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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遭罪?

旅游=遭罪?

作者: 独孤光照 | 来源:发表于2018-01-15 18:52 被阅读0次

    前些日子一则东北雪乡宰客事件在网络上闹得是沸沸扬扬,人们为雪乡的行为感到心痛。但是,东北雪乡仿佛是嫌自己背的锅还不够大,不够沉,于是乎,人家就打了你一个措手不及,真是打算把黑锅背到底吗?

    旅游=遭罪? 旅游=遭罪?

    事情还是源于一则视频的流出,在视频上,一名导游操着一口地倒的东北话,说得正起劲儿:“旅游可不就这么回事嘛,你要么钱遭罪,要么人遭罪。要我说,你宁肯让钱遭罪,你也别让人遭罪,大冷的天,在外边只有挨冻的份了啊。”当然我写得不是她的原话,但我说的和她说的比起来简直半点儿文采都没有。人家说的,通俗易懂,幽默风趣,合情合理,义正言辞,我真是自愧不如啊。人家说得句句都在理啊,要旅游,就得豁出去挨坑。

    句句是实,可是句句扎心啊。

    对于旅游被坑的案例,举不胜举,大家早已见怪不怪了,但是我还是想和大家当作新鲜事似的说一说。

    据说云南的坑游客事件最为严重,因为地理位置的限制,没有出现天价海鲜,除此之外,它貌似囊括了中国当代所有的旅游乱象。最典型的就应该算是茶马古道了。“茶马古道”是一个有着特定含义的历史概念,它是指唐宋以来至民国时期汉、藏之间以进行茶马交换而形成的一条交通要道。人们大都也是冲着它的历史知名度去的。但是到了地方,人们大多对这种历史文明痕迹充满了失望。两人花费760元,所说的旅游景点却只是私人圈出来的一块地方,水也只是个小池塘,景色多为人工制造,自然景色也不算美丽,一路上满是举着相机乱拍的人,如果要去看看他相机里的照片,人家也是明码标价:一张10块钱。目的地也只是一个充满马尿味儿的小山包。但就是这样一个地方,当地出租等人士却争相推荐。试问:这种旅游景区如何得以生存的呢?

    旅游=遭罪?

    当然,与人们贪便宜而报低价团的心理是有关的,但这并不能成为你欺骗顾客的理由。如果说那是他自己非贪便宜,但是我们并不知道这个旅行如此糟糕啊,这就和“..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一个套路。

    第一个原因不用说大家都知道,就是求财之心。常道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确是如此,为了钱,亲兄弟可以反慕成仇,父子可以恩断义绝,夫妻可以大打出手。我现在才明白想当初为什么孔子倡导教化,“人之初,性本善”,但进入社会后人们却沾染了一身的铜臭气。一生难逃名利二字。提到金色,人们嘴里可能会说“真俗啊”,但是有多少人在心里默默地把它奉为自己毕生的理想啊。孟子讲养浩然之气,就是要洁然一身,心无所累,但人心不古啊,我们很多人一切向“钱”看,不管历史文化,不管大众权益,不管民族利益。其实,我们倒真该学一下李白那种“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的潇洒风度啊。

    第二,应该就是政府或当地群众的庇护。我们知道,古代那大窑子,有几个没跟官府勾着呢?这就和贪污一样,一环套一环,谁也甭揭发。兔子不吃窝边草,怎么也得给当地民众点儿赚头儿啊,好同心协力、众志成城坑游客。说到底,就是眼光太短,为了点私利、小利,就把整个地方的名声给坏了。简直就是杀鸡取卵啊。

    其实也有自然的因素,因为这种事情大多发生在偏远的、自然环境较恶劣的那些地方,要么拿钱,要么冻死。导游可以用平常的语气讲出来,但我们的权益从何保障令人深思。于是,我依旧更重视人为的因素,因为它是可改的。

    就像淘宝似的就可以,把旅游资源整合起来,严格起评价体系。让旅游提供方求我们给好评,才是真正的合理现象。

    要 打破这种局面,就必须有人出来负责,严格法律,加大违法代价,拔掉窝边草,清理思想垃圾。

    大力整顿,是时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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