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曾经是受了小道书本的影响,还是深受社会的洗礼,一度喜欢杀马特式的非主流的玩意,然而,说喜欢,也不是那么爱的死去活来,只是觉得这件物品在我眼中独一无二,他人不理解它的独特韵味,一如决然地认为他人不理解自己一样。
现在不知道是不是年龄的原因,或者曾经的想法太过幼稚、孤陋,现在看来,觉得还是大家喜闻乐见的事物是美丽的,大众的眼光更加大气端庄。
年年有余还记得曾经绣的一幅十字绣,黑色的背景上一只宽厚的手掌握着一只纤细白皙的手,他们轻轻地握着一只稚嫩的小手,寓意一家三口温馨祥和。当时就是觉得这画好,为抵触他人的建议,总是强调抽象主义。
现在想来,不喜欢的原因,有三点。第一,背景是黑色的,不喜庆,不好;第二,画布很小,不大气,挂在墙上显得小气;第三,只有三只手,纵然是抽象主义,虽然寓意好,整体看着总觉得别扭。
个性,总有他的局限性和时效,追求个性,如果做不到够范儿,够带劲,最终会走向主流大道。
其实,思想本就是有他特定的局限性的。
年年有余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