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略萨有一本长篇小说叫《酒吧长谈》,谈的是奥德利亚统治时期下的秘鲁生活。我没有这么生活可谈,但对酒吧也想“小谈”一下。
首先声明,虽然我极力信奉王小波所说的“参差多态的人生”,但我本质上却是一个极其无聊的人。所爱好不多,读书、写作算是一个,其他的就算不上了。
但不喜欢的,却很多,比如酒吧,就是多少有些排斥的一个。别看我在《用马来西亚的天气说爱你》中,写过谢欣楠带着韩江伦去酒吧。但看过小说的人肯定能感觉到,那个部分我写得极其单薄,如同贫困限制了我的想象,少得可怜的酒吧经验也限制了我的“创作”。
我第一次去酒吧大概是读书时候。那时和朋友去阳朔玩,晚上逛西街,摩肩擦踵的人挤人,让我觉得自己像是某个序列上的一环,多一个少一个无所谓。
印象最深还是多如牛毛的酒吧。喧闹的音乐,劲爆的热舞以及跳动的肉体,我都感觉格格不入。后来好不容易找了一家没那么吵,也没那么飞白的酒吧,一进去,就后悔了。看似不热闹,其实音乐声盖过谈话声。耳膜收到刺激,不住地跳动。
没坐多久我就撤出来了。此后,也不再去。
有一次又路过西街,热舞比以前更劲爆,音乐更震耳欲聋。我们逛了一圈,想着要破一下自己给自己画的“牢”——毕竟那么多人热衷,必然有它值得沉浸的地方。但找了很久 也还是没有合适的。
那一刻我觉得自己无趣得很。不会跳舞,四肢僵硬;不会唱歌,十音不全;不会讲冷笑话,逗人发笑;更不会关心人,只停留在自我的遥想中……
跟我做朋友的人,真的够宽容我的。
这次我又去酒吧了。店门写着“轻吧”,以为是一个音乐轻轻飞扬,人们小声交谈,舒缓的地方。但上了二楼,先是门迎小哥哥小姐姐大声地招呼,接着是热闹得跟菜市场一般的人们,动感的音乐撞击而来。
我忍不住说一句:“怎么这么吵?”
既来之,则安之。寻了个地方坐下,点了鸡尾酒。味道其实还不错,没有酒味,但喝到最后有些微醺。
我坐下后便开始观察起来,说实话来的都是靓男俊女,除了我。
我的左前方隔着一桌的,是一群女孩,四个。其中一个穿着学生制服,当然看样子那个女孩已经不是学生了。我的右前方,靠窗的,是两对男女,男的跟我一样都是中年大叔了,女孩则很年轻。他们依偎着,一起玩骰子。我的左边是两对上了三十岁的男女。他们点的酒很大桶,自斟自饮的感觉。
后来,舞台上来了一支乐队。只有两个人,鼓手和女歌手。随着女歌手粗砺的嗓音唱起,台下的人们开始不自觉地扭动起来。
啊,那一刻,也许这就是酒吧的魅力吧,毫无顾忌的放松,毫不顾忌的扭动,人群是人群,可与我无关,因此,我在,我喝,我独醉,即可。
其他,管他呢。
说到底,酒吧确实是不错的。但我还是无法融入。也许,我更喜欢安静吧。小分贝的音乐和二三好友,或独处。
我想唯有书房是我理想的酒吧。我醉在书里,来个枕书而眠,应该很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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