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茶泡饭 施 璇
什么?茶泡饭?龙井?铁观音?或许你会感到荒谬,感到不解。但我这里所指的茶泡饭是指清水泡饭,对,不过就是拿白开水泡上冷饭,普通,无味,味道甚至比粥还要淡一些。
但我却吃了八九年的茶泡饭。
我是奶奶带大的小孩,她吃什么,我便吃什么。儿时看她吃茶泡饭吃得一脸享受,便央求奶奶让我也尝尝。几粒米随着水下肚,咕噜咕噜几下,米倒是没吃几粒,水倒是全喝光了。当时家里没有自来水,所有的饮用水都是从家门口的井里打上来,放到灶膛的大铁锅里煮沸的。小时候不觉得,后来才觉得这水清冽,带着肥沃的泥土气息,混着青草的凛,还有灶里火舌舔舐铁锅散发的味道,喝下去就舒服。
于是,每日清晨的早饭便是茶泡饭。先把碗里的水喝个六七分,再去扒拉剩下来的饭。有时候上学来不及吃了一半,便剩那儿。奶奶便咕哝着,又吃剩饭碗了,她总让我不要浪费,可当时的我却总是听不进去。于是,每每奶奶就总是吃我吃剩的茶泡饭。
有时,我会嫌寡。第二天的早餐就会多一道黄豆炒咸瓜,又或是茶泡饭里就会多一些肉松,上头还有些碎芝麻。我知道的,奶奶总是会依着我。久而久之,那农家人的血脉仿佛就融进了我的血里,成了我身上的味道,淡到已不可拟,不可想,不可寻。
那时候的日子,像这清水过饭,简单,朴素,却幸福。
小米粒沉在碗底,水上漂浮着点黄豆炒咸瓜的油花,再放些阳光,放点澄澈的蓝天,和炊烟袅袅,便是人间的四月天。
也曾喝过别家的自来水,涩嘴得很,生。全然没有那种被太阳晒得白花花的味道,也全然没有被大铁锅煮过的味道。它没有农家土地的潮湿气息,没有鸡爪鸭蹼踩过的印迹。
模模糊糊地意识到这点之后,我便每次都把茶泡饭吃得精光,砸吧两下嘴,就好像有了令人心安的力量,此时,稻香,水冽。胜过一切琼浆玉露,山珍海味。
可现如今,我已经吃不上了!奶奶从母亲那里得知茶泡饭对胃不太好,便不再让我吃,即便我哀求奶奶也不行。再后来,井被封了。现在,我每天吃的是鱼。是肉,唯独没有那茶泡饭……
再让我吃一口茶泡饭,依稀里,我仍能听见清晨第一声高亢的鸡鸣,仍能看见旭日东升,阳光透进屋内,屋里是一位上了年纪的老人和她的小孙女在吃茶泡饭,而美好与温馨挂满了门前的树。
再让我吃一口茶泡饭……
优秀练笔之1692.爱,从未缺席 程雨汐
同伴说,今天会下雪哦。
下午气温骤降,仿佛世界将要凝固,双手双脚就快没了知觉。我手插口袋,缓缓走出校门。风,不放过任何一丝空隙地,只往衣中钻着。双脚有些抬不动,心中开始有些抱怨这个鬼天气来。
冷!真冷!
