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七点睡着一觉到十点半。醒来夜深人静,灯火阑珊,独剩我一个睁着眼睛,辗转反侧。
眼前漆黑一片,黑夜里的某些存在都会让人感到害怕。特别是你拥有一双四百多度近视眼的情况下,哪怕是个纤细的景观植物,在你这双“瞎眼”中也会变成不可名状的恐怖。
每当这时,无比感谢盗天火的普罗米修斯,一小束火苗点亮的是无限光明的未来。
现代的人们不需要火苗燃烧在黑夜,电子产品发出的屏幕亮光足可以抚慰置身黑夜的慌忙。
于是开着手机看看文学作品,从深夜到天光破晓,精神大劲后的结果就是,早饭后躺在躺椅上,脑瓜一歪,睡了一上午,醒后犹感到头疼眼胀。
熬夜真的不是第二天补睡就能补回来的,珍爱生命,拒绝熬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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