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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4

2018-11-04

作者: 东土大糖 | 来源:发表于2018-11-04 10:13 被阅读0次

    一个江湖大哥的自白

    (一)

    江湖没有大哥,有的只是生意和失意。

    十八年前,我是一条好汉,道上的兄弟都叫我“斌哥”。

    那时候,在大同的地面,人们都给我面子,不管是鸡毛蒜皮的赖账,还是真刀真枪的火拼,万事只要我出面,都好解决。但我知道,人们并不是有多敬重我。

    我身边总是跟着一群小弟,道上我也有很多呼来唤去的朋友,但我最信赖的东西,还是手里的枪。

    我喜欢枪,而且身上也一直带着一支。因为行走江湖,不光讲究的是一个“义”字。

    没有任何人会一直很牛逼,尤其是我们这个行当。我知道当老大就是给别人树靶子,我只是别人上位的一步台阶,江湖大哥这个位置,就是后辈们的一块垫脚石。我最信奉的还是那两句话“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和“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当年的岁月,不光有青春热血,还有辞旧迎新。我不仅领身边的人吃香的喝辣的,我还带他们享受更高的精神追求,什么港台流行歌曲,警匪片儿、国标舞、雪茄烟。

    那时候,我觉得自己主宰着一切的风光,这一切让我痴迷,让我癫狂,也让我恐惧。我总感觉这一切会有失控的那么一天,而且我也无能为力。

    此刻我趴在这巴掌大小的土炕上,双腿已经没有了知觉。我不信“宿命”那一套说辞,即便是落成现在这个下场,我还是不信。

    老贾他们是什么猪狗不如的东西,一个赖账吃屎的玩意儿在我面前自诩为韩信,还笑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合着我还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了。还有你们这帮子当年不成器的家伙,永远没有一点儿规矩,永远都是做事不讲究的渣滓,现在一个个倒在我面前成了耀武扬威的角儿,我他妈却成了他们手机拍照的乐子,不能抛头露面,还得躲着藏着。

    老天爷真是有眼无珠。

    (二)

    男人永远要把事业放在第一位。

    巧巧是个好姑娘,不光是因为她救我的命,为我坐5年牢,我明白她对我的爱,但是我更明白爱不能当饭吃。

    大同现在已经换过好几片天了,现在最嚣张的人,竟然是当年都不配给我提鞋的一个十八线小弟。在牢里的一年,我想过出狱后,找那帮孙子报仇,现在看来,完全没有必要了,只一年的功夫,大同已经翻天覆地了,我们这条道儿,更是一浪拍过一浪,出头逞横的永远是年轻人,仇家已经没处去找了。曾经想着出狱后,我还可以凭借着大同拆迁新建,东山再起,可我现在明白了,一年的光景可能就会是一个人的一辈子,在大同我已经没有那种富贵命了。

    以前的兄弟,对我还不算特别寡情,但是我也能体会到与他们之间的隔阂,毕竟我刚蹲完号子出来,他们嘴上说话还算是客气,也老送钱帮我暂渡眼前的难关。我现在身无分文,但我也没拿过他们一次钱,我知道那是施舍,那是在打发叫花子。我不习惯那样的眼神。

    一个男人身上没有一分钱,真是活着还不如一条狗。

    巧巧,我曾想过功成名就后,不再打打杀杀,给你安稳的生活,但是,眼下没有爱情,没有你,我还能活着,要是没有钱,真是让我生不如死。

    巧巧,我不能去看你了,5年很快就会过去,到时候我腰缠万贯,再精精神神的去接你。大同这地面我也不能再待了,听说“大学生”在奉节建了个发电厂,现在正缺人手,“大学生”是个有远见的人,也是当年我花大价钱栽培的人,他是我给自己留的一条退路。

    我要去奉节,重新开始,再闯出一片天下,等日后发达了,我有人有钱再回来,和你好好过日子。

    一个操蛋脓包的混混都能开上宾利,我就不信我一个顶天立地的大老爷们还不如他们这帮腌臜货。

    我还信一句话叫“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我要逆天改命。

    大同,我还会再回来的。

    (三)

    人前显贵,必定有人后受罪。

    五年了,巧巧也不是那个胡作非为的小丫头,而且成熟内敛的可怕。

    第一次,她来公司找我,我躲在隔间没有见她,光听到她的声音,我都觉得羞愧,不光是5年来没去监狱看看她,对她有愧,而且来奉节4年了,我没混出个样子,人模狗样都不算,我没脸面对她,更不能跟她回大同。

    真不希望她来找我,我不值得她多年的等待。我知道她不甘心,她想要我给她一个交待,可是,又能怎么样呢?有些话是说不清楚的,我不是推脱,也不是兜圈子,我现在的人生目标已经和在大同那时候不一样了。我托林家燕去搪塞她,算是给她一个交待吧,但从她的回应看来,我知道她还是不死心。

    我知道自己对不起巧巧。不知道她在狱中是怎么熬过这5年的,不知道她出狱后从大同到奉节是怎么找过来的。现在的世道,竟是些明抢暗偷的下三滥,她没什么江湖经验,估计口袋里也没多少钱,这一路会不会被骗财骗色,她又没有一技傍身,可能混口饭吃都难吧。

    终于,我还是从派出所把她接了出来,她知道我吃英雄救美这一套,就给我演了这么一出戏。在小宾馆,我跟巧巧摊牌了,我告诉她我已经不是什么江湖人了,我需要生存,不管窝不窝囊,不管难不难看,说完,我就转身离开了她。

    今天晚上有一个酒局,“大学生”宴请奉节某个局的局长,他让我晚上好好陪着。现在的酒比以前的金贵,但是难喝,不低着头,压着嗓子,确实不好往下咽。没办法,都是逢场作戏,而且我也应付自如了,从在大同混江湖到现在生意场上打天下,我一直酒局不断,什么好酒次酒都穿过肠,不管多猛多烈,睡一宿,第二天早上我又生龙活虎。

    奉节!奉节!我什么时候才能功成身退,什么时候才能衣锦还乡?可能就在今天,今晚的酒喝好,发电厂的二期工程就可以顺利开工了,那是我的天下,我一寸一寸挣来的。

    这回不会再出现天意弄人了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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