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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尔斯文选》第三篇——实用主义回顾:最后一次表述

《皮尔斯文选》第三篇——实用主义回顾:最后一次表述

作者: 力法跳跳 | 来源:发表于2022-04-11 23:51 被阅读0次

原文难度:6星

本文难度:6星。相比于上一篇有所降低,是因为一些概念更加明确了。

本文是皮尔斯文选里的第三篇,归属于第一大部分,也就是对实用主义进行总体介绍的部分。与前两篇一样,这一篇的目的也是继续阐释实用主义的具体内涵。不过随着阅读的深入,对皮尔斯一些概念的逐渐熟悉,实用主义的样态在我看来也变得更加精细。本篇之中皮尔斯主要借助了两个概念来强调其实用主义的特点,分别是“逻辑解释物”(或是把与其并列的另外两个也算上)和“三分活动”。这两个概念显示出皮尔斯的理论由于对实在论的坚持而呈现出的独有的分析特色。除此之外,也有许多散碎的精辟思想,如与詹姆斯和席勒的实用主义的比较,对习惯养成,怀疑,主词和谓词的关系的思考等等。

文章的一开始,皮尔斯从实用主义的思想渊源开始,谈到他们实用主义探讨小组成员的一些关系和观点。并且继续强调实用主义者认为理解一些概念的关键在于这种理解导致的未来行动习惯。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未来的具体行动”,和“引导人们行动的那种东西”的不同之处。这也就是所谓的“逻辑解释物”的意义所在。针对符号的解释,我们一般会有三种解释物,分别是情绪的,精力的,和逻辑的。其中情绪的指的是动用情感的理解,精力的解释物强调对身体和肌肉的影响,而逻辑的解释物强调那种对人们“习惯”的影响。这里,皮尔斯使用“习惯”这个词,而没有使用“行动”这个词,是很有趣的。因为在文章最后,他提到所谓的“行动”,或是说有限的,具体的行动其实属于“精力的解释物”而非“逻辑的解释物”。而逻辑的解释物,在我的理解看来,是永远无法达到的。逻辑的解释物本质是那种现实背后的“普遍之物”,我们可以说这类似于康德和不可知论者坚持的物自体的概念。皮尔斯似乎在保持着对物自体敬畏,也就是坚持不可知论的同时,从人们自己身上找到了最有可能成为“普遍”的东西,也就是习惯。习惯引向一种无限的行动,人们在使用理念纠正自己的习惯的时候,习惯或者被加强,或者被改变,但总体上呈现出指向未来的无穷无尽的趋势。并且在这种动态调节的过程中,许多科学知识真的会被解决。由此,“习惯”这种属人的东西成为了人们接近真理的工具。逻辑的解释物在现实中不能直接指称或是证明,但正是这种抽象中纯粹的东西引导人们的认知活动。

逻辑解释物只能指向一种倾向和习惯,也就是某种可能性,而并非确实性。在这一点上来说,皮尔斯的实用主义确实与我们现在平时随意思考时所采取的策略不同。我们默许有限的事例和应用就可以决定对普遍之物的断定。但是皮尔斯面对普遍之物,普遍规律,全称命题等概念的时候,认为这些东西全都不可能在现实中存在,也不能被确证。因此认知,理解的过程是一个修改习惯的无限开放的过程。而我们常见的那种使用一种理论对另一种理论的解释,也就是我们在学习知识的时候老师们主要使用的手法,在皮尔斯看来虽然也可以算“逻辑解释物”,但并非是最终的逻辑解释物,每种理论解释到最后,必然化约为普遍之物的应用和对习惯的引导。就像分解质因数一样。最终产物质因数是不可分解的,但分解过程中暂时产生的那些依然可以分解的合数也并非是虚幻和错误的。

“三分活动”,这种分析方式产生的必然性似乎也与“普遍之物”的虚置有关。三分活动,就是符号,解释对象和解释物之间的活动。皮尔斯主张他强调的那种semiotic,也就是符号学,应当以此为根基展开讨论。结合“普遍之物”的存在方式,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他不能使用原本的二分法,使用主客关系的方式讨论一些问题。因为在实在论者的眼中,这个所谓的“客体”,也就是真理本身,世界本身和“普遍之物”本身并不能直接与主体构成关系,它是虚置的,是一种理想化的东西。而我们主要是通过与符号打交道,从而形成一种关系,而符号在指向解释物的时候,又是另外一种关系。

这里,结合第二篇文章,有两个问题值得讨论。“普遍性”和“普遍之物”与“模糊性”的关系是什么?“普遍性”和“普遍之物”与确定性的关系是什么?

三分活动里的三方分别是解释对象,解释物和符号。其中显然解释物,特别是“逻辑解释物”,代表了普遍之物或是普遍性的维度。那么,确定性和模糊性的概念是否能在这三者里面找到自己的对应呢?我认为,它们可以,但是只能构成两两关系。

确定性,模糊性和普遍性似乎讨论的是知识的两个维度。其中模糊性和普遍性构成一个维度,我认为这涉及符号学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明确的知识和模糊的知识的区别。我们生活中确实经常会遇到模糊知识,比如一些暗示,指桑骂槐,语焉不详等等。而且自己探究或许会发现,大部分人在大部分时候可能都是处于语焉不详的状态。人们接受了某种知识的暗示,仅仅是学会了转述,却不能分辨其中究竟指向什么未来应用。比如保守主义可以指向对改革的反抗,也可以指向对秩序的守护,但我们更多时候不会思考全部的可能性。认识论谈论知识的时候,多数时候谈论的是普遍的知识,却很少讨论模糊的知识。勉强说来,这个模糊的知识似乎是符号特有的现象。因为普遍之物不存在模糊,解释对象,或者是具体应用场景少见模糊,因此符号的使用似乎是模糊程度的源头。