那冷气似卷地而来的野兽,欲将每个人都吞入肚中。我的鼻子与耳朵都已发红,不敢用手触摸,因为已是冰凉。
我由于没带钥匙,只得在路口的红绿灯下,等待母亲过来接我。我跺着脚,似乎这样就可以驱散寒冷,但一切只是徒劳。我有些埋怨母亲为何还未来接我,却没有办法,只得继续等着。
这是一个繁忙的路口,一到周五,车水马龙,川流不息。信号灯红绿交错,身边的同学走了一批又一批。忽然,抬眼,远处路灯下的一对老夫妇,引起了我的关注。他们手牵手,各自手中拿着一个蛇皮袋,缓缓地,一摇一晃地,向我这个方向走来。老爷爷不知在老奶奶耳边说了什么,老奶奶挣脱了老爷爷的手向前走去,可嘴角却分明漾着笑意。老爷爷没有办法,只得跟在后头。他们不时的捡起地上的塑料瓶,可每每这时,老爷爷总会绕到老奶奶身后,将瓶子丢进她的袋中。我的鼻尖渐渐泛起暖意,焦躁的心也沉静下来,只静静地看着。
他们来了。绿灯亮起,老奶奶想要过马路,老爷爷却跑到老奶奶前面,用一副紧张的神情看着周围,护着他,直到来到我的身边。老奶奶嗔怪着:“你呀!”老爷爷只是憨憨地笑着,不语。老奶奶弯腰下去,顺势向下看,原来我的脚边也有一个塑料瓶。她有些吃力,下弯的动作很缓慢,清晰的,我仿佛能听见她的关节的活动声。我抢先一步捡起塑料瓶,递给她。在老爷爷的搀扶下,她直起身接过瓶子,满意地放入自己的袋中:“谢谢你,小姑娘。”说罢,转身离去。“哈,今天我捡的还是比你啊!”“当然,你最厉害!”望见他们的背影,两个老人手拉着手走在黑夜之中,心中也被这温暖之景所打动,嘴角也泛起一抹浅笑。
“汐!”是妈妈!我回过神,跑向路边的车。打开车门,一阵暖气扑面而来。“不好意思,今天开会晚了,这是热水喝了暖暖身。”妈妈的话中带着氤氲的雾气,伴着空调的温度,只暖我的心房。一口热水下肚,身子仿佛活动开了,一阵舒服,想必这是世界上最美味的东西了吧?
坐在车上,2018年的第一场雪缓缓地落下,想必也是上天被这世间的美好所打动,而落下的泪吧。那么轻,那么小,那么晶莹,那么纯洁。这个雪天,其实并不那么寒冷。
爱,会晚到,却从不缺席。
优秀练笔之1693.张老师的笑 黄睿凡
(注:张老师是指老爹小时候的全科老师)
记得初见你时我大概五六岁。那时刚学会打羽毛球,因为你的身份,再加上我的不面生,便邀你来“切磋”球技。你是谁?想当年校园兼语数外体四科一体的彪悍老师,自然把我虐得“求生不得”!你每次获胜都只是微微一笑。有时看我不想再打便放点小水,让我有一些些的希望与激动。不过好景不长,还是会被你“打回原形”。而你只是很和蔼地看着我,悠闲自在。我注意到你脸上有一些些浅浅的纹理,眼角也有初现的鱼尾纹。
五六年级小学运动会,我成功入选“名同虚设”的“校篮球”队(几乎没有体育课练习)。但我仍是很激动地每天不停地练着三步上篮,总想着有几次能和要求的标准一致。几次不断的摔落让我有些失落,在小区练习时你总是这么笑眯眯地看着我,脸上的沟壑越发的深沉,竟如三峡般“重峦叠嶂”。
看着我垂头丧气地走来,不免有些心疼。你认真地教我秘诀、手法,犹如洪七公传授郭靖那般,而我似懂非懂,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非要你给我示范。你无奈地笑笑,说:“这把老骨头几年没动过啦,怕是别整散架喽!”“不存在的的 ,张老师您还年轻。”我们已经适应了这般的笑谈。你拾起地上的篮球,缓步走到中场,突然猛地加速,直冲向框,手捧球,大跨三步,飞身一跃,手向上一扬——“哐当”一声,球应声而入。“漂亮!”我起身鼓掌,你仍是微微一笑,掩饰着刚刚下来时,周身关节响遍的疼痛……
而今,你打羽毛球再也打不过我了,有时打篮球的技术我比你还好。你仍是这么宛然地笑着,不时地说:“哎呀!我是老喽……”每当此时,我定会“捧哏”——“您老教了咱俩代呢!”这时,你总会很自豪、满意地笑,脸似向日葵那般,虽落了不少沟壑,却充斥着欢愉、沁人心脾的意味。
数年的光阴,让一个中年的健壮教师,变成了一个年迈的老叟……感慨时光一去不复返!愿张老师能继续他那春风十里的时光,不再变老。
优秀练笔之1694.我相信蜘蛛侠 康诗佳
几日前做了个梦,梦到了一棵树。
是棵柿子树呢,它并不高大粗壮,甚至有些瘦弱,以至于那满枝的肥胖柿子压得它有点驼。它们无一不诱着我。
醒后不能忘怀,与母亲商议买几个吃,母亲同意后就去了大商场。我从那一排排似乎望不到边的货架上连续找了几遍,都没有。最后无奈,问工作人员才知道,这里不仅没有柿子,连柿饼都没有。偌大商场,竟没有小小柿子。
我没有办法改变什么,在放弃柿子后,母亲便去买包了。我、弟弟与父亲到邻近的休息区等妈妈。那休息区还挺漂亮,既有塑制树、电话厅与迷你邮筒,还有塑料花坛。我实在无聊,只好看看临近的邮筒。不经意发现油邮筒的取件门坏了,里面还有不少杂物。本着爱护公共财物的想法,我将取件门重新安上,可它少了几个零件,便只能看上去像好的,实际上,你轻轻一碰就又坏了。
就在我还没开始发呆前,对面电梯传来一声“我是蜘蛛侠!”
