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看到一篇文章批判最近上了热搜的《惊雷》,同时感叹华语歌坛近二十年没有出超越周杰伦影响力的歌手,有凋零之态。我也想写写我十四亿分之一人民的观点。
首先,我也不喜欢《惊雷》,但我们要尊重每一种风格发挥创作的自由。让我感到非常不适的是原作者在老歌手杨坤质疑这首作品之后所做出的回应。他不仅在视频里diss杨坤任何一首歌都没他的作品火,而且用神逻辑偷换概念,把杨坤客观批判他的作品,说成杨坤是在指责每一个听过唱过《惊雷》的人。
作品经不起质疑,所以就想误导舆论,蒙混过关的同时,再“碰瓷”下前辈,给自己增加下热度。这货不仅是作品质量不行,人品估计也经不起推敲。而且这种明显带舆论导向的视频很有可能经过专业的营销团队在背后指导,可惜斧凿痕迹明显,且做工拙劣。发布者明显一副我“火”我有理的骄狂面孔,满屏都是小人得志的轻狂。谁给他的勇气?自“愚”自乐吗?
有句话叫做“文人相轻”,同为艺术创作者,音乐人也常常如此。同一个乐队搞一个类型的音乐还动不动就“道不同不相为谋”了,分道扬镳是常有的事。如果真为了艺术,互撕也不一定就是龌龊,反而有种执着的可爱。
譬如有一个关于郑钧的段子,说郑钧听到保姆给孩子播放凤凰传奇的歌,很激动地从楼上冲到楼下严厉制止,并质问他的孩子怎么能听这样的音乐。
这个段子曝出来的时候确实骂郑钧的比较多。甚至有人会觉得他在“碰瓷”凤凰传奇。因为相比式微已久的摇滚乐夕阳西下,凤凰传奇火遍全国的民谣正是如日中天。
但这种质疑并不违和,也有很多人觉得郑钧很可爱。凤凰传奇的音乐国民度再高,确实也甩不掉“口水歌”的嫌疑。他们的歌娱乐下耳朵可以,若说直击心灵,即便摇滚乐“垂垂老矣”,“半截入土”,依旧“老而弥坚”。
凤凰传奇这么多年来一直受广大人民群众喜爱,也没有洋洋得意地跳出来绑架民意,非要跟郑钧代表的摇滚乐一决高下啊。花开两朵,各秀一枝就好了。何必上蹿下跳,作跳梁小丑状,强迫大众“吃瓜”。要知道在这个流量为王的圈子里,过度营销也是一种“赶客”行为,群众也不是傻子。
流行音乐的形式历史悠久,久到可以从诗经算起,唐诗宋词元曲皆在其中。一直都是雅俗并存,雅俗共赏的。个人以为配乐形式如同她的皮囊,配词才是灵魂。好看的皮囊千千万万,但都逃不过岁月的侵蚀,只有灵魂的香气能飘越时间的长河。
如今我们所处的社会环境,说一句是太平盛世绝不为过。但流行音乐的式微在于灵魂的萎缩,即便她好看的皮囊万紫千红,数量之多前所未有,让人眼花缭乱。但她越来越轻飘飘地如浮光掠影,难以动人心弦。
遍地都是星火可以燎原,但燃烧一次比一次短暂。我们缺的不是一茬又一茬迅猛又短命的野火,而是可以屹立不倒的火山:它爆发时惊天动地,即便沉默,依旧让人仰望。
我们缺的不是遍布原野,在春风里尽情摇曳的小花。我们缺的是参天的古树,无论春华秋实,都是四季里无法忽视的风景。
我们缺了那一群在精神世界里追求极致完美的大神,艺术创作,注定要式微。我们注定要活得丰腴,又贫瘠,在物质和精神的两端。
周杰伦又如何呢?他也不过是巧遇了个拾得些古人牙慧的方文山。作为一个恰巧旁观了他少年爆红到中年沉稳历史的人,我一直对他无感。我们都注定要仰望月亮,膜拜张若虚,李白,杜甫,苏轼……,无数无数大神的月亮。
即使有一天我们可以登月摘星,但我们确实写不出那么美的歌了。那些诗,那些歌,如同宇宙里很多耀眼的光,只来自遥远的,已经逸散的过去。
我不想再讨论《惊雷》这种东西,我拒绝称它为音乐。确实如杨坤所说,听了就感觉“被雷劈了”。但它确实出现了,也许这就是我们活在热火朝天的时代所要付出的代价之一。
想起狄更斯在《双城记》中所写,“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以前年少无知,我觉得他在乱写。现在我要说,他真的是大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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