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谈过一个女朋友,但是对方父母反对,没谈成。当时年轻,比较玻璃心,把原因归结为配不上对方。从此我认定自己配不上喜欢的女性,因为没钱。自卑得很,好长时间没找过女朋友。最近想起这事,忽然发现当时在感情认识上犯了很多错误。
第一,伤害的根源弄错了。我一开始认为是对方父母太绝,不顾及子女感情,硬生生拆散,以及对方太软弱,无力说服父母。后来为了控制情绪,改变观点,把责任归结于我配不上对方。但真实原因是,分的迟了。父母反对,双方条件不匹配,其实很常见。比如我和林志玲在一起,同样有这个问题,但我不可能受伤,因为这段感情会在萌芽阶段结束。如果足够负责,当时的我们应该尽早分开,把伤害降到最低。但是我们只顾享受恋爱的幸福,忽视了现实,结束时间一拖再拖,结束成本也越拖越高,等到感情不得不被外力终结,伤害不可避免。太懒,分的迟了。
第二,男方配不上女方,唯一因素是财富。学历、相貌、才华等其他因素都可以折换成财富。我原来真以为,自己满身都是缺点,没有一点值得别人欣赏,这不行那也被人嫌弃,实在丢脸。现在看来,没必要那么自卑,多挣点钱,缺点都会被弥补的。
第三,没分清婚恋中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有些事生效的时间较晚,却对婚恋的成败有决定意义,这些因素需要提前并花费大量精力考虑。例如性、生育、家族影响等,很多人懒得考虑这些,只顾着鸡毛蒜皮,比如礼物不合适,不够浪漫啦巴拉巴拉。我当时只顾着对别人好,没想那么多,误以为感情好合得来,婚姻就能水到渠成。婚恋中需要将主要精力放在真正重要的事情上,战略要提前考虑,纠错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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