车需要减速停车让行。那如果行人没有横过马路的动作,就站在那里,要不要礼让呢?
刚刚开始强制实行礼让行人时,很多车辆见到行人就停,导致大量的交通事故。不过现在好多了,大部分司机都有了行人优先的意识,因为礼让行人而发生的交通事故已经非常少了。
但是,因为礼让行人对司机的处罚却没有少。
为什么要求机动车礼让行人呢?
当然还是为了构建更和谐的道路通行关系。让老人、孩子,还有行动不太方便的人在道路上有安全感。更进一步来说,是增强人民的幸福感。
如何做到礼让行人呢?
第一,遵守交通法规,在人行道前减速慢行。
第二,遇到行人要过马路的时候,停车让行。
什么情况下可以不用让行呢?
在紧急避险的时候,要在保证通行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不用礼让行人,甚至可以闯红灯。不过闯红灯的行为本身风险非常高,就算是紧急避险,也要慎之又慎。
我们渴望安全通畅的出行环境,还个角度看,如果你是路口的行人,你又该怎么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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