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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法篇第六章(原第五十六章)

《道德经》法篇第六章(原第五十六章)

作者: 李明热情似火 | 来源:发表于2019-01-02 20:19 被阅读12次

    第四十二章

    不言之教  和光同尘

    (原第56章)

    知者不言,言者不知。

    塞其兑,闭其门,挫其锐,

    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是谓玄同。

    故不可得而亲,不可得而疏;

    不可得而利,不可得而害;

    不可得而贵,不可得而贱。

    故为天下贵。

    【注解】

    1、玄同:玄妙齐同,此处也是指“道”。

    【释义】

    真正有智慧的人不会夸夸其谈,夸夸其谈的都是拥有知识而智慧不足。有智慧的人明了因果,所以从因缘入手,把尖锐的消融,把纷乱的外相统一,把所有的闪光点归一,哪怕最微小的也不遗漏。智慧之人,同和一切,但内在又和所有人不一样,这种情形称之为玄同。

    在玄同的境界中,不可因为得到了就亲近或疏远;不可因为得到了就利益或者为害;不可因为得到了就显得高贵或者低贱。正因为没有亲疏、利害、贵贱之分,所以为天下所尊贵。

    【释意】

    知者不言的两重境界:一是知道了对方的秘密,还假装不知道;二是知道什么时候不言,什么话不说、什么场合不说。每个人内在的负面情绪累积到一定程度,在一定阶段需要释放,让对方说话,让对方把能量充分释放与表达出来,而不要压抑这股能量。言者不知,知而言不知,是呈现的态度。对老子来说,行走坐卧都是言。此时此刻说与不说,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智慧的人在说话之前就已经知晓说话之后的结果了。所以圣人让情绪服务于我,而非被情绪带走。所有的一切都是变动的,要用冲的方法,冲气以为和。道不固定,是达到目的的一个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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