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
沈伯时《乐府指迷》云:“说桃不可直说破‘桃’,须用‘红雨’‘刘郎’等字;咏柳不可说破‘柳’,须用‘章台’‘灞案’等字。"若惟恐人不用 代字者。果以是为工,则古今类书具在,又安用词为耶?宜其为《提要》所讥也。
译文:
沈从父在他的《乐府指迷》中说到:“永桃花不可直接说桃花二字,必须用’红雨’‘刘郎’等字代替;吟诵柳树不可直说柳树二字,必须用‘章台’‘灞案’等字代替。”好像是唯恐人们不会使用替代字的样子。如果真的以此为功妙,那么古今的类书都在,又何必再填词?难怪被《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讥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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