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四菜一汤
早上七点,我安排其其格去医院食堂吃完早餐,就把她带去看望罗小蒙。
路上,我对她又进行了一番抚慰,免得她到了病房情绪过于激动。
其其格很爽快,这倒让我松了一口气。
罗小蒙本来在双人病房,每天床位费70元。这是陈文忠安排的。因为罗小蒙受伤后,所有的费用都是医院负担,陈文忠按规定执行。
但卜贤玉对此安排很不满意,提出调整到单人病房,床位费用每天310元,这就远远超过了标准,引起陈文忠的强烈不满,两个人为此闹得很不愉快。最后卜贤玉表态说:
“罗小蒙是我们江南医院的医生,又是因为保护同事受的伤,给特殊照顾也是理所应当的。如果有人反对,你就让他直接找我好了!”
陈文忠气得吹胡子瞪眼,怎奈卜贤玉是一把手,又愿意承担责任,只好把门猛地一甩,气呼呼地走出了卜贤玉办公室。
卜贤玉也是气得脸红脖子粗,把手里的笔猛地往桌子上一摔,签字笔立刻断为两截。
卜贤玉摸起桌上电话,直接打给校官:
“马上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校官接电话后没用两分钟就出现在卜贤玉面前。
卜贤玉说:“电视台一会过来,你和郭小东安排好,主要是要教罗小蒙夫妻如何接受采访,话怎么说才能得体。”
卜贤玉很担心其其格,让校官多指点指点。
卜贤玉又对校官说:“电视台采访完罗小蒙夫妻后,你就把他们带到我办公室,中午在国际大酒店安排一桌工作餐。”
校官问:“哪些人参加?”
卜贤玉说:“电视台两个记者、一个驾驶员,你、郭小东,和我,就按6个人安排吧。”
校官又问:“按什么标准?”
卜贤玉说:“四菜一汤。”
校官马上心领神会,按照卜贤玉的安排落实去了。他百思不得其解,卜贤玉乃一院之长,怎么对一个普通医生这么热心?竟然公开违反规定超标准安排?难道他们之间有啥猫腻?
卜贤玉和罗小蒙之间究竟有啥猫腻?我在上一章已向读者作了简单交代,后面再作具体叙述。这里说说“四菜一汤”。
这种说法流行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到新世纪初,那时候从商场到官场大吃大喝风异常迅猛,一顿饭吃掉一头牛,一场酒喝掉半座楼是习以为常的事情。
医院也不例外,老百姓对此怨声载道,“上面”也是严查猛打,规定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下基层,基层一般不安排接待,确需接待的,就餐者只能吃工作餐,不得饮酒。
其他工作人员(我理解是科级以上干部),下基层检查工作,基层需要接待的,只准按“四菜一汤”标准,不得饮酒,超出标准的一经“上面”查出,因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就餐者承担,并追究就餐者责任。
俗话说,话不说不会憋死,饭不吃会饿死。干部们都是红尘中人,都食人间烟火,你定你的政策,我有我的对策。
这样,聪明的“基层”就研究出许多既能让“上面”检查过关,又能让就餐者满意的绝招来。
具体说来就是:盘中盘,菜中菜,汤中汤。具体说,就是一个大盘里放上四小盘菜,四个大盘就可以放十六个菜,一个汤盘可以放一至四样汤。
酒呢?这玩意操作起来没有技术含量,只要把纯净水或某种饮料倒掉,再换成茅台、五粮液就行了。这正是:
股级干部吃自助,
科级干部拉赞助,
处级干部靠补助,
厅级干部有援助,
四菜一汤有乾坤,
清正廉洁好干部。
在江南医院,“四菜一汤”也成为标准的接待模式。陈文忠对此多次提出反对意见,也因此常常和卜贤玉闹得很不愉快。
开始时,招待费都是由经办人先签字,注明何时何由何人陪,然后由陈文忠审核签字就行了。
后来陈文忠越来越控制不了局面,就在领导班子会议上提出,凡招待费用,除经办人签字外,必须由陈文忠和卜贤玉签字才能报销。
这件事在江南医院中层以上干部中议论了很久,也让陈文忠处在被动尴尬的境地。因为这样一来,就等于告诉大家,陈文忠是在推脱责任。
陈文忠也在背后后悔过,向市局原任领导汇报过,市局领导态度很明确:你陈文忠是常务副院长,财务审核把关是你的重要职责,他卜贤玉只是行政一把手,无权干预你的本职工作。
建议取消卜贤玉签字环节,仍由陈文忠签字。市局意见出来好几个月了,碍于情面,陈文忠一直没有提出来。如果再不提出来,自己就完全被动了。
陈文忠一大早就窝着一肚子火,回到办公室越想越不对劲,决定下班后找卜贤玉沟通一下,并催催卜贤抓紧把窟窿补上。
校官到罗小蒙病房策划了电视台采访的关关节节,感觉没什么纰漏,这才去国际大酒店安排“四菜一汤”去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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