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度以让自己高兴为目的进行写作,写日常感想、生活琐事,每完成一篇,还挺有成就感。至于有没有读者,毫不在意,我写故我在。
直至读到泰戈尔的一句话:“纯粹为自己写的作品,不能被称作为文学。”才明白,那种文章,就算发布出来,最多也只能算是公开的日记。
仅仅为自己表达感情,就像无聊的事一样毫无意义。如果一直这样写下去,哪怕写够50万字,也依然只是一堆没有主题的日记,对写作水平的提升毫无帮助,与读者更没有任何直接关系。
就像鸟儿陶醉在自己的欢乐中放声歌唱一样,沉湎于自己的快乐之中,为自己而写。看似有理,实则大错特错。鸟儿歌唱是把其他同伴作为交流沟通的对象,可能是关乎繁衍的生存大事。
写作的首要目标是读者社会。(泰戈尔)
一百年前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早就为我们指明了写作的方向。然而又有多少人真正理解其中的含义呢?
以吸引流量为主要目的的文章只能满足眼前的需要,消耗完它的热度以后就变成了一堆灰烬。于是,在这条道路上前进的人,不得不一次次寻找足够吸引眼球的字眼作为标题,成为了“标题党”;或者利用社会热点,搬造堆砌各种资料加上图片,以最快的速度发布,吸引第一波流量,拼的是手速。至于文章的可读性,见仁见智吧。
这个目的下的写作,会不断地消磨写作者的精神,消耗读者的热情。难以留住读者,但又需要读者,最终形成一个死扣,然后把帽子甩到读者头上:现在的人追求快消品。读者想说:这个锅我不背。
真正的以读者为写作目标,是寻求情感的共鸣,这并不会让作家的创作变得虚假。
普通人都具有感情、感觉和性情,它们存在于每个人的心里。我们总是倾向于把自己亲身的体验感染他人,希望能够影响无数的心灵。如果个人无法将它们表达出来,那就由作者来实现。
把读者的东西以特殊的方式变为自己的,培植自己的感情,然后又将它们转变为读者的东西。而作者,就在自己的作品里、在读者所能感受到的感情和感觉中实实在在地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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