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遍粗读时,不明白毕飞宇为什么会把少年的自己比作堂吉诃德。毕竟,印象中,后者是有些疯癫的形象。
二遍细读,关注细节,注意到在《荒地》一章的结尾出现了“堂吉诃德”的字眼,也是全书唯一提及之处。原文这样写到:在我私密的记忆里,荒地一直是我最为酣畅的那个部分。一个黑色的、皮包骨头的、壮怀激烈的而少年,他是年少的、远东的堂吉诃德。他的敌人是那些高挑的芦苇,他的心中充满了没有来路的正义。
躲藏在密密文字之后的“书眼”浮出水面,它绅士地伸出手,请你进入它的房间,坐下来,和它对谈。
但这场谈话,注定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要聊到核心,必须先听它讲一些故事。
比如,被当作“甘蔗“的玉米秆的故事。七十年代的农村,食物还远远谈不上充足和丰富,糖绝对是稀罕物。没条件吃到甜度最顶端的甘蔗的少年,只能用玉米秆的清甜养育自己的味蕾,那种假设自己吃到了甘蔗的快感被毕飞宇比作白日梦。虽然,白天的梦幻是轻盈的肥皂泡,一到现实的高处必然粉碎,但好在在阳光里留下了彩色的转身。
再比如,裤线的故事。今天看来,有裤线的裤子过的太过拘谨。而在那个男男女女老老少少都穿黑白灰的年代里,在服装上打颜色的主意显然是不可能的。但在这片大地上,人类不仅要辛苦劳作,还要诗意栖居。再没有色彩的规定也挡不住人们对美的渴望,于是,人们关于美的智慧便在线条上实现,在两条有着笔直美的裤线上延申。就算是缀着布丁的裤子,只要有裤线撑腰,便成了鹤立鸡群的裤子。而这个人也便在群人中做回了自己。哪怕穿这条裤子只为了去开一次会。做一次真的我,才是最美的。
还有,家用电器手电筒的故事。在这里,赵本山的搞笑梗增强了现实的无力感。尽管现在觉得贼搞笑,但手电筒是家用电器却是那个时代的农村的事实,不好笑,但也并不十分苦涩。相反,光的特性使这一章节的描述充满着浪漫主义色彩。少年的手蒙在手电筒的光源上,呈现出血红的色彩。这是少年的幻梦,幻梦是内心的折射,折射的是外面的世界,而外面的世界就是北京。所以,这光从少年双手的缝隙中冲出,直射到北京——那个代表着世界尽头的地方。那里有最好吃的食物、最新潮的衣裳,还有伟大领袖毛主席。毛主席在最远的地方向兴化人民招手。
毕飞宇用笔讲述着一个个手电筒这样的故事,写的实事求是,毫不夸大其词,也无刻意隐藏,同时幽默又不乏哲学思辨。不管这些故事是关于吃的、喝的,还是住的、行的,也不管这些故事旁逸斜出些什么形态,但都由同一个根系输送着养分,供养着生机。而这个根系也就是全书的核心——压抑时代里少年对自由的渴求。如同阴霾天空下憋闷的呼吸,需要风吹送救赎。
你觉得,少年不知愁滋味,这都是评论者为赋新词强说愁?未必。少年说不出愁苦,但未必内心不能感知。只不过他们宣泄的方式是那样自然,还是孩子化的,甚至带点天真和浪漫的色彩。他们在滴管做成的弹弓里装满愁苦,在阴干后变僵硬的臭袜子里闻见愁苦,在弹棉花的闷声里听见愁苦,在老黄牛的脊背上摸见愁苦。他们的愁苦无所不在,大而化之。
你看,少年的愁苦比成年人的隐藏的要深,不易发觉。这种愁苦就像在雾霾沉重的空气里,想畅快呼吸而不可得。毕飞宇听见了自己沉闷的呼吸,带着对痛快的渴望,他记下了它们。
我想说,幸好有这样的少年,十年动乱后正好成长为当代中国的少年。他们让城市恢复了元气,乡土飘起了炊烟。我想,我们要感谢这些少年,是他们,把自己燃烧成了照亮前路的星火,而点点星火,终究汇聚成了火焰。
是的,那些少年终于活成了塞万提斯的预言。“塞万提斯预言到了我,我叫堂吉诃德。塞万提斯将永垂不朽——我活一天就可以证明一天。“
毕飞宇是那个追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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