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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在他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吗?

邻居在他家门口安装摄像头,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吗?

作者: 叨叨说法 | 来源:发表于2022-10-23 00:23 被阅读0次

    李某、薛某系某小区的对门邻居。薛某因自身防盗及安全需要,在自家门口上方墙角处安装360度摄像头,拍摄范围为电梯口、楼梯口及两家共用的空间,且能够完整覆盖李某大门位置。李某认为薛某在其居所的公共区域私装摄像头,且24小时全天候监控,严重侵犯了李某及家人的人身权利和隐私权。因此,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薛某拆除门口监控摄像头。

    (来源:腾讯网)

    近年来,现实中就有不少关于安装监控引发的邻里纠纷。那么,为了安全需要,在自家门口安装摄像头,违不违法?是否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

    @叨叨说法

    1、什么是隐私权?在自己家门口安装摄像头,违不违法?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因此,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法律保护,而摄像头获取的个人行踪信息确实能够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具有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功能,属于重要的个人隐私信息。

    本案中,薛某安装的摄像头拍摄范围是李某每日进出必经的场所,覆盖其与家人、来访亲友等出入自家房屋的轨迹,而且其使用的摄像装置是由手机控制,登录互联网联网使用。因此,李某及其家人的行踪轨迹不仅被薛某个人知晓,也有可能被不良商家、个人或犯罪分子获取使用,导致李某的行踪信息、私人生活及家庭财产处于不安全状态。基于上述分析和考虑,法院依法判决薛某超出了安装摄像头的合理范围,侵害了李某的隐私权,须彻底拆除门口的摄像装置。

    2、公共场所中个人是否享有隐私权?

    有观点认为,公共场所无隐私。因为在公共场所的行为是人人可见的,有人注视、观察甚至记录,不会侵犯隐私,也就不存在在公共场所侵犯隐私的说法。

    也有观点认为,公民在公共场所也存在私人空间,在公共场所的私人空间有隐私,其隐私其实可以理解为“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干扰”,即当事人对隐私拥有不被侵犯的合理预期。

    本案中,薛某摄像头所拍摄的区域与角度,表面上是公众随意进入的场域(鉴于小区并非完全封闭,且快递员、保安、外卖员等可以随时前往),但这一场所毕竟属于常人所不至,当事人会保有相当程度的隐私期待;加之这一场所作为完全开放的公共空间(小区公区)与彻底的私人空间(业主家里)之间“过渡区域”,往往承担了大量的私人生活,如主客之间迎来送往等。可以认定,即便可以将自家门口楼梯间认定为“公共场所”,但公民在此场所也应当可以享有充分的隐私权。

    因此,薛某未经李某同意安装摄像头,拍摄的内容包括李某一家及相关人员活动轨迹等内容,即便拍摄区域可以认定为“公共场所”,但从拍摄内容属于私人事务,涉及到公民安宁生活,在非经本人知晓、允许的情况下不应当被记录、收集、分析,应当纳入隐私权的范围为之保护。

    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在当今信息社会中,日益受到立法和司法的重视。居民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在保护自身居住安全方面具有一定合理性,但民事主体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负有不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要在维护自身安全和尊重他人隐私之间取得平衡。

    @叨叨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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