一个小男孩儿,估摸着也就一年级的样子,边喊边跑,朝休息区跑。他踩在椅子上,毫不犹豫将双手攀在了塑制树上,又将双脚用力一甩,他整个人就荡了起来,边当边喊蜘蛛侠,看着他脸上溢满的笑容,我竟鬼使神差的冒出一句“ 蜘蛛侠吗?”他大声荡着叫:“嗯!嗯!蜘蛛侠!”说实话那场面有点惊心。他荡的那棵塑制树,本身底端加固盘就少了两颗螺钉。被他这样晃总让人觉得树和他都在摇摆。我既担心他的安全,又怕他破坏购物,就连声唤他下来。他跳下后转身对我笑说:“蜘蛛侠不怕危险哦!”他脸上的笑漾的更开了,伸出双臂,又捋起袖子给我看,指着几个用彩笔画的圈说:“看到了吧!我的手臂上被一只蜘蛛咬过,变异了,我就成了蜘蛛侠。”随即,一脸的骄傲。
似是突然想到什么,他一把抓着我的手就跑起来,跑得极快。当我抬头看时,到了塑料花坛。本身应该挺漂亮的花,不知被什么重物压过,伏在地上起不来。他指着花坛说,这是我保护的,有人欺负他们,我把它们保护住了呢。这是蜘蛛侠应该做的。我不清楚当时我听到这话时,脑海里在想些什么,只觉得有种莫名的感动。许时好奇,弟弟跑过来看。那男孩儿立刻指着自己说,我是蜘蛛侠。
弟弟先是一怔后大笑起来:“哈哈,你是猪猪侠猪猪侠!”那男孩儿听了后极不高兴,大叫道:“我是蜘蛛侠,蜘蛛侠呀!”男孩儿脸色还极难看,也难怪,蜘蛛侠和蜘蛛侠的变化差异,绝对不只有胖瘦。
突然想起电视上的蜘蛛侠有两个。就又问他:“蜘蛛侠有好有坏,你是哪一个?是红色的还是黑色的?”他想了想,大笑说道:“当然是好的那个了。蜘蛛侠就应该为人民服务。”弟弟却又补充道:“红的蜘蛛侠也会破坏东西的。他还不如黑的厉害。”“红的蜘蛛侠才是好人。他是大英雄。”男孩儿大叫着。他想为他的英雄争辩什么,他坚定地相信着,从来没有怀疑过。他的蜘蛛侠是好人,红色蜘蛛侠是好人。他是拯救人类的大英雄。
我并没有看过多少关于蜘蛛侠的动画。也不知道红的跟黑的到底哪个更好,哪个更像英雄。也不知道红的跟黑的到底有什么区别。
但我相信他,我相信那个红的蜘蛛侠,他是超级英雄。因为我相信那个男孩儿,以及他那个扎根于心底的英雄梦。那是多么美好单纯的想法啊!那个英雄,成了那个男孩儿童年最大的憧憬,成了他的力量所在,成了他对这个世界最初的看法。而现在的人们,忘了太多曾经的美好的事物。包括我一直想要的柿子饼。我想要的并不单单是柿子饼。还有那些被遗忘了的,蒙蔽了的,掩盖了的青春与童年。
我总觉得他会这么一直相信下去,坚持下去。一直相信着他的蜘蛛侠。一直保持着他的童心。
我愿意相信蜘蛛侠,我相信蜘蛛侠。
优秀练笔之1695.爱,从未缺席 张庭嘉
焦虑,不停的焦虑。月考前的最后一天,我迷失在焦虑的海洋里,无法自拔。
是夜,匆匆回到我温暖的小房间,床已经铺好,桌上有一盘暖暖的水果。我知道,这一切都是母亲的杰作。却无心把自己丢到床上,只想多做一道题,再多看一会儿书,再多扒到几分,哪怕一分也好。可是,我越焦虑,就越看不进书。数学题里的所有符号、数字仿佛都看不清,明明才见过的图形也成了陌路,不知如何下手。政治书上的知识点似在满天乱飞,我却抓不住任何一个,只能呆呆看着墨迹在眼前渐渐模糊,渐渐化开,渐渐开出无数的水墨花。
