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我只知道拥有它,并且还要继续拥有,这成了一个习惯,就像喘气一样,已经停不下来了。” 这个比喻真是绝了:一种贪婪和欲望变成了一种惯性、一种须臾不能离开的要命的需求。 ——《鹿眼》
提及作者,张炜。事实上我并不熟悉作者,但我不得不佩服这样的作者,为了一部作品,自己会去自修地质学,植物学等等,会亲自去实地考察,记录,整理,才会有最终不俗的描写和叙述。
文中前一部分时间线背景是在文化大革命的时候,共产主义兴起,旧时的土地主被收去财产,各种愚昧无知的批斗接踵而来,劳教走进大山不可避免。
文中的“我”,也就是主人翁,就不幸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随时随地的监视,没有隐私和自由,父亲被迫在矿山做工,母亲和外祖母守着果园林里的小屋。
文中很多地方作者表达都不是直接表达,而是一种很隐秘的感觉,不留笔力的去渲染,让读者去感受,去猜测具体发生的原因和背景。
比如从来没有具体说过为何主人翁一家没有自由,只说是父亲做错了事。比如老师为何会离开,只说她祖父曾经家藏万贯。
也许就是这些朦朦胧胧的东西,不确定又摸不清头脑,还有这里面的一切都不是那么的美满,会让人生出一些反感而不愿再细细读下去。如果没能透过这些云里雾里看到对岸,不能理解作者所想的,枯燥乏味会是唯一的感受。
大体的故事我不叙述,只谈谈感受。
我认为“鹿眼”,是心爱生物的眼睛。为何说是生物?
文中有三处提到鹿眼。一是真的鹿的眼睛,他所爱的那只小鹿,那双又大又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
二是童年时自己初恋菲菲的眼睛,他形容是鹿眼,幼时纯真的菲菲是他的一生所爱的吧,让他一生难忘。即使到最后都难以放下芥蒂,但他心中有她,也原谅了她。
鹿眼就是主人翁心中所爱,第三处是在形容唐小岷时,我认为他是怀恋起那时菲菲的双眼,觉得她俩的双眼特别的像,才如此形容。
主人翁是一个地质工作者,文章中充斥着童话传说,作者描写出大自然与人类的和平相处,理想状态下的人与自然。
读书的过程中,作者叙述的顺序很流畅,是把一个故事说好的,一个块一个方面来一点点提及。
读的过程中,我一直没弄清楚主人翁为何不愿意原谅菲菲。我一直在深思什么是好人,什么才是坏人?我看到有人说受不了主人翁的矫情,故作高贵姿态,令人作呕。
其实后来我是可以理解的。主人翁并不是故作高贵姿态,而是一个十分善良的人,愿意一生去守护自己善意,传播自己善意的人。参考他小时的成长经历,他从不抱怨,只愿相信自己觉得好的一方,坚强的坚持走下去,这是难得的。
他甚至可以原谅达子嫂两口子,他能原谅就说明他是一个足够活络的人,只因他觉得这两口子其实本质不坏,坏的是可怕的人性。我们要去可服的野兽的本性,你有我有大家都有。最主要的是怀有一颗有善意的心。
一开始没能原谅菲菲是因为他认为她坏透了,可是后来通过住院她对他的悉心照顾,她的倾诉,最终他理解了她,原谅了他,可终究是回不到从前了,有些事情,粘上的某些痕迹,哪能说忘就忘。
文中叙述的社会状况十分的矛盾,难以破解。我印象深的是文中严菲说有一次她和一个女孩去参加聚会,后来在聚会上差点被侮辱了,回来后彻夜大哭,她哭的不是差点被侮辱的心惊,而是一个刚毕业的女学生的绝望,为这个地方的领导人都是这么乱七八糟而绝望。
故事最后,我最感兴趣的是文中的这个主人翁,这个叙述人“我”。他是否还隐瞒了什么?他只把他觉得重要的说出来,只说了他想说的一部分,以至于我以为他一直是独身,是个单身汉。到后来,通过苏总的话语,我明白他有家室,文中却只字未提。
这样的故事,有着没有结局的结局,结局只不过说完了他想说的,说完了几十年后重回故居的经历,谈不上美满或不美满,事情反正就这样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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