而确定性与普遍性,则是第二个维度,那就是普遍之物与具体应用之间的关系。在我们日常看来,这两者应该没有什么区别。比如继续用上一篇“钻石的硬度”的例子来分析。我们经常认为,钻石的硬度是一个普遍的事实,而具体情况中每一颗钻石都符合这样的事实。不过,从原则上来讲,皮尔斯可能首先反对我们能认知“钻石的硬度”这个普遍之物,因为我们能观察到的无非是一个个独立的实验,“硬度”这个东西不是实验中能够出现的,而只是我们分析得出的普遍之物。其次,当我们用钻石的硬度来指示眼前之物的硬度的时候,或许会遇到“这个东西是不是钻石”的问题。皮尔斯在小字部分注释就清楚地说明了他的观点,普遍之物与现实中的个体是本质不相同的东西,前者总是单数,而后者会有很多例子。无论普遍的知识,还是模糊的知识,在落到当下的应用场景的时候,都会遇到现实的问题。勉强来说,这个现实的问题,确定性的东西,似乎对应解释对象。

我们可以说解释对象,解释物和符号对应着确定性,普遍性和模糊性。但同时更应该意识到,这三者中是存在两个不同质的问题的。

除了这两个概念之外,一些其他的有启示性的语句摘抄如下,或许以后讨论。

关于主词和谓词:

实用主义的核心:一个理智的谓词的全部意义在于,只要这个谓词是真的,那么在经验的过程中,在某种存在条件下,某些种类的事件就会发生。

实用主义所论证的下一个要素是这样一种观点:每个思想都是一个符号。

每一个实在论者作为实在论者来说都必定承认普遍之物是一个词语,因而是一个符号。

就命题而言,这是它的主词所支撑的东西和它的谓词所断定的东西之间的区别。

就论证而言,这是其前提在其中为真的那种事态与其结论的真理性所规定的那种事态之间的区别。

(有意思的部分在于,主词竟然是有思想的。似乎暗示在思想的领域,思想普遍呈现出承接关系,而并非像我们以前认为的。所有真理都是独立存在的。具体的思考可能是符号使用的语境与符号在语境中做出的宣称。)

关于习惯和养成:

习惯与倾向的区别在于,习惯是作为下述原则。。。的结果而获得的:在知觉和想象以相似的方式组合起来的情况下,多次地重复同一种行为就会产生一种倾向,即习惯,也就是在未来的相似情况下将以相似的方式行动。而且,关键在于,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修改自己的习惯而对他自己进行或多或少的控制。当环境不允许他在外部世界中重复进行他所希望的那种行为时,他在这种情况下用以产生出这种效果的方式表明,他事实上非常熟悉下面这条重要原则:在内心世界中的重复,即在想象世界中的重复,如果被直接的努力所加强,就会产生一些与在外部世界中的重复所产生的结果相同的结果;这些习惯将具有影响外部世界中实际行为的能力;特别是,如果每次重复都由一种特别强烈的努力所伴随,这种努力通常类似于向一个人未来的自我发布命令。

解释物与符号:

皮尔斯提出他强调的有逻辑解释物的指号和普遍之物正是semiotic需要关注的最重要问题。

“不要以为每当呈现出一个能够产生逻辑解释物的指号时,那样一个逻辑解释物就在实际上被生产出来。时机出现的可能过早,或者过晚。”

语言,逻辑结论与习惯:

“在某些特定条件下,当解释者期望某种特定的结果时,他将以特定的方式形成某种习惯,那个真实的,有生命力的逻辑结论就是那种习惯;语言表达只不过是对它做出表述。”

我不否认概念、命题或者论证可能是逻辑解释物。我只是坚定地认为,它不可能是那个最终解释物,因为它本身具有那样一种东西的指号,这种东西本身具有一个逻辑解释物。

习惯与动机结合在一起,条件则以活动为它的精力解释物;不过活动不可能是逻辑解释物,因为它缺乏普遍性。作为逻辑解释物的概念仅仅局部地是如此。它或多或少具有语言定义的性质,比习惯差一些,正如语言的定义比真实的定义差一些那样。

与詹姆斯进一步比较:“仅仅在于他没有像我所做的那样把“意义”,即终极的逻辑解释物限制在习惯之内,而是承认知觉,即一些具有强制性的复合情感具有意义。”

席勒对实用主义的七个定义皮尔斯大多不同意:

1实用主义是一种主张“真理是逻辑的值”的学说。

2 “一个论断的‘真理性’取决于它的应用”,我认为这个定义是一个没有经过认真分析就得出的结论。

3 实用主义是一种主张“一条规则的意义就在于它的应用”的学说,这个定义使“意义”就是精力的解释物,而忽视逻辑的解释物,这是另一种软弱无力的分析。

4实用主义是一种主张“一切意义都以目的为依据”的学说。

5实用主义是一种主张“一切心里生活都有目的”的学说

6实用主义是“对一切忽视实际知识的目的性的看法提出一种系统批驳”。

7 实用主义是“自觉地把一种目的论的心理学应用于认识论(或逻辑),归根到底,这意味着一种唯意志论的形而上学”。

对于那些具有这种意义的形而上学问题、关于未来生活的问题,特别是关于那个不可理解然而具有人性,不是内在于这个宇宙之中而是创造了这个宇宙的上帝的问题,就我而言,我衷心地认为下述那种人道主义是许多世纪以来对哲学做出的一个最宝贵的贡献,这种人道主义没有妄图成为一门科学,而仅仅是一种本能,就像鸟的飞行能力那样,不过它是一种通过沉思加以净化了的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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