“吱呀”,老木门发出令人心酸的声音,定是母亲进来了。我感觉,有一双手搭上了我的发,轻轻的摩挲。“别害怕考试”,母亲熟悉的声音似乎很遥远,“你不是考不好的孩子,只是粗枝大叶,这是可以改的毛病”。她似乎放下一个瓷盘,伸出手指,为我抵去泪水。“所以不要再哭了。你努力过,所有人都看得见。考不好也没有关系,你有实力的,别再害怕。”
我抬起头,透过泪眼朦胧。我似乎看见母亲嘴角的轻笑。那笑,不是傲慢,不是轻视。那只是温暖,透着一股子坚定,又夹含着绵绵爱意。有一种暖,在我胸中化开,似是轻柔的风,拂过心田,吹过头脑,平息了不安的内心。那,大概就是母爱吧。一切世间的焦虑、悲伤,在这伟大的爱前屈服了,湮灭了,只留下无尽的暖意。这,原是世间每个人都有的,平凡却伟大的。是否是因为太常见而被忽视的呢?我忆起,每天精致的早餐,咸淡适宜,温度正好,这是我最爱的、百吃不厌的口味。却在忙忙碌碌里,忽视了母亲的爱,忽视了她翘首企盼的身影,忽视了她望女成凤的,那可不变的心。
原来,爱,从未缺席。
我终于不再哭泣,心情终于不再焦虑。母亲温柔地端起瓷盘,递给我一双筷子。“吃一点吧”,伴随母亲轻柔的话语,我望向瓷盘,是小笼包呐!晶莹剔透的面皮闪着诱人的光。我夹起一个,轻咬一口,汤水涌入口中,竟是说不出的香甜美味,“真好吃”。我由衷叫道。母亲也不说话,只望着我笑,更为这小笼包添上一股暖意。终于明白,游子们日夜思念的“母亲的味道”。他们念念不忘的,定是从不缺席的那一份母爱了。那么,我天天享受着这世界伟大的爱,定是世间最幸福的人儿了。
考场上,写下这篇文章,我的心里,仍有无数暖意荡漾。我不再害怕,因为,爱,从未缺席。
优秀练笔之1696.爱,从未缺席 曹菲凡
外婆,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是她,陪我度过了那无忧无虑的童年。
忆童年,最是美好。
小时候的我很调皮,齐耳的短发,红色的皮夹克,总是让别人误以为我是个男孩。
外婆是个极细心的人。她常常要到田地间干农活,弯腰除草,很是忙碌。而乡下多河,外婆担心我,便每每便带一个大红木盆,让我坐在其中。而我有时甚觉无聊,想要偷偷地逃走。这时,外婆便会哄我,为我采一把菜花,或从树上摘下几个未长大的小梨子。
伴成长,最是感动。
外婆可以说是个文盲。她只会写她的名字,用写还不准确,应该说是画。
上学后,妈妈和爸爸有时上班,留我一个人在家。而我是最怕黑的,从不敢一个人睡。所以,外婆常常从舅舅家赶来,只为陪我睡觉。
那时,原本是名列前茅的我惨遭“滑铁卢”,心中的悲伤不能言说。我把自己关在书房,哭泣,让泪水迸涌。外婆轻轻推开门,把她那粗糙的农民的手搭在我的肩上,亲切地说:“一次考试失败算什么,人要乐观。我当年生活那么艰辛,你外公不在家,一个人带俩孩子,还要干农活。我那么累,那么艰辛都熬过来了,你也可以的。”说着,她拨开头发,给我看她头皮上的伤痕,“我曾经一个人从早上哭到晚上,眼睛都哭瞎了,但我后来想明白了,人啊!还是吃点苦的好!这样才经得起大起大落!你再努力努力,外婆相信你下次能考好的!”
