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康有为在给光绪皇帝的上疏奏折中这样写道:“……以数千年一统缓之中国褒衣博带,长裙雅步而施万国竞争之世,……诚非所宜矣!”这就是中国近代史上有名的“公车上书”。可见,当时的中国服饰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地步。
但由于积习太深,加上保守势力的阻挠,这些建议没有被采纳,只是在军警制服及学生操练用的服装上做了一些变动。
戊戌变法失败后,大批青年走出国门,他们不但吸收了西方的科学技术、思想文化,还耳濡目染了西方的生活方式。他们受到国外进步思想的影响,纷纷剪去头发,穿上西装革履,掀起了剪辫易服的风潮。
然而,因为国内的衣冠服饰没有变化,留学生回国后不得不重新穿起清朝服装,并在脑后装上假辫子。虽然宣统初年,外交大臣伍廷芳再次奏请朝廷剪去发辫,改穿西服,与各国保持一致,以免在国际交往中受到歧视。还专门为此事“立案议会”,但终究未能实施。
直到辛亥革命首义成功,剪辫子风潮才如大江大水,冲刷了整个中国。各界人士纷纷剪去辫子,一些地方还组织了义务剪辫子的团体,帮助民众剪去了辫子,280 年的留辫子陋习,到了这个时候彻底地根除了。
易服是从民国政府颁布《服制》法令开的。1912年7月,国民政府参议院颁布了一系列服制条例,除了常服以外,对男女礼服、行政官员、检查官、律师、陆海空军人、警察、外交官、领事等的制服都做了规定,还确立了大礼服、小礼服,奠定了西式服装在社会礼仪中的地位。
中国自上而下地开始接受西式服装与服饰习惯。当时的大礼服就是西式礼服,有昼夜之分,白天穿的长礼服为黑色,身长及膝盖,袖长及手脉,前为对襟,后下端开衩,头戴高而平顶的有沿帽子;晚礼服类似欧式的燕尾服,与晚礼服配套的是较短、露出袜子的靴,靴前缀黑结。
中国人终于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进行装扮,无论是款式、色彩,还是纹样,都可以各取自己所好。从此,传统服饰退出了历史舞台,中国服饰饰文化进入空前繁荣、空前活跃的时代。
民国时期的服饰和中国近代的政治一样,显示出亦中亦西、华洋杂处的特点,形成了当时充满生机的服饰景观,的确是中国数千年以来未有的大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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