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多么深爱着你——漫画。
小学二年级,父亲去外地出差给我带回一卷《七龙珠》。一卷五本漫画点燃我的漫画青春,如痴如醉,不能自拔。
小学还没毕业,我已对周边书店的漫画了如指掌。放学后,我会玩命的往书店冲,然后无视书店老板的白眼,如饥似渴的躲在角落翻看。久而久之,我被列为书店的“不速之客”。然而为看漫画,我学会在进店后买只铅笔或是橡皮,这样消费一次可以在书店混上一周的样子。
初中时我争取到零花钱,其实只是每天下午放学的晚饭——两块钱。我会花一块钱应付自己的肚子,另一半全部贡献给旧书摊。当时书店的漫画好几块钱,旧书摊的只要一块甚至五毛钱。每次淘来旧漫画,我会用透明胶带小心翼翼的修补好破旧的封面,然后用挂历纸包上书皮,再美美的写上书名。
日积月累,漫画越来越多,我爱不释手如数家珍。渐渐的我开始尝试自己画,先是用薄纸慢慢描,熟练后用铅笔一张张临摹。画出满意的漫画,我会贴在床头伴我入眠,生活满足而幸福。
2000年相识《少年漫画》,让我接触到当时的国漫圈。那是一群青涩而生机勃勃的漫画人,他们让我萌生成为漫画作者的念头。我用我手画我心,一支画笔创造一个世界,生活有了新的意义。
我的痴迷终于引起父母的高度关注,但事与愿违,在他们眼里漫画是毒害亲少年的精神鸦片,和街头的游戏机没什么两样。高中时,一场“焚书运动”开始了。我哭喊着看着它们在火焰中慢慢化作灰烬,内心的热火也慢慢熄灭。那次以后,我与漫画相忘于江湖。
时过境迁。随着精神生活极大的丰富,许多高校都开设动漫专业。昔日被认为不务正业的漫画早已登上大雅之堂。“二次元”成为全新的产业备受新时代年轻人的追捧。
漫画啊漫画,我曾经多么深爱着你。我不只一次问自己,如果能够重来一次,还会放弃么?也许仍是如此。难道是爱的不够深切?还是快到不惑之年,早已没了那种纯粹的喜爱?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骊山语罢清宵半,泪雨零铃终不怨。何如薄幸锦衣郎,比翼连枝当日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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