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教什么呢?很多老师都认为,当然是教教材,教语文课本,教课文了。其实并非如此,因为教材无非是例子,入选课本的一篇篇文章,是提供给学生学习的例文。所谓例子,就是用来帮助说明或证明某种情况或说法的事物。那么作为例文的那一篇篇课文是用来说明或证明什么的呢?那就是蕴含于课文之中的语文知识和作者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方法。因此,讲一篇课文,不仅要把课文的思想内容和形式特点给学生讲懂教会,更要的是通过课文向学生传授语文知识,培养学生的听说读写能力。也就是说语文课就是教学生听说读写。
具体来说,应该教给学生些什么呢?首先是教给学生规律,包括理解、记忆和使用听说读写知识时的各种规律。学生掌握了这些规律,就如同掌握了点石成金之术,就可以花费较少的精力取得较多的收益了。二是教方法。阅读有阅读的方法,记忆有记忆的方法,写作有写作的方法,思维有思维的方法。老师要善于总结各种学习方法,并且将这种方法传授给学生,学生就能把语文学得更快更好。第三是传习惯,就是把学习和运用语文知识的良好习惯传给学生,有意识地帮助学生形成习惯。具体说就是:凡使用频率高的有价值的语文知识和应用范围广的行之有效的方法,老师就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安排学生反复运用它们,久而久之,学生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习惯就形成了,以后再遇到这一类问题,学生就会自觉地、熟练地运用这些知识和方法去解决问题。到那时,老师传授的知识也好,方法也好,就已经变成了学生自己具有的使用自如的能力了,而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正是语文教学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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