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与爱情论

作者: 自在的小白 | 来源:发表于2019-04-17 10:35 被阅读0次

        我们不应该将婚姻理解得太过狭隘,婚姻不是一个人的行为,而是所有人所共有的、关于心灵的、需要合作完成的事。婚姻中的双方都必须负起某些责任,这是社会赋予婚姻的意义。社会对婚姻双方的期待是:养育健康的后代,并且教给他们与人合作的能力。

                                              —    弗洛姆                 

    【一】姻的本质是合作,因此,不能抱着驾驭对方的态度去相处。

        任何人都不可能处于卑贱的地位还能做到身心愉快,夫妻双方关系必须是平等的,人类只有在这样的氛围下才有力量团结起来克服种种困难。比如,只有达到平等,夫妻双方才能在生儿育女的问题上达成一致。他们明白,就在他们商量好不生孩子的时候,其实已经影响了人类的发展。在如何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夫妻双方也应该达成一致,这样他们就会努力解决所面临的困难,因为谁都懂得,如果家庭不和谐,在这种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一定会饱受摧残,他们的未来也令人担忧。

        在某种程度上,婚姻所要达到的目的也可能是非正当的。有些人结婚的动机不是很单纯:或者为了求得稳定的经济环境,或者出于对对方的同情,还有的人是想要有一个人服侍他。或者是迫于父母长辈的压力。然而,婚姻中是容不得这些不正当因素的。这也是很多婚姻失败或名存实亡的原因之一。

        我生在农村,父母的婚姻就是典型的男尊女卑,父亲主外,印象中几乎所有的决策权在于父亲,母亲主内,没有工作,专门带孩子,做家务,干农活。在我生活的村子里,几乎所有家庭都是如此。童年时由于缺乏父亲的有效陪伴和教育,我们姐弟三个都是内向而自卑的孩子。母亲在我上初中时患上了抑郁症,虽已治好,但我现在才真正理解母亲当年的痛苦。

        长大以后,在我的婚姻早期,我仍然是觉得丈夫就是我的天。这就是男权社会带给我们女性的影响,我们很多女性,包括我自己,对自己女性的角色并不认同。我们不太会其实我更想做个man,就连我老公都会说我太“阳刚”了,没有女性的“撒娇、温柔、小鸟依人”,但我真的做不来,太忸怩了。

    有孩子之前,我们都还是父母眼中的孩子,如“过家家”般享受二人世界;有了孩子之后,从一开始的五人世界(含公婆),到后来的三人世界(我、老公和孩子),时隔三年。在这三年里,公婆照顾我们兼孩子,我们依然是孩子,没有学会承担起为人父母的责任,终于在婆婆生病倒下的时候,我们才幡然醒悟,手足无措,像个失去了倚靠的孩子,原来我们自己并没有做好为人父母的准备,孩子的匆匆来临,于是我买来各种育儿书去学习,学习如何去当好一个合格的母亲。期间有心酸、纠结、痛苦,唯有做母亲的能体会。

    有了孩子之后,我的生命变得更加完整,我和他一起长大,通过孩子,我们学会了爱,学会了爱自己,学会了爱这个世界。我们变得更加柔软、细腻、宽容。我也终于理解了我的父母,理解他们养育子女的不易!感恩父母带给了我生命,让我们来到这个世界,无论如何要努力的的活着,用心对待这个世界。于是我们才真正长大,生命中遇到的人和事,都是来教会我们什么,需要我们用心去感受和体会……

    【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真的是这样吗?

    婚姻所要遵循的准则就是要懂得合作。我们不能只看重自己的私利或者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爱情是充满怀疑的,就注定不会幸福。我们需要带着永恒不变的决心去与另一半进行合作,当我们真正做到这一点时,就可以真正体会到爱情与婚姻的美妙了。这样的恒心和坚定并不仅仅体现在养育后代上,还表现为:要对后代负责,给他们良好的教育,让他们学会合作,并成为合格的公民,在社会中成为平等的个体。让自己的婚姻更加幸福,就是我们教育后代的最好方式,我们都应该做到。我们需要带着永恒不变的决心去与另一半进行合作,当我们真正做到这一点时,就可以真正体会到爱情与婚姻的美妙了。

    【三】理想中的爱情观和婚姻观。

    我们都清楚,如果想要得到甜蜜的爱情,就需要付出一些东西,比如真诚、专一、毫不保留的爱。

        沉浸在恋爱中的男女,都是对方心中的“王子”和“公主”。那种神奇美妙的感觉只有恋爱过的人才能深有体会。除非你没有用心真爱过。

    但作者提出爱情中是有一些束缚因素的,我们不能做到绝对自由,我们必定需要与对方合作。人的爱情是一种积极的力量,这种力量可以冲破人与人之间的高墙并使人与人结合。爱情可以使人克服孤寂和与世隔绝感,但同时又使人保持对自己的忠诚,保持自己的完整性和本来的面貌。

    【四】阿德勒提出有且只有在一夫一妻的制度下,我们才能拥有美好的爱情和幸福的家庭生活。

    我们国家自从解放后,才开始施行了“一夫一妻制”,是否真的深入人心呢?人的存在不同于所有其它的有机体,它处于一种经常的、不可避免的不平衡状态中。人的生命不可能以重复他的同类的生活方式来度过,他必须主动去生活。就像鸟儿学会了飞翔之后,母亲就会离开他们,让其独立觅食养活自己。自然界有顺应自然的生存法则,婚姻自然也要遵从社会法则。否则真的会变成“坟墓”,埋葬了爱情。

    总结:今天分享了作者,阿德勒《自卑与超越》中的婚姻篇,以及我对婚姻和爱情的看法和思考。希望能为大家带来启发和深思。重新认识我们婚姻关系,针对已婚人士。未婚人士可就此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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