我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外婆经历的艰苦岁月,我已经无法体会,但她教我为人处世的道理,我会铭记在心。
电话那头,是思念。
上了初中,我去外婆那儿的机会少了。现在外婆和外公两个人住,过着孤独而简单的生活。
常常,我可以接到外婆的电话。她年纪大了,也爱絮絮叨叨的。她总是问我,“这次考得如何”“来不来吃饭”之类的话。有时好久不去,她会来看我。我看见她日渐佝偻的脊背,日渐银白的发丝,看见她在门口张望的身影,看见她为我晒床,在阳光下逐渐老去,然后像一只老鸟,与外公二人过着孤独的日子,我的泪便很快的流下来了。
外婆的年纪大了,但她仍想着子女。我每次去时,都看见她在阳台上纳鞋底,是那种少见的千层底。她说:“趁我现在还看得见,多帮你们做些,等到哪天看不见了,你们还有的穿。”
外婆的叮咛,外婆的布鞋,外婆的电话,是外婆独特的爱。我从不抱怨她的年老,无知,从不抱怨她不及我的爷爷学识渊博。因为她的爱,从不缺席。
优秀练笔之1697.同桌 曹菲凡
快升入初三的时候,老师终于给我换了个同桌。他是个学霸。
说真的,从小学以来,老师很少让班上比我优秀的同学与我同桌,虽然我很向往。而且每次与我同桌的男生,都是调皮捣蛋型,这是我最不喜欢的。而这次,机会难得。
他,瘦瘦的,黑黑的,自称“李漂亮”者是也。下课的时候,笔走如飞,作业写得飞快。这给本来速度就慢的我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我力争写得要比他快,可每次都以失败而告终。后来,我明白了原因:我有一个独特的癖好——如果这个字写得丑,擦掉重写;如果作业完成得自己不满意,我会撕掉重写,至少要让自己满意。而他从不担心书写,自然笔走如飞而毫无顾虑。
他的认真也让人害怕。每每上课,他总是或专注地望着老师或专注地看着试卷,从不理会身旁之人此刻在干什么。他略微前倾,背挺得直直的,双手放于桌前。这专注度可以说是百分百了。而我看见这样专注的他,不禁想起了初一的我。那时的我,也有他这样认真,专注。但是什么改变了我呢?我常常问自己。是什么使我成了现在这样呢?我反思着,也愧疚着。因为我想起了初一时“认真到底”的诺言,想起爷爷临终的遗言。为什么不能坚持呢?这并不难啊!
他也有些高傲,可他有资本。当哪天他不那么优秀了,他才不会那么高傲——而这又不大可能。但他有时又热心过了头。晚自习时,我或许因一道题难住了,想了许久。他已将作业全部写完,便会看看我。见我还在画图思索,便会用铅笔作一条辅助线:“看!这样做!”这时,我真不知该谢他还是恨他。谢他的热心,教了我一道题;还是恨他夺走了我独自解决难题后的愉悦,余下的只是“为什么我想不到”的懊恼。但他的热心也挺少有,必须逢他身心愉之悦时。
我从未与这样优秀的人同桌过。这使我感到初中三年来从未有过的压力。或许,我就是太满足于现状,才成了如今这样吧!老师安排这样的座位,便是将对手放在了我的身边。
我与他,从无过多的言语。无非我向他请教问题,他为我讲解,但我也默默努力着,积蓄力量。他已不是初一时的他,我亦不是初一时的我。在初中的路上,我想奋力一搏。我经历了浮与沉,希望看见更亮的光。我想:我也不该只满足于现状了,再不拼搏,更待何时?然,东山再起有望否?
