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了,站在阳台上听歌,抽几手老烟。歌曲很好听,不自觉地跟着吟唱:“我喜欢你 是我独家的记忆”,一遍又一遍。今夜它是一首百听不厌的歌。但我很清楚知道,我对这首歌并没有什么感觉。我没有感同身受。我甚至没法找到一个角色代入到歌词当中。我的独家记忆是什么?“你”又可以是哪一位?我尝试在脑海里找到一个形象。找不到。这很奇怪。奇怪得就像你坐在食堂吃饭的时候,看不到周围有一位有趣的人一样。不同的是,吃饭时我会想究竟因为什么,站在阳台的我开始观察树叶遮挡下的路灯。黄色的路灯在左前方,十分光亮地照到了阳台外的树叶。亮到我能稍稍看清树叶的颜色,有的叶子很薄,光让她们看起来像新生的嫩叶;有的叶子厚些,光透不过来,黑黑的,还是能看见一层很不明显的暗绿色;有些的叶子离得远,又长得厚,就只剩下单纯的黑色了。它们分布很散,一块一块,深深浅浅,极为混乱,却令人看着舒服。忽而发现,“哎,又有了雅致,写些字句岂不妙哉?”
更不迟疑,回屋,在“独家记忆”的声音中完成前些日子落下的文章。170415
珍妮
在我的记忆里面,珍妮是个很漂亮的女生。或者不是太漂亮,可能想得多了,很多美丽的形象和她融合了在一起。但无论如何,她一定是极有吸引力的女生。这我敢打包票——即使我的记忆出错,也有许多事实证明她的魅力。有很多男生喜欢她,大男生,小男生,师哥,师弟,各式各样。试问一个这么多人喜欢的人,又怎么会没有吸引力?肯定有,肯定有。信我没错的老哥!!!何况,我也曾是其中极渺小又极幸运的一个。幸运到我能藉着卑微的身份,目睹她在众人之中脱群而出,触碰到到她生活中的一些点滴,感受到一份史无前例的运气。
那时一段值得回首又充满辛酸的回忆。那份幸运教我奋不顾身地陷入痴心妄想之中,但又实实在在,觉得自己真正地负担起了一些什么。但究竟负担起什么又说不出来。
回忆里我是一只狗,珍妮是一只猫。我心无旁骛地追逐着那样一只孤高冷傲的猫。猫似乎觉得很有趣。它带我光如了一个色彩缤杂的花园。花园很美,五颜六色。全是些我知道又未曾接触过的东西,美好得无法言喻。开始时我我步步紧追,以为一切都是那么轻松而简单——只要你肯放开怀抱,美好就稳稳倒在你的怀中。但后来我跟丢了,可能是我的鼻子坏了,也有可能我意识到一个问题——其实我从来没有机会去追上这只猫。只是猫一开始在放慢着步伐让我好好地跟一会儿。后来她意识到了自己的追求,必须加快速度了。从此,花园里没有猫的行迹,我没有很快就离开,因为我不知道怎么离开。也因为我仍尝试着寻找它的行迹,我找到过,但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走。于是在花园里浪荡,再找一个又一个线索。线索找得多了,但没有用,我一无所获。我终于认命,愿意离开。隔日花园的出口就出现在面前。我终于发现,我花了很长时间的时间去寻找的,不是猫的线索,所以线索根本没用。那些线索只不过是我离开花园的标志。
珍妮是个很独立的女生。无论在什么地方,她总是形单影只,独自一人的。这正是猫的特性。猫在大多时候,也同样是单独的。这叫顺应天理。我是一只不喜群居的狗。我和她有很多相同的地方,但我是有违常道的。对于有违常道的东西,你很容易会发现它行不通的地方。
和珍妮最初相识的时候,她一个人在自修室里学习,周围是一堆堆奇奇怪怪的人,各式各样,看起来像高中学生,却长着成熟太多的脸。珍妮虽是位大姐姐,不是那种娇小玲珑的身形,但在人堆里面,很难被人发现。我花了很长时间,才在自习的人群里发现她。然后彼此认识。不同寻常的先见面后自我介绍,我想我们之间没有过正正式式地介绍。我们在扣扣上联系(依稀记得她叫做什么橙),在自修室相见,后来我们神奇地知道彼此姓甚名谁,家住何方。我记得那刹那我们首次的对视,是一触即过的。当时的画面黑白已泛了黄。
我说:“你的位置在哪里?”
珍妮说:“在右边的自修室,台面有本黄色封面的日语书。”
但右边的自修室宽阔而多桌子,一圈下来,我看不见桌上有带黄色的物体。
我说:“你不在自修室吗?”
珍妮说:“在啊!”
“嗯?”我有些惊讶,但故作镇定,没有回复。用自己的感觉去感受她的位置,猜测到底哪一个是她?
珍妮又说:“在最里面。”
“妙,妙极了”我暗暗欢呼,“这句话不愧是及时雨,还不让我找到你?”
接下来是一阵沉默。我没有自信到在她的身旁坐下。而是在她的对面,隔着一位置坐下,去肯定自己的猜测。
当时时间大概中午11点。我开始在扣扣上肯定:“那个人是你吗?”
