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希望和平,必须先了解战争,尤其是游击和颠覆形式的战争”
——利德尔·哈特
战争是一项重要的人类活动,自从人类文明诞生以来,战争便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国春秋时期著名的军事家孙武在其著作《孙子兵法》中开篇就讲:“兵者,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道,不可不察也。”战争是国家的大事,关乎人民的生死和国家的存亡,不可不细细考察。德国军事理论家卡尔·冯·克劳塞维茨在其著作《战争论》中写道:“哪里有军队,哪里有使用武器的人们,哪里就必然有战争。”那么问题来了,究竟什么是战争呢?它又为何如此重要呢?
“战争无非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的继续。”,“战争是流血的政治,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克劳塞维茨写到。虽然战争常常伴随着流血,杀戮,悲伤和绝望,但给人类社会带来灾难并不能体现战争的本质,也无法显示战争的目的,战争是政治家为了实现某种政治企图的一种手段,是迫使敌方服从我方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其本身并不是目的,因为没有哪个国家会为了打仗而发动战争。
战争的代价是巨大的,但是在巨大的利益面前,其对于政治家来说有时又是必要的。“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由于战争带来的负面影响,人们在进行战争之前,就应该考虑一下孙子的话,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要卷入战争。
接下来我们来看战争的目的,战争的目的其实在其本质中便有所体现——迫使敌方服从我方意志,以实现某种目的,此外战争最明显、最直接、也最能让人接受的目的便是胜利。而胜利,并不是要让敌人“把血流干”,正所谓“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只要是敌人放弃抵抗,被迫与我方媾和,战争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因此,如果战争已然发生,或者战争的爆发已经无法避免,我们要做的便是设法减少战损,降低伤亡,以求达到“兵不钝而利可全”的目的。
从古至今,总有人把目的与手段混为一谈,盲目地认为在战场上消灭敌人的军队才是战争所追求的最高目标。一战给欧洲造成了巨大的伤亡,但是人们并没有引以为戒,战争是为了在战斗中消灭敌人主力的观点仍然影响甚至指导着人们的思维。这种依靠兵力优势而不是机动性取得胜利的思维被称为“拿破仑主义”。因为拿破仑在1806年耶拿之战后的做法诠释了这一思想的内涵,他信心十足地认为,短兵相接,他能够毁灭对手。尽管耶拿之战之前的拿破仑并非如此,这种思想还是因为他后来在战争中的表现被以拿破仑的名字命名——即使这一名词从来都没有出现在拿破仑本人的字典里。
但是战争的目的根本不是厮杀,而是实现更加完善的和平,要实现和平,战斗者必须破坏敌国人民打仗的意志,没有任何国家为了打仗而发动战争,它发动战争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目的。一个国家要实现某一目的,可能必须消灭敌人的军队,但这种毁灭并不是目的,而只不过是达到这种目的的副产品或者手段。倘若人们在对敌作战之前考虑一下自己在战后所希望的和平,他们就会发现许多新途径。克劳塞维茨讲:“所有的军事行动中都充满了智力与它的效果。”可是在实际战争中,所有的国家总是为感情所驱使,忘记了理智,因此完全忽视了这个结论的深意。也是受了克劳塞维茨的影响,他们把战争当做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但是克劳塞维茨实际上只是在说,战争是解决问题通常的办法。所以孙子讲:“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我们这里所说的“不战”,并不是指不动用军队,不进行战争,而是不通过直接进攻的方式,以至于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使得“胜利者”这个词颇具讽刺意味。而是通过某种方式避开敌军主力,通过打击一些目标使敌人丧失作战能力或战斗意志。即“避实击虚”。
利德尔·哈特将战争比作摔跤:“战争也和摔跤一样,如果不先使敌人自乱步骤和自动丧失平衡,而企图直接把敌人弄翻,结果只会把自己搞得精疲力竭——用力愈大则输得愈惨,除非双方的实力太悬殊,否则这种笨方法是绝对不可能获胜的,而即使获胜,也不易获得决定性的战果。”
荷马史诗中有一位英雄叫阿喀琉斯,他是凡人珀琉斯和仙女忒提斯的儿子,传说他的母亲忒提斯为了让儿子刀枪不入,在他刚出生时就将其倒提着浸进冥河,使其能刀枪不入。但是阿喀琉斯的脚跟,因为是他唯一没有浸泡到神水的地方,便成了他唯一的弱点。在特洛伊战争中,阿喀琉斯的脚后跟被特里斯一箭射中,重伤身亡。这就是荷马史诗中“阿喀琉斯之踵”的故事。而在战争中,要想取得胜利,用西方人的话说,就是要找到并击中敌人的“阿喀琉斯之踵”,而用孙子的话讲,就是避实击虚。
孙子曰:“故形人而我无形,则我专而敌分。我专为一,敌分为十,是以十攻其一也。则我众敌寡,能以众击寡者,则吾之所与战者约矣。”意思是说:所以,要使敌军处于暴露状态而我军处于隐蔽状态,这样我军兵力就可以集中而敌军兵力却不得不分散。我集中兵力于一点,而敌人分散为十处,我就可以以十倍的兵力去进攻敌人,从而形成我众敌寡的态势,在这种态势下,与我交战的敌军兵力就少了。孙子在这里讲将自己的兵力合为一处而设法使敌人的兵力分散,就可以以众击一,也就是用石头碰鸡蛋,以实击虚。“夫兵形象水,水之形,避高而趋下,兵之形,避实而击虚;水因地而制流,兵因敌而制胜。”这就是孙子在虚实篇中强调的“避实击虚”的概念。而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希特勒对苏联兵分三路的正面进攻与孙子的思想背道而驰,可以说是荒缪至极。希特勒为了取得战争的胜利,使用了他能看到的唯一方法——对苏联实施正面进攻,用武力使其屈服。然而,在战争中,要想取得胜利,所能依靠的手段绝不是从正面实施的大规模碾压式进攻和人海战术,更不是愚蠢地将自己的军队分散开来,去进攻三个遥不可及的目标,而是要避实击虚,找到敌人的弱点,一招制敌。贝文·亚历山大说:“战争的艺术妙就妙在在敌人的弱点上形成强大兵力。”
利德尔·哈特说过:“成功的统帅选择(敌人)最没料到的路线和行动方向;他利用抵抗力量脆弱的路线。”这两句看似简单的话,却很少得到统帅们的遵守,而孙子把话说得更清楚,却也没能阻止悲剧的发生。凡尔登,斯大林格勒,库尔斯克,硫磺岛……一个个地名变成流血的代名词,如果这些统帅对实现自己目标的方法有更深刻的认识,这些地方,何以被称为“绞肉机”?又何以横尸遍野,血流成河?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应该看到战略原则的统一性,从古至今都是如此,它超越了时代和科技的发展,使古今中外统帅的使命实际上是一样的。因此,不要认为我国先秦时期的古典文化已经过时,一个又一个事例表明,对孙子兵法的巧妙运用,在战争中仍然具有决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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