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大学禁欲并且不提倡恋爱。学生宿舍门口赫然“禁止异性入内”的招牌,火眼金睛坐在那里看守的大叔、大妈,拿着手电筒在黑暗处巡逻的纠察队,都是为阻隔男女学生、不让他们顺顺当当谈恋爱而设置的。殊不知,这样一来,大学的一大用途就被废了。
大学的恋爱用途大学存在了将近一千年。大学为什么会存在,大学的用途是什么?大学提供了一个让知识代代相传的场所;大学也是将来雇主甄选劳动力的筛子;大学还能让学生学会欣赏和享受人生,启发他们的理想和创造力,并把他们培养成讲人道和富有责任感的人。但大学有一项一贯重要而从未被指出的用途,那就是谈恋爱。
这还得从家庭的经济作用说起。大家成天关心经济,想方设法搞好企业的经营,但我们身边还有另一类极其重要的企业,却往往被忽略了,那就是家庭。家庭过去得不到经济学者的重视,主要原因是家庭这种企业的“产出”没有记录在案。
想一想家庭成员们所扮演的角色吧:性伴侣、厨师、裁缝、护士、采购员、司机、秘书、室内设计师、心理辅导员、清洁工、搬运工、水电工、形象顾问、前程顾问、公共关系助理、人力资源的创造者(母亲)、保育员、教师、保安员、会计师、园丁等等。要是每个家庭都雇佣其他家庭的成员来提供这些服务,那么“记录在案”的国民收入就会暴增!
任何人都有机会享受家庭所创造的“产出”。两个般配的人,不分贵贱美丑,甚至不论性别异同,只要他们走到一起,幸福竟然就能无中生有!任何人,只要有幸组织一个成功的家庭,那就是值得骄傲的功绩,这功绩绝不比办了一间盈利的工厂、找到一份高薪的工作逊色。
明白了这一点,我们就不免产生疑问:既然大学生搞点科研,学着经商,为报社写点稿子,都是受到鼓励的事情,那谈恋爱为什么偏偏就遭到刻意的打压?大学期间谈恋爱、找对象,那是为将来组织家庭积累经验,那是人生极其重要的历程,其社会效益不可低估。
在旧观念中,“人才”的含义很狭窄,大学只是一条制造人才的“生产流水线”,大学生只有坐怀不乱、按部就班,始能“成才”。那些被逮到发生性行为的学生,结局就是被勒令退学。校方从来不能证明禁欲对学术有什么帮助。那些学生被开除,只是因为违反了校规,而不是因为发生了性行为。
但观念已经改变。读大学,已经日益成为发现自我、开发自我的过程。恋爱关键在于“谈”,而不是要“成”。恋人们从一段恋爱中学到的相处之道,不比哪一门功课次要。让学生们身体力行,培养健康而开明的恋爱观,将来不知道能避免多少人间悲剧。
况且,找个好对象很难,最难就是要作长期的打算,要寻求“长期内带来的总收益最大”的伴侣,要从恋人当前的蛛丝马迹,推测他将来的所作所为。在真实世界里,搜寻和选择配偶的难度,绝不亚于筹组一家成功企业的难度。所以,尝试是必须的。既然大学里“潜在配偶”恰好济济一堂,此时不谈,更待何时?
大学的恋爱用途对于大学目前“禁欲”的规定,大学生应该遵守,因为坏规定也是规定。如果你准备违规,那么你就得承担后果。但是,只要这些规定可以商榷和修改,那么我们就应该据理力争,大胆阐明大学生谈恋爱的好处。当然,社会上绝不可能对这个问题众口一词。所以,上策是让各大学自行定夺,让学生和父母多一点选择。
大学和学生之间,毕竟是一种“教育服务的买卖合约关系”,双方本来就可以协商“你情我愿”的条款。某所大学决定严禁学生恋爱?那是可以的,只要学生买账就行。那跟有些餐厅规定客人必须穿西装才能进去、唱片公司规定女歌星不准生小孩是一样的道理。
问题在于,学生现在别无选择。读大学曾经是特权,大学费用几乎全部由国家负担。既然国家“请”你读大学,你就得守“东主”的规矩。不管何故,只要国家规定了大学生不能谈恋爱、同居、结婚和生育,那你就得遵守。这毕竟是一种合约,尽管这是“独此一家”的合约。
然而,今天,大学生已经逐渐从“受惠者”转变为“消费者”,而大学也逐渐从“施与人”转变为“服务商”。当将来中国的民营大学或股份制大学兴起,那么这种关系就会更加明确。到时候,“教育买卖合约”的选择就必定更加丰富。但不用等将来,办学者现在就可以思考:谈恋爱是不是大学的用途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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