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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不是定语,不应该被定义

“女性”不是定语,不应该被定义

作者: 山风与呢喃 | 来源:发表于2020-06-10 09:16 被阅读0次

          我喜欢看足球比赛,源于父亲的影响。

          小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在周末,和父亲一起守在电视机旁看球赛,我看过了整个甲A联赛的黄金时期,见证了他们走进世界杯。

          长大后,时间被挤压,工作越来越忙,没有太多时间关注球赛。但是每四年一次的世界杯,我会让自己放纵一次。

          然而,我这个爱好却被人不屑。不少男性以一种高高在上的姿势蔑视我,你一个女生,看什么球赛?看得懂吗?而往往,他们连什么是越位都看不明白,更不用提阵型的作用。

         

        这不是第一次,我的性别被人作为攻击的点。

        尚在儿时,我还没有性别意识的时候,我的家人用实际行动给我上了一课。

        老家在农村,某次办酒席,我和父母回去。到饭点了,我准备坐在桌上吃饭,却被我爷爷赶了下来,理由是,在重大场合里,女性不能上桌吃饭。

          我不能理解这是为什么。我的姑姑们集体端着碗在厨房里蹲着吃饭,明明这些饭菜都是她们辛苦煮的,但是她们没有丝毫怨言,反而企图教育我,这是正常的,女孩儿不能在桌上吃饭。

          我完全不能接受,在家里我都是正经坐在桌旁吃饭,为什么到了这里不行?于是我又哭又闹,不依不饶的要上桌。

          最后她们拗不过我,我如愿上了桌吃饭。但是在我的对面,我爷爷抱着尚在襁褓中的小弟弟,一脸欢欣。

          这是我记忆中,对性别差异最初的认知。

    “女性”不是定语,不应该被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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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蒙娜·德·波伏瓦在著作《第二性》中说道,“‘雌的’一词是贬义的,并非因为它把女人植根于自然中,而是因为它把女人禁锢在她的性别中。”

          这本书将女性作为第二性来阐述,区别于男性。西方的学者们长久以来都将“女性”作为他者来对待,认为女性来源于诅咒,而她们只有生育这一项功能。

          因为女性弱小,力量不足,容易情绪化,缺乏理智,更为感性。所以男性们将女性放在了从属地位。

          事实上,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女性和男性的差异并没有那么巨大。

      “如果女人引起的尊敬或恐惧不允许对她使用暴力,男性的力量优势就不是权力的源泉。”

          那是不是说,如果女性和男性拥有一样的力量,就能承认女性的主导地位,而非从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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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常在想一个问题,如果生命没有死亡,这个世界会怎样?

        很多所谓的普世价值观都将受到冲击,而“女性”是不是会从繁衍生育中解脱出来,进化出其他的特征?

          这只是一种幻想。现实却是因为有了繁衍生殖这种人类天生的任务,拥有“子宫”的女性,就成了一种工具,而非人类。

    “女性”不是定语,不应该被定义

      《人类简史》中写男性和女性的区别,其中一段是这样描写女性的从属性:“在许多社会中,妇女只是男人的财产,通常属于她的父亲、丈夫或兄弟。而在许多法律系统中,强奸罪是属于侵犯财产,换句话说,受害人不是被强奸的女性,而是拥有她的男性。因此,这些法律对于强奸罪的救济措施就是所有权移转:强奸犯付出一笔聘金给女方的父亲或兄弟,而她就成了强奸犯的财产。《圣经》还写着:‘若有男子遇见没有许配人的处女,抓住她,与她行淫,被人看见,这男子就要拿50舍客勒银子给女子的父亲;因他玷污了这女子,就要娶她为妻。’”

          不难看出,在曾经,女性没有地位。

      如今,世界各国发起反种族歧视的示威游行,反对对有色人种的歧视,这种抗议持续了上百年,从欧洲殖民美洲、非洲开始,种族主义争端不断。

          然而,对女性的歧视,是从胚胎就开始了。并且在漫长的岁月里,这种歧视被认为是合理且正确的。甚至于不仅男性歧视女性,女性也同样歧视女性。

          女性在争取权益的道路上漫长且艰辛,那些本应与生俱来的权利,因为性别的差异,我们无法和男性一样从一开始就获得。

          生命权、选择权、参政权、话语权、主动权、学习权诸如此类,这种种权利,男性生而具有,而女性却要在上千年的漫长争斗以及付出惨痛代价之后,才能被认可,才会被获得。

      即便在现代,我们公认的文明高度发达的如今,女性的权利依旧非常边缘化。

          最近热议的“杨丽萍评论事件”仿佛一个导火索,又引燃了新一轮的性别之争。

          结不结婚,生不生育,这类老调重弹的话题再次被翻出来,引来各方人士发言。很难说有多少人是真正站在女性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有多少人是在中间引战挑拨搅浑水?

          然而,这类话题被讨论,本身就说明了女性的权益并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

      前不久有两会议员提出“冻卵”写进法律,遭到无数的人反对。仔细想想看,女性已经到了要靠法律来维护对自己身体支配的权利的地步了,是不是可悲的?

          但偏偏还有人反对,反对我们对自己身体自由支配的权利。其理由无非是那社会发展,人类发展这一类口号为依据。

          可是,女性生而没有义务要为这个社会发展牺牲自己的权利。

          女性的身体是自己的,女性的身体不受他人支配。这个观点到如今依旧不被全部接受。

          男性可以选择捐精,而女性则不能冻卵。这种不平等的权益,还能说男女具有同等权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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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性”不是定语,不应该被定义

        一种文化的诞生,绝不是短暂形成。对女性的定义,也不是朝夕之间就根深蒂固。

          为什么会对女性有如此偏见,或者歧视?原因有很多,母系社会的短暂建立,父系社会的长期把持,需要女性顺从,需要获得部分人的支持,也或者是需要对整个社会的控制,将男性和女性具体定义,才能保持社会有序进行,才能保证自己有绝对权力。

      这是一场文化骗局。

      实际上,女性要不要结婚,要不要生育,那是她的权利,无人能干涉。

          也许你选择结婚,喜欢陪伴,喜欢繁衍,可以从中找到自我价值,无可厚非。

          但是这并不能成为你的优越性,可以去攻击另一种选择。

          没有人可以站在上帝的视角去指责他人的选择,对还是错?

          仿佛不结婚生子,就不是女性?仿佛不温柔和蔼,就不是女性?仿佛热爱足球,热爱运动,就不是女性?

      这种根深蒂固的偏见,如同一座大山,影响着你我他,甚至影响着整个社会的进步。

          “女性”不是定语,我们不应该被定义。

          我们在女性这个性别之下,首先是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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