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候割过稻。现在食指上还留着当初割稻时不小心被弯刀割的印记。
那时稻谷有夏收和秋收两季。
南方的夏天,稻谷收成的季节,正好是热的不行不行的时候。所以一般是早起去割,或者下午夕阳落时去。但即便如此,还是经常热汗湿透衣襟。
即便一年要种两次庄稼,忙忙碌碌的。可是产量却很一般。是付出与收获不成正比的那种。
除去征收粮,也就够自给自足吧。
后来,大家突然都只种秋季的稻了,收成反而见高。如此解放了双手,真是福音。
原来,这份成果,就来自杂交水稻专家袁隆平的发明。
吃水不忘挖井人。
对于万千农民来说,活干少了,粮食增多了,人也轻松了,没有比这更实惠有益的了。
我经历过割稻的辛苦。所以对大米饭一直是光盘行动。
隔夜的大米,从来是煮粥喝掉的。
不吃隔夜菜,但大米饭隔一夜隔两夜都要把它物尽其用。
孩子盛饭时,总提醒他们少盛一点,没吃饱可以来第二碗。但不能眼大肚子小,吃不完倒掉我看不惯。
割稻时,那个稻穗蜇的皮肤生疼。我曾经好没耐心,觉得光绕着田地走一圈都好费时,这得割到什么时候啊。但一步一步往前割,割完一个地就有肉眼可见的成就感。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
如今的农村日趋工业化,种稻的人越来越少。父母辈的种不动了,中年辈的不稀罕种了,小年轻辈的不会种。
我也已经20几年没割过稻了。竟然挺回味小时候在乡间田头劳作的快乐。
那些汗水洒田地的时光,也懵懂,也畅快。
那应该也算是我唯一的劳动,唯一吃过的体力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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