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到道德这一部分,看着书上对道德的起源,本质,功能的解释,我也不断地思考着道德到底是什么,做着自己对道德的理解。
我们都知道,“道德”的主要功能是通过社会关系评价的方式来约束规范个体的行为。某人举止得当,称之为“道德”。若举止不当,则称为“不道德”。
在如今社会,所谓道德,其实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道德是法律的一部分。比如说中国式过马路,闯红灯等,这些都是违反了治安管理法,但事件细微且杂,法律管不过来,才需要道德维系。
另一方面,道德是一种风俗习惯,一种约定俗成的大众喜好。老师说,见到老师要问好;老人说,看见老人要让座。
我之前还想着,大同社会不应该要以德治国,人人有德行,才可以实现吗?经过思考,发现道德和法律的区别在于道德并非总是正确的,道德也具有局限性。
一些“公认”的道德法则,几乎得到99.99%的人赞同,所以才能被写下来,成为“法律”。如不能杀人放火,抢劫偷盗……
但是,人类是多元化社会,对于道德的评价自然更为不同,甚至在不同的群体之间,会有不同的道德。
对于爱狗人士来说,不吃狗肉才是最大的道德,但对于素食主义者来说,不吃肉就是道德。那如何来统筹这些道德评价呢?
很显然,完全依靠道德,整个社会是无法运转的,整个社会的运转还是需要法律。由此看来,道德只适合约束自己,而不是约束别人。
但现实中,很多人都是以自己的道德来束缚他人,要求他人,那么这种道德便也不是道德了。道德应该是像王阳明的“心学”,内圣外王,是对自己内心的追求。
假若每个人都能用道德约束自己,而不是他人,那么大同社会也指日可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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