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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爱你一转眼的光华

只爱你一转眼的光华

作者: 韦雄 | 来源:发表于2017-03-21 18:29 被阅读0次

         古龙先生在《边城浪子》里说,情窦初开的的少女不会推开他不讨厌的男人。可惜我不是男人,还只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屁孩。阿珍当然还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少女,却也早一过了情窦初开的时候。她的步伐总是总比我快,站的地方也总比我高一些。曾经我有机会缩窄彼此的距离,可惜四年快要过去,我错失了机会,也磨灭了雄心。但能够在收尾的时候,在阿珍身旁陪她走上一段路已经足够。起码,在身高上,我还能毫不费劲地平视阿珍那对剪水眼波——衬着小巧精致的鼻子和光滑湿润的薄唇。

         其实我和阿珍并不熟。但我和她是好好的朋友,犹像君子之交。

         从前,我有很多机会把阿珍拉得离我更近些,就像我有很多机会拿奖学金一样。我不是太愚蠢的人。拿奖学金对于我不是件太困难的事。可惜做了太多愚蠢的事情——强逼自己进各种各样的社团,交各式各样的朋友。终于不再勉强自己,又放纵自己,搞旁门左道,就不放心思在学习上。做蠢事并不愚蠢,愚蠢是我直到现在我尚不知道醒觉——因为做那些蠢事让我感到很舒服。四年了,时间走到现在,我拿奖学金的机会越来越小。想起自己曾经有过拿奖的可笑念头,我不禁笑笑摇头。虽然在做着蠢事的同时我也在一日一日地变好,但早已偏离了当初的方向。方向偏离有时是不是也算一种错误呢?我不知道,但确实已日暮途远。这一条路已走得差不多,回去的路已记不清。

         我和阿珍的也走远了——可以这样说吗?就当我们曾经相拥相知过一样。我愿意这样说。即使事实只是苍白的“我们由宿舍走到教室”,我也愿意这样说——我总算有一个好处,无论我如何得不到,到最后我也能脑补回来。

         也许从前我想有更多,但现在已经足够了——能够陪阿珍走过一段路,看清她的模样,说上几句话就已经足够了。那日在天桥上,我看见了这四年来最闪光的阿珍。我相信,除了我之外,没有人见过那样美丽的阿珍。至今日为止,我仍难相信我那一侧头后的光华,竟闪耀得我不敢再偏头探视。剪水双瞳上,有两片蝉翼般的眼皮儿,沿着眼线,恰到好处地排列着细且幼的睫毛,很可爱,很没人。她的脸或许不是最晶莹洁白的,但一定是最让人陶醉的——很薄很弹很滑很令人心醉。我悔恨自己没有机会去抚上那张动人的脸。

         但有咩所谓啊?有些事情本就是存在不可触摸处的,你喜欢她,爱上她,并不是因为你曾经触碰,抚摸。只因为你看见美好,看见它的出现,见证它的发生。你只需要望着,好好地望着,久久地望着,有时甚至只需要一眼你就将心交付出去了。当然,这一眼不会只是轻轻的一瞥,但也绝不会是肆无忌惮的凝视,也许时长约五声,也许十声。在看得清楚之后,你便惊喜得不敢再看了。

        天桥之上,那一眼之下,我喜欢上了阿珍。对于我来说,喜欢上一个人不是件很难的事。只要放开心去,去关注一个女生并心怀希望,我就会很自然地喜欢上那个女生。有时,我甚至乎只需要一转眼时间——就像在天桥上我喜欢上阿珍一样,就喜欢上一个人。

        四年了,我从未翻找过关于阿珍的相片,和她的回忆更少得我只记得她是我的同学。当然,因为我们本来就没什么接触,有的只是单纯地在wechat唠嗑一会儿。她的账号我加了快四年了,我没有记住过其中一条朋友圈。或者以后可能会多一些,毕竟美丽的人和事总能给人愉悦。

       可能我从未曾喜欢过她,也可能我没有奢求过能让阿珍喜欢上我——我知道喜欢一个人从来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绝对不仅仅是一次偶然的遇见或一个眼神的交触。虽然你们的感情很可能就是从那一转眼开始,但彼此喜欢,还需要更多的沉淀和累积。或者再多个百次碰面,或者再多千百秒对视,你付出的心才能尝到喜欢的味道。

        有时喜欢一个人会很艰难。可能对方不喜欢你,你还是甘心情愿地单恋,将精神都投注在一个人身上。经过很多次尝试之后,对方还是不喜欢你。也可能对方在你千百次尝试之后,终于选择和你在一起。但又有多少人做得起,等得起。大学四年光景,你用上大半去追寻一个不确定的结局。你所做的一切,当然都很值得,你自己也无憾。但无可否认,那段岁月是艰苦的,有时艰苦到你不愿提及,然后不为人知到无影无踪。

        面对异性,有时你甚至乎辨别不出究竟什么是喜欢的感觉,但你很希望那种愉快地情形能够持续下去,不要变。或者你虽然愿意那种愉快继续,但还是笑笑往前走了,不愿作过多逗留。

        过天桥后第二天,我开始有了愁思苦绪,我很清楚自己不能想太多。早上起来,我坐在椅子上, 慢慢等自己从睡眠的状态里清醒。迷糊中会很自然地想到阿珍,想到她似水眼眸,柔滑脸庞。我忽然清醒了,心情被遗憾慨叹所侵袭。阿珍是一个多么好的女生!

       在《2046》里面,章子怡饰演一个既漂亮又吸引人的女人。她是戏里美得没有缺点的人,除了不会说广东话以外,她很完美。美丽而专情,独立又不失温柔。见到她的男人都不禁迷醉,忍不住搭讪。工人,阿炳,周慕云都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章子怡选择了周慕云,但周慕云最后放弃了她。须知喜欢一个人并不全因为她的美丽,面对美丽,周慕云先生没有选择拒绝。但他不能真的喜欢她。因为他的心实在承载了太多——也许由于他文人的身份,又或者是因为他的过去。电影的最后,章子怡做最后一次挽留的尝试,周慕云推开她的手,笑笑,然后转身离开。

       我没有周慕云先生的潇洒英俊,也没有他写出《2046》《2047》的才气,但仍然选择如他一样离去——因为我的过去,因为我想成为一位文人。如果你是一个正常的人,你就会知道这是多么的愚不可及。但我做了,做蠢事通常令我感到舒服。令我舒服的事情,我总克制不住要去做。我被周慕云先生的气息迷住,控制不住地去学他笑笑,然后转身离开。于是我又做了一件极度愚蠢的事。做蠢事有时是需要给别人解释的。这次,我的解释是——阿珍,我只爱你一转眼的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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