优秀练笔之1698.慢慢地,我懂了 曹菲凡
四五岁时,我便开始读《红楼梦》。那种绮丽的贵公子生活吸引了我,可我也钦佩曹公的耐心——写一本书竟用了十年!
后来,我迷上了古筝。开始练古筝,对我而言,是学得晚了。那时已经六年级了,面对毕业会考,我还要兼顾古筝。
于是,每天晚上我尽快将作业做完,好让自己能有半个小时来练习古筝。每次老师布置的任务,我都能很好地完成。那时,也是我进步最快的时候。
步入初中,仿佛一切都是新的。我没有放弃古筝,毕竟人总该有个奔头。初一的生活,似乎成了我最辉煌的时候,学习第一,古筝进步也很大,仿佛一切得心应手。
但好景不长,我的学习开始有些下滑,这自然要我投入更多的精力。而古筝曲子难度加大,同样是一周,我自然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去练习。
于是,我成了一个大忙人。在学校,我争分夺秒地学。晚上,我要练古筝,还要做题目。而周末,古筝一练就要七八个小时,也不喝水,也不上厕所。这样的生活似乎苦了些,但是我觉得很充实。
忙里偷闲地,我也会练练字,看看书。这些或许在别人看来是那样不可思议,在这样紧张的初中生活还能如此悠闲。可我并不这样认为,我觉得,看书练字本身也是一种学习,我们不能为了学习而学习,更何况我喜欢,所以也就不觉得枯燥了。
当十五岁的我,再次翻开《红楼梦》的扉页,抚摸那些文字时,突然间,有了异于孩童时的感悟。生活让我慢慢地懂得,曹雪芹经历了由贵到贫,由贵族到穷人的巨大落差,但他不放弃写作,并且还花费了十年,“批册五次”,那不是因为他想以此挣钱,而是这使他的生活有了希望,他的人生有了价值。更重要的,是因为他喜欢。因为喜欢,即使他贫困潦倒,也依旧会坚持。正因为这样,他的名字才会被历史铭记。
而我呢,不就如经历了家庭变故,家道中落的曹雪芹吗?曾经是传说的第一无人能及,如今却不似先前那般优秀。我想,我应该像曹雪芹那样,直面生活,直面困难。更何况,古筝我已经用了两年将十级考完,那么接下来我更应该将学习上属于我的夺回。
是的,我曾迷惘过,曾成功亦曾失败。但是曹雪芹的经历慢慢地让我懂了:努力总有回报,不要放弃,不要自卑,要相信“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风雨过后总有彩虹,我懂了,真的懂了。
优秀练笔之1699.我初三了 曹菲凡
开学第一天,我在家收拾书包,心中一直有个声音对我说:“过了今晚,你初三了。”我不知该喜,还是该忧。
两年前的9月1日,我也是如此忐忑不安。那时,我为自己来到育才而欣喜,也为自己在全校是否有一席之地而担忧。两年后的我,也同样心情复杂。我欣喜的是自己终于步入了初三生活,那是我曾经日夜期盼的。而我也为自己能否考上市中,考出好成绩而担惊受怕。
那一夜,我望着夜空,久久不能入睡。新的学期,新的开始。我不知道现在班上的情况,有人进步,有人退步。我害怕又会蹿出几匹黑马。曾经也有人夸我聪明,我一笑而过。因为我知道,我并不是聪明,只是努力了,认真了。我对自己说:初三了,再不使劲就真的没希望了。认真是什么?认真是每一次作业,每一个字都态度端正,每一个问题都尽力思考。努力呢?就是课前预习,上课听讲,课后复习,完成作业后再多刷刷题。努力便是尽自己最大的力。
是啊!初三了!我即将面对的,是一个崭新的,让人激动的世界。我要面对一切。体育一直是我的弱项,但在这一年里,我想我会有很大的进步的。在初二的时候,我第一次800米及格。这个成绩给与了我很大的鼓励。我想我一定要坚持,不能做一个四体不勤的书呆子!
