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 面向对象
1.类、对象和引用
什么是类
类是一个概念抽象的定义。简单来说就是分类。
类定义了该类型对象的数据结构,称之为“成员变量”,同时,也定义了一些可以被调用的功能,称之为“方法”。
类是用于构建对象的模板,对象的实质就是内存中一块存储区域,其数据结构由定义它的类来决定。
类的定义----成员变量
Java语言中,类的成员变量的定义语法如下:
class 类名 {
成员变量类型 变量名称;
}
对象的创建
new 类名();
Point p = new Point();
2.方法定义和调用
类的定义---成员方法
类中除了定义成员变量,还可以定义方法。
class 类名 {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列表){
}
}
class Point {
int x;int y;
void up(int dy) {
y -= dy;
}
}
方法调用
方法的调用必须通过某个对象的引用。当通过某个对象的引用调用方法时,方法中设计的成员变量就是该对象的成员变量。
Point p1 = new Point();
p1.x = 100;p1.y = 200;
p1.up(100);//x = 100,y = 100
方法重载
在Java语言中,允许多个方法的名称相同,但参数列表不同,称之为方法的重载(overload)。
编译器在编译时会根据其参数的不同,绑定到不同的方法。
public class PrintStream {
print(char c) {...}
print(int i) {...}
print(double d) {...}
}
this关键字
在方法中可以通过this关键字表示“调用该方法的那个对象”。
null
引用类型变量用于存放对象的地址,可以给引用类型赋值为null,表示不指向任何对象。
当某个引用类型变量为null时无法对对象实施访问。如果通过引用访问成员变量或调用方法,会产生NullPointerException
异常。
3.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
在Java语言中可以通过构造方法实现对对象成员变量的初始化。构造方法是在类中定义的方法,但不同于其他的方法,构造方法的定义有两点规则:
- 构造方法的名称必须与类名同名。
- 构造方法没有返回值,但也不能写void。
Point(int x,int y) {
this.x = x;
this,y = y;
}
任何一个编译后的类都必须含有构造方法。如果源程序中没有定义,编译器在编译时将为其添加一个无参的空构造方法(称之为“默认的构造方法”)。
定义了构造方法后,Java编译器将不再添加默认的构造方法。
4.继承关系
-
extends关键字
extends
关键字可以实现类的继承。
子类可以继承父类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同时也可以定义自己的成员变量和方法。
Java不支持多重继承,一个子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但一个父类可以有多个子类。
class Shape {
int a;
}
class Circle extends Shape {
int b = 100;
public void setB(int r) {
this.a = b + r;
}
}
-
向上造型
一个子类的对象可以向上造型为父类的类型。
父类型定义的引用变量可以引用子类型的实例。 -
instanceof 关键字
通过instanceof 关键字判断其指向对象的实际类型。
if(shape instanceof Circle) {
Circle c = (Circle)shape;
}
-
方法的重写(Overwirte)
子类可以重写继承自父类的方法,即方法名和参数列表相同,但内部的实现不同。
5.访问控制
public 和 private
private修饰的成员变量和方法仅仅只能在本类中调用。public修饰的可以在任何地方调用。
package语句
定义类时需要指定类的名称。定义一个类如果只用类名作为唯一的标识,则不可避免的出现命名冲突。用package(包)的概念来解决命名冲突的问题。
包名也可以有一定的层次结构,在一个包中可以包含另外一个包。
package 包名1.包名2.包名3;
import语句
通过import语句声明了类的全称后,该源文件就可以直接使用类名来访问了。有事import语句中也可以使用*,通配符。
protected和默认访问控制
用protected修饰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可以被子类以及同一个包中的类使用。
默认访问控制即不书写任何访问控制符。默认访问控制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可以被同一个包中的类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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