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用手机写文章是什么时候,毫无印象,大抵该是高中摩托罗拉L7。
直角九宫格键盘塞班机,当时最爱的一款,也是二手市场最泛滥的一个种类。各种穷逼之下还是找家里赊了点款子和小伙伴驱车很远的二手市场,200多块买了这台我人生中的第二台手机。它唯一的毛病就是摄像头处于好坏随机状态,点开照相,时常黑屏时常花屏,只有部分时间才会恢复正常。
那时候的电话几乎全键盘,像我们这样的高玩,都能做到盲打。上课根本不需要看屏幕就能给好友发Q,在当时,也算是一项神技。娱乐之余当然有时候会在考场间穿插使用。
那时候的说说和日志都很流行,但碍于一个月的流量我只开得起5元30m的,所以要发日志,只有两种方法。一是在家用纸写好,再拿去网吧现场打录入。再就是用手机书写,然后发到自己的小号上,到了网吧登录小号,消息自然就在电脑上,直接复制粘贴即可成文。
那时候对文字和写作的热情,远胜现在,去网吧首先都是发日志,再玩游戏。甚至到了大一,宿舍没电脑,要写日志都是在晚自习用笔写好,再抽空去电脑楼一张一张的录入。那次在晚自习灵感一来,狂写10页高中时光,导致最后用了一个下午才录完,有8000多字,那是我写过最长的日志,当然比起现在,那都算是小菜一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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