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小说我早就慕名,刚好借这次读书会机会拜读,一气呵成,三天看完。
一个普通的金融经纪人~斯特里克兰。他呆板木讷,有稳定的收入,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儿女,却突然抛妻弃子,舍家弃业,毫无征兆,原先是以为私奔,后来才知道原来他只是为了追求艺术的梦想而已,我的第一反应和小说中的知情者们一样都觉得这个人是不是精神不正常,他说走就走,不顾及任何人的感受,没有一丝悲悯和愧疚,甚至后来流浪巴黎,与挽救他生命的好友妻子私通,并以她为他自杀而亡收场,也无法让他的内心荡漾起任何波澜。
这是怎样的一个人啊,凡夫俗子所追求的物质和感情根本给不了他任何羁绊,有的吃就吃,没有就饿几天,偶尔所得一点微薄的收入就去买颜料画布,按说他该很宝贝自己的画,可是有的作品画完了他随手就给了提供帮助给他的人,也不管别人欣不欣赏,需不需要,有的作品半途而废也不要紧,原因只是他觉得想画的已表达,无所谓非要呈现完整。
奇怪的是这样一个“自私”“无耻”之徒,无论流落到何处周边居然不缺少朋友和爱人,是什么在吸引着大家呢?有爱才心切的,比如被他带绿帽子的救命恩人斯特洛夫居然妻子死后选择原谅他;也有被他的骨子里的野性吸引,比如斯特洛夫的妻子和他最后的土著妻子阿塔;也有被他的真实所吸引折服的,比如小说中的我,原因当然也很“可笑”,居然是“我”的观点根本影响不到斯特里克兰。
斯特里克兰像一艘不畏任何风雨的帆船,披风斩浪,终于抵达了他穷极一生所追求的艺术天堂,哪怕这之前他因麻风病已失明一年,他凭借着对艺术的狂热,让画笔做了他的一双眼睛,在土著草屋内壁完成了旷世奇作,没想到他的最终意愿是将他最后凝结的心血付之一炬,意料之外,情理之中,这才真是斯特里克兰的风格啊,我想画就画,想烧就烧,有钱难买爷高兴!
反观自己,几个小时的火车非闹着让老公买康师傅还得是经典红烧牛肉的,饮品只认奶茶,还必须是半糖热的,炒菜没大葱炝锅必须让家人下楼买,出去玩儿酒店低于三星睡不着……在追求这些所谓的“生活品质”的同时,却增添了很多烦恼,比如不听指挥的老公,粗心的服务员…想想如果一个人把精力都耗费在这些细枝末叶的事情上,哪还有心思沉下心来研究学术或者琢磨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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