珍妮说:“嗯。那个人是你吗?”
我说:“嗯!”
“嗯????”
那真是一段有趣的回忆。我至今仍然想不明白,在一个合理的逻辑下,这些对话是怎么产生的?可能轻叹一句:“缘分呱!”
这的确是缘分。如果不是,两个人怎么可能不知道认人是可以靠服饰和外形,而不是靠猜的?又怎么可能明知是对方却又不肯定的?但又怎么能够算作缘分呢?谁都应该知道,这个世界上只有猿粪才是人能实实在在看到的。
我当时肯定是开心昏了头,我甚至乎忘记了她的穿着,忘记了她的发丝的颜色,忘记了她的模样。我还记得的是她醒目的唇长在一张让我喜欢的面上,还有那一杯13时30分的华农酸奶和匆匆闪去的背影。哦,我忽而记起,那是一条深色的休闲裤。
没办法了,在黑白的映像里,再清楚也只不过如此了。
但我肯定珍妮是个勤奋的女生。当时的我就知道她是这样的一位女生了。如果当时我能再成熟点,我会知道她还是一个很有追求的女生。永远不愿意驻步不前,永远愿意付诸实行地抓取自己想要的一切。在我的记忆里面,她是个不吃午饭的女生。一瓶酸乳就能够在自修室度过中午,然后去上课。这是十分艰难的。在第一次见面时,我就知道了。一瓶华农酸奶是撑不到下午两点的。
但她偏偏神奇地做到了,而且更令人赞服的是。她似乎是驻扎在自修室一样,除了睡眠和上课,她大部分时间都自修室里。而事实上,有部分午睡她也在自修室里度过——仅仅趴在桌子上小歇一会儿就去上课。我试图记起她睡眼惺忪的样子,那一定十分可爱。可惜我忘了。
但并无遗憾。有一夜下雨,从自修室回宿舍的路上,我目睹了让人此生无憾的可爱。
那夜在深秋,有风,有点冷,伞很小。
“淅沥淅沥” 雨声很小,点在伞上的时候听得清楚,声音安静而美妙。
我和珍妮走下天桥。校道驶过一辆货车,她竟像一个刚识说话不久的小孩“呜”了一声:“有车喔!”
看路的我一惊,偏头看见世上最绝妙的可爱。
暗淡的白色路灯照射,让我还能看清她的脸。那澄澈单纯的眼神,淌露一种初识物的惊奇,光华闪烁。但最令人惊叹的,是那嘟起的微厚的唇,就像婴儿弹嫩的唇一样,水润到无可比拟。我霎时间被迷倒。轻揽住她的手臂不禁再放松些,害怕伤害到了这样一位来自上界的天使。
回到宿舍的时候,应该很晚了。洗漱之后已到了睡觉的时间。
记得第二天我八点多才醒来。而扣扣上七时十几分已有一条消息叫我起身奋斗了。珍妮,又到了自修室。
真乃神人也。那种状态,我也曾经有过,那是在更久远些的高中,为了追逐一个背影,每日6时十分准时出现在饭堂。我就会在6时十五分跟在一个修长的女生背后,一前一后一起上楼梯,到教室。唯有真正想要一样东西的时候,人才会如此早出晚归。在珍妮身上,现在我看到了一份强大的信念。当时,我没搞懂一切。就像一个傻嗨一样。那真是一个极度不好的状态。现在想起不禁觉得搞笑。
无可奈何,在她的闪耀下,你不得不做一个傻嗨。而且还得做一只大喘粗气的尖脸傻狗——我从来未见过一个人打字可以这么快而准确。珍妮敲字声响是一连串快而均匀的节奏,实在是天赋异禀。我就一个劲儿乱摁都按不了那么快,那么均匀。那次我如此有幸坐在她旁边,她打字时。我居然望不清她手指轮廓,连续不断“哒哒哒哒”的声响似乎震得我的睫毛一根接一根“唰唰”地跌下。无敌,妙绝天下。
我甚至被惊吓到了。这样的女生如果学会小李飞刀,世上无人识得李寻欢。例无虚发?珍妮指下的方例无虚发。不信?且有大数据供您检验。
但她毕竟没有学会小李飞刀?我也没有被吓傻,后来有一次我问她:“打字为什么这么快?”
她说要参加考试,很多机测需要神一般的打字速度。
我才知道她进的考场里藏着的是怎样一个战场。黄沙纷飞,血溅长空。考生们的答题速度都快得惊人。个个出手快狠准。而珍妮的打字速度更是足够把答案写五遍。参加那类考试,珍妮不只那么一次半次。我有幸到过考场接她一次。我自问没有能力在那样的考场里驰骋。当时,我的手指无法协调。在键盘上,每只手不能超过一只手指同时工作。后来我的情况有了改观,我单手四只手指能够疯狂连按qwer,但要追上珍妮的敲打速度,此生恐怕无望。
或者有些人天生愿意仰视别人,倘使能够享受仰视的过程,又有什么不好呢?况且我已这般幸运,见识到了别人不曾目睹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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