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已进入老龄社会,老年人在总量及人口比重上均显著增加,国家也在日益重视国人养老问题并在探讨与实践多元化养老模式。目前尽管养老机构,如国立养老院及民营的养老机构,总体显得单一且不能满足国人养老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
老年人,按联合国标准概念,应当是指80岁及以上人群。这部分人群,往往伴随年龄的增加,自理能力逐渐衰弱,有时甚至伴随有“老年痴呆”状态,神志一时清醒一时又糊涂,此时迫切需要各种形式的帮手,尤其是需要子女们付出努力更多付出或者说奉献。然而,由于家庭的个体差异以及子女间及父母亲间固有的个体差异,往往导致多子女家庭父母亲养老综合症。
为什么称为“多子女家庭父母亲养老综合症”,是因为在正常协商、正常付出(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以及共同但有区分负担)以及大爱亲情、家和万事兴的概念下多子女家庭父母亲的养老不应当也不会有问题。然而,由于作子女的或作父母的抱有陈见、各说各话、相互不理解,心中存有怨气或者说有不痛快,结果导致父母亲年龄大了需要子女们尽孝似乎子女们又有意见、子女们又因埋怨父母亲而相互间也心情不偷快。我把这种情况称为“多子女家庭父母亲养老综合症”。
鉴于多子女家庭父母亲养老综合症存在严重的个体差异,是非曲直、根源复杂,我想应当这样化解:第一、加强面对面的多方及相互间的沟通,以相互理解。第二、提升认知,转变观念。养老与恃奉老人是每个人都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第三、家和万事兴,发挥各自优势,相互补台而不拆台,各尽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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