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恩•孔茨的小说开场白都是浓缩成一句的小段落,其中提到一个有名字的角色,还有马上要扰乱正常生活的事件:
凯萨琳•赛勒确信,车子随时可能在平滑结冰的路上打滑,完全失控。
——《与恶魔共舞》(Dance with the Devil),以迪娜•杜艾尔(Deanna Dwyer)之名出版
潘尼•道森从睡梦中惊醒,她听到黑暗的卧房中传来有东西鬼祟移动的声音。
——《黑暗之后》(Darkfall)
周二是加州常见的好天气,满满的阳光和希望,只可惜哈利•里昂得在中午去杀个人。
——《恐龙的眼泪》(Dragon Tears)——《野兽之子》(Beastchild)
在缟玛瑙墙环绕的占领塔房间里,瑙立人(Naoili)胡兰将他的外脑与控管生理机能的脑分离开来。
这些开场白的成功因素是什么?第一,其中包含了角色的名称,明确的称谓劈头就创造出小说是现实的错觉。用代名词开场也有类似的效果:她听到卧房里有东西在动。
第二,开场白中有事情发生,或有事即将发生。而且不是随便一件事,而是不祥或危险的事,会打乱正常生活。
利用开场白带给读者动感,预示有事发生或即将发生,让读者一开始就感到情节的移动。
如果你用长篇描述段落开头(过去人们比较能接受这种开场白),你就无法创造动感,反而会害情节停滞。
而只有角色能够有所动作,所以请尽快介绍角色出场。以下的例子来自美国作家安•拉莫特(Anne Lamott)的作品《蓝鞋》(Blue Shoe):
窗外的世界宛如一片火海,开心果树的叶子散发着火红、橘色的光芒。麦迪端详着晨光,躺在床上她先生应该睡的那一侧。
拉莫特以描述开场,但第三句她就加入了角色,接着又补上一句显示事有蹊跷——她先生不在应该在的地方。
读者感到有事发生,知道麦迪身处麻烦的困境,必须想办法处理。
这就是动感。动感不一定要用动作呈现(虽然也可以),只要传达有事发生的感觉就好。
如果你没有趁早打乱主角的生活,你可能就要违反希区柯克的名言了:好故事就像人生,只是删掉了无聊的部分。
所以快打乱一江春水吧。
开头发生的事未必很重大,像房子炸掉。有时反而可能是看似无害的事,譬如夜半打来的电话,或一小则意外消息。
再来看看美国作家强纳森•哈尔(Jonathan Harr)的杰作《漫长的诉讼》(A Civil Action)开头。《漫长的诉讼》不是小说,而是一桩真实的复杂法律案件:两家大公司因粗心,污染
整本书的第一句这么说:“七月中一个周六早晨,简•施里奇曼律师在早上八点半被电话吵醒。”
哈尔一开头就带出了主角,以及一通吵醒他的电话。我们都接过很晚或很早打来的电话,通常都不是好事,因此我们想要继续读下去,看他为什么接到电话。我们从第一句就迷上这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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