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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跟着高小琴学习如何合法玩转财富

《人民的名义》:跟着高小琴学习如何合法玩转财富

作者: 谈笑话闲书 | 来源:发表于2017-04-25 15:19 被阅读46次

文章导语

芒果台说好的周日播两集结果只播了一集《人民的名义》,承诺不能兑现、重利轻民的做法在腾迅视频上被众人围攻,更有人建议反贪局去查一查。

借助火热的电视将剧集剪辑少10分钟,又少播一集,延长播完的时间,多收广告费的芒果台确实太过分。罢了,不追不就行了嘛。正好这时候,有人在朋友圈发了55集的全剧集,按捺不住好奇心,就点开看了。嘿,虽然屏幕上有“审稿样片”的字样,但不影响看剧呀,于是我提前知道了这部剧的结局。

信托是啥

暂且不说高育良,祁同伟、赵瑞龙最后的结局,也不说侯亮平胆识与正直,这里来聊一聊关于高小琴给自己的孩子及高育良与高小凤的孩子成立的信托基金的话题。

剧中说,高小琴给两个孩子在香港成立了2亿港币的抚养基金。这2亿港币是用来干嘛的,当然是作为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等。高小琴是从贫困山区走出来的,深知借助权势通过巧取豪夺得来的钱需要有一个安全的存放之地,万一自己被捕也能让两个孩子的生活不受影响。那这2亿港元放在哪里呢?放在信托里面。

信托是个什么鬼?

还记得梅艳芳吗?她在去世之前,立下了遗嘱:将自己的两处物业赠予好友刘培基,又给哥哥和姐姐的孩子们共留了140万的教育经费,剩余的财产委托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每月支付给她的母亲覃美金约人民币为58000元作为生活费直至母亲去世,母亲去世后再将这些资产扣除开支捐给妙增佛学会。

看出来了吗?首先,信托是一种法律安排。简单的说,在法律安排下,我们把财产所有权交给别人,别人运营这个财产,并把运营收益交给我们指定的某个人。

其次,为避免得到这笔收益的人也就是受益人大量挥霍掉资产,约定每月支付具体的费用。

梅艳芳去世后,她母亲嫌每个月收到的生活费太低,为争夺还打起了官司导致她破产。

梅艳芳为什么不直接将这些财产直接交给她母亲呢?她又没有成家,也没有孩子,母亲应当是她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人继承,第二顺序人不继承。这是因为,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嗜赌成性。梅艳芳还在世时,坊间传闻她帮助她母亲还了不少于一千万的赌债。

说回剧情,高小琴最后被判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并处以12亿人民币的罚金。那这信托基金会被政府追债吗?

刚才在前面提到了,信托是一种法律安排,信托财产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政府可能会封了山水集团、冻结高小琴的银行存款、债券、股票,但信托基金却不会受到影响。

所以侯亮平最后与高育良对质,面对高育良的诡辩是义愤填膺。高育良口口声声说他没有参与违法违纪,这笔信托基金有他和高小凤婚后生所生孩子的一半是板上钉钉的事实,硬生生地回了他自己一大耳刮子。

将钱交给信托,不担心被追债,不担心受益人胡乱挥霍,还在法律的保护之内。多好的事儿呀。不过好是好,办理信托是有门槛的,至少交付100万起才有这个资格,而且每个月还有不菲的管理费,所有这些,意味着信托是富人规避风险的独享法门。

多学理财

普通老百姓有没有不被追债的理财产品呢?当然有,保险也是不被追债的金融资产之一,不过不包括万能险和投资连接险中的收益部分。曾经风靡一时的美国安然集团破产,创始人肯尼斯雷被指控欺诈和共谋罪行入狱,他的个人财产被依法没收并追偿,作为有责任承担共同债务的太太依然能领取高额的养老金却不能被追偿。

信托也好,保险也好,实质都是金融工具,它们的目的就是帮助我们更好地打理自己的资产,不仅能帮我们规避风险,让生活不受影响。还能保值增值,给想要照顾到的人做最好的安排。理财里面原来有这么多的门道,你们说,要不要来一起学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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