每天早上到教室,我总会看见李邦喆已经提前到了。他6:10到校,而那时我还在吃早饭。每当我读书读得嗓子发干时,写作业手酸时,抬头总能看见他在很专注地看书写字。我便会觉得很羞愧:人家还没叫累,你叫个头啊!继续读!继续写!
身旁坐了一个比自己优秀,比自己聪明,还比自己努力的人,我心中自然难受。我不再无拘无束了,因为我有了一座大山,有了新的挑战。小学时,我曾经可以用一年的时间,从20名杀入前十,让自己的名字挂在黑板上。那么我相信,初三,我还有整个初三,我还可以努力,还可以奋斗!我想起我曾经跑800米快坚持不了时对自己说的话:爬也要爬到终点!我最爱看特种兵,看他们上天入地下水,无所不能,但我最欣赏的,是他们永不言败的倔劲!我一直认为,人活着就是拼的那股劲!也许你也会有没劲的时候,有偷懒,松懈的时候,但你一定要激发自己那股劲。那股劲一上来,你就像喝了酒的疯子一样,感觉自己有使不完的力,用不完的劲,不管干什么,心中都有奔头!
劲,要靠自己去激发,别人只能是刺激!我初三了,长大了。我有一个比我小三岁的表弟,我要给他做榜样,告诉他:万事皆有可能,爱拼才会赢!
优秀练笔之16910.最美的声音 金煜贤
我喜欢,她的嗓音。
恰似树林中百灵鸟的声音,清脆、悠扬;仿若拉动的小提琴,圆润又不刺耳;又如滴泉落入池塘,在心头震起一圈圈的涟漪……
她的嗓音清澈、明净,仿佛有一种魔力般能让你立马回魂,顺着她的思路走下去。她的嗓音洪亮,徘徊在整个教室中,连角落的灰尘都听得到她的话语。她的嗓音圆润,给人以心静;她的嗓音悠扬,给人以沉醉。
音如其人。她,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已忘记第一次见她时的衣着,只是那声音,一直铭记着。经过一个暑假的休整,她的嗓音甚是洪亮。从未见过嗓音如此洪亮的,女老师。那一刻,我便打心底里的喜欢她。
喜欢看她做实验。第一次的“变水”实验,一直,记忆犹新。只见她高举一只高脚杯,打开农夫山泉的瓶子,向杯中倒了些什么。她对我们说要将这透明的“水”变成“椰汁”。随即转身,在三个瓶中又挑了一个,拧开,倒入,刹那间,“水”变浑浊了,乳白色的,真是“椰汁”!之后她对我们一笑,说要将“椰汁”再变成“红酒”,拿起另一个没有打开的瓶子,倒入,纯白的“椰汁”又立马变成了紫红色的,但这哪是“红酒”啊,分明是“葡萄汁”才对!她双眼微眯,笑了。我们更是笑的前仰后合。自此,我们便对化学充满了向往。
喜欢听她评讲作业。她总是很认真的准备每一次的评讲。哪些题目是一类的,要一起讲;哪些要板书的;哪些要叫同学们记下来的,一个个的注意点,无不细致入微。讲到重要的地方,声音也总会提高好几分贝。许是因为这样,她总会在我们记笔记时小声地清着嗓子。
喜欢看她改试卷,周五晚上,必去她的办公室看分数。一道道题在她的笔下走过,若是遇到个叉,她便会停下,指着那题,询问,并讲解,若题目很难,一时讲不完,她便会要求我上课认真听。若是哪次考差了,她便会带着玩笑的语气说:“正好,给你浇盆冷水。”但语气中更多的是焦急。若是考好了,她便装作什么也没发生一样,继续改下一张试卷。 我知道,嗓音中带着焦急是担心我;嗓音中带着喜悦是为我而感到高兴。
我喜欢她的嗓音,更喜欢拥有那宏亮、清澈的嗓音的她——我的化学老师。
优秀练笔之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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