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个小朋友跟我聊天的时候,说他妈对他的养育就是经常没有任何理由的打骂,说他妈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情绪,有时候开着车突然就停路边把他拽下车揍一顿,我当时听到觉得很不可思议也理解不了,今天上午出门居然就看到了这样一幕,一个妈妈停车路边把一直哭个不停的5岁左右的孩子拽下来揍了一顿,小男孩哭得更凶并且大声为自己辩解,妈妈大声告诉他:“我数十声,你马上给我停下来。”然后就开始冷冷的看着她儿子开始数数,小男孩委屈得根本就停不下来,又委屈又害怕,哭声慢慢地小下来,但还是停不下来,数完十声小男孩还在委屈的抽搐着,妈妈回到车里等他不哭了才让上车。我认识的那个小朋友说他长大后就再也没有哭过了,而且他现在只剩下一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不会再有任何情绪波动,我现在想来还是挺庆幸自己没有建议他可以选择不让原生家庭再影响到他这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话。是需要一些时间与学习去处理这个议题的。
今日刚好学习了一点相关内容的小课程,摘录一些学习总结。
原生家庭对人的影响究竟是事实,还是一种思考方式?它既是事实,也是一种思考方式。而且从思考方式发展到事实,只需要一次自证。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如果你倾向于用决定论的思考方式,认为现实已经被过去的事情决定了,你就会证明原生家庭带来的影响是难以撼动的。反过来,如果你相信自己可以改写人生,那么虽然过去的事无法改变,将来你也可以做出不一样的选择。所以,相信决定论的,就会拥有决定论的事实;相信自主选择的,事实上也会拥有更多的选择权。
第二个层面,我觉得你想问的是,如果否认了原生家庭带给人的负面影响,是不是在给那些犯过错误的父母找借口?换句话说,那些在原生家庭中受到伤害的人,如果有一个理论告诉你说,这些伤害不足以影响人的一生,会不会就让受害者失去了愤怒的理由?
有这种想法的话,我建议你做一个思维练习:先想象一下,假如你有能力改变自己的人生,你可不可以在生活变好之后,还理直气壮地说出:“我对过去受到的伤害,仍然选择不原谅。”
当你学会让自己保留愤怒的权利,就能更自由地让自己变好。
总之,你既有愤怒的权利,也有变好的自由,两者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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