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习之17·9-1
【原文】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
【白话】孔子说:“弟子们为什么不学习《诗经》呢?《诗经》,可用来兴起人的志趣,可用来观察地方风俗,可用来与人群相处,可用来表达内心之怨。
【思考之一】什么是《诗经》的兴?
“兴”的本意是“发动”,引譬连类,激发人的志趣。指诗一开始先描写一些与主题无关的场景,来铺垫氛围、发动情绪。如《关雎》的开篇“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就先写鸟,关雎是一种义鸟,情感专一,找到配偶后就无论生死不再改变。描写关雎鸟就是铺垫氛围、发动情绪,引出下文“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品性优雅善良的女子才是君子的好伴侣。
比兴是中国诗歌的一种传统表现手法。朱子认为:“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兴者,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也。”比就是譬喻,是对人或物加以形象的比喻,使其特征更加鲜明突出。“兴”就是起兴,是借助其他事物作为诗歌发端,以引起所要歌咏的内容。有的“兴”兼有发端与比喻的双重作用,所以后来“比兴”二字常联用,专用以指诗有寄托之意。《注疏》曰:“若能学《诗》,《诗》可以令人能引譬连类以为比兴也。”《正义》:“赋比之义,皆包于兴,故夫子止言兴。”
孔子说:“不学诗,无以言”“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已。”“《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孔子亲自删订《诗》,其衡量标准就是正能量,号召“小子们”学习。
俗话说:“诗以言志、歌以咏怀、文以载道”。《毛诗序》说“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所有的文学都是人学,关系到悠久深厚的人性,在花开花落的背后究竟呈现出怎样的人性精神、生命样式,这才是《诗经》重点关照的。
所以,“诗可以兴”,是要通过“感发志意”的方式来启悟人性,让我们从浑噩、麻木、冷漠、迷失的状态中醒过来,恢复一种刚健、活泼、进取的生命。
【思考之二】什么是《诗经》的观?
“观”,指《诗》的认识功能,观一个国家的风俗。郑玄注曰:“观风俗之盛衰”,通过诗歌可以认识社会、政治、民生、民俗、民情状况。《毛诗大序》云:“言天下之事,形四方之风,谓之雅。”诗歌要反映现实,评议天下世事,形成天下的世风,从诗歌入手必然可以观察出社会关系和个体心理的变化。《毛诗序》曰:“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国家兴盛,人民唱的诗歌,就是欣欣向荣的。国家将乱,那么这个国家的文学艺术,都是迷惑狂乱的。所以,学《诗》就相当于看一本诗歌体的历史文献,从中看到朝代政治的兴衰、百姓的苦乐、自然的风貌,可以学习借鉴历史经验,从而更好地开启自己的人生。
此外,通过一个人所写的诗,也可以观这个人的志向。《论语》中“南容三复白圭”,“白圭”指《诗·大雅·抑》中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白玉上有斑点,还可以磨掉;人说出的话有过失就像“泼出去的水”,没有修正的余地。南容反复诵读这首诗,孔子以此观察而明其志,把哥哥的女儿嫁给了他。
“兴”为忽然兴起,“观”为默尔穷观。“兴”偏于情之所感,“观”则偏于理之所推。但“观”不仅是理智上的冷静观察,而是带有情感好恶的。如孔子说“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吾何以观之哉”这其中就有强烈的情感态度。因此,观本身也包含一种判断。
【思考之三】什么是《诗经》的群?
群,指人群相处。钱穆先生曰:“《诗》之教,温柔敦厚,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故学于《诗》,通可以群,穷可以怨。事父事君,最群道之大者。忠臣孝子有时不能无怨,惟学于《诗》者可以怨,虽怨而不失其性情之正。”孔子说的“群”是指氏族血缘所决定的社会伦理关系群。孔子充分肯定人的社会性,反对人脱离社会,与鸟兽同群。孔安国说“群”就是“群居相切磋”。焦循《补疏》说:“诗之教温柔敦厚,学之则轻薄嫉忌之习消,故可以群居相切磋”,学诗使人温柔敦厚,具备这样的人格修养,就不会在切磋学问的时候党同伐异,闻赞誉之辞就高兴,听批评之声就愤怒,或者固守一方学说沾沾自喜。“群”的基础是“仁”。只有以“仁爱”之心处理各种人际关系的时候,才能“群”。
“群”还有第二层意思就是研讨。也有学者认为:“群就是沟通情志。”孔安国说“群”就是“群居相切磋”,大家可以在一起讨论《诗经》的智慧,孔夫子也曾对子贡、子夏说“可以与之言《诗》已矣”,可以和他们一起讨论《诗经》了,这就是一种共鸣。《礼记·学记》云“敬业乐群”,乐于与好朋友、和同学融洽相处。《论语》所谓“切切偲偲”“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如果说“兴”“观”是《诗》对个体的利益,而“群”则是《诗》的群体功用,或者说是站在群体的角度、社会的角度,对个人的利益。孔子充分肯定人的社会性,反对人脱离社会,与鸟兽同群。
【思考之四】什么是《诗经》的怨?
“怨”,孔安国说是“怨刺上政”。朱子曰“怨而不怒”。“怨刺上政”是一种批评方式,“怨而不怒”则包含着一种人格的修养。孔颖达说:“怨与刺皆自下怨上之辞。怨者情所恚恨;刺者,责其愆咎。大同小异耳。”《说文》心部:“怨,恚也。”“恚,怒也。”不过《诗经》当中抱怨的话,相对也是温和的,不失其雅,不失其纯。
一般把《诗经》中对时政、君侯、婚姻、战争等特定内容和对象进行讽谕和批判,内容含有强烈怨愤和不平的诗篇统称为怨刺诗。关于怨刺诗产生的社会背景,《毛诗序》也说:“至于王道衰,礼义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孔颖达《毛诗正义》上说“王道始衰,政教初失,而有变风变雅之作。”风是国风,雅是小雅、大雅,这是《诗经》里的体裁。风和雅都是歌颂君王的,变风变雅就变成讽刺了。这是因为王道衰落,政教出现了错误。但人民知礼,不会用极端的手段革命,而是用诗来表达、劝谏当政的人。《邢昺疏》里面说“诗有君政不善则风刺之,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可以怨刺上政。”国君办理政治不善,诗里就出现这些讽刺的话。“言之者无罪”,这是人民的心声,不可以去追究。“闻之者足以戒”,领导听到之后,要警戒自己,想想怎么改善。孔子用一个怨字来概括这类诗,也开了讽喻诗的端倪,为后代诗人所继承。
诗可以怨,正是学《诗》可以疏怨、止怨,甚至于无怨。虽然“怨”的外在原因未必消失,但学《诗》让怨者的主体情感得到心理上的抚慰与安顿。即使发出“怨”声,也已经不是伤身痛心的匹夫匹妇之怨。可以说在孔子以前,人们虽然也知道《诗》有观风俗、知民情和美刺政治的作用,但从没有人提出“兴、观、群、怨”这样高屋建瓴的说法。
“兴、观、群、怨”这四个字,总结了从远古时期到孔子时代人们对艺术认识的所有内容,是孔子对中国文学理论的一项重要贡献。正是孔子提出了这个概念,播下了一颗种子,后世中国关于艺术特征的理论都是从这颗种子逐渐生长起来的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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