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人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题记
王朔有一篇文章《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讲述了小混混张明与清纯美丽的女大学生吴迪之间的情感纠葛。张明是一个皮条客,对待感情自然也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这种人最怕的就是认真。自己认真就会陷入爱情的泥淖无法自拔,怅然若失;对方认真就会觉得诸事缠身,麻烦不断。因此,他专门挑选那些玩世不恭的女孩子,与之调情。令张明没想到的是吴迪表面上离经叛道、蔑视世俗,骨子里却对爱充满执着。吴迪事后明白自己只不过是张明填满内心空虚寂寞的一个床伴,由爱转恨,开始出卖自己的肉体,变成张明犯罪团伙中的一名卖淫女。东窗事发时,张明被捕,吴迪却选择在他们曾经居住过的房间自杀,祭奠死去的爱情。吴迪的爱就像一团火焰,张明的无情就如冰冷的海水,水火不相容,注定这段感情没有美满的结局。
吴迪的人生轨迹在遇到张明之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她的死固然让人扼腕叹息,但所有的一切都是她自己的选择。刑满之后,张明继续寻欢作乐,而吴迪却早已飞灰湮灭。当时,读这篇文章,我为吴迪鸣不平,觉得她傻。明知对方无情,却还飞蛾扑火,傻;为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作践自己,更傻;为一个无视自己爱的男人放弃生命,最傻。我也曾在内心里指责过张明:“凭什么你在出狱之后,还能像没事人一样,自由的生活;凭什么你在吴迪死的那个房间感到害怕之后,可以选择移居到其他地方,欣赏日升日落,行走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凭什么你在恢复正常人的生活之后,在对吴迪充满愧疚之余,还可以继续追逐爱情呢?”
但是,作为一个路人甲,我有什么资格指责张明呢?说白了,我不过和大众一样,喜欢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对别人评头论足,为某一些人不平,又毫无同情的谴责犯错的一方。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能改之,善莫大焉。难道一个人犯了错误,就要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翻身吗?难道一个迷途知返的人就要永远被剥夺追逐幸福的权利?深深的伤害了一个人之后,难道就得一辈子活在自责内疚的阴影中,不能笑,不能旅游,不能和别人调情吗?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最近网络热搜高居不下的 “江歌案”。案件本身没有引起网民的轩然大波,但让大众哗然一片的是刘鑫在江歌不幸去世之后的态度。刘鑫,何许人也?“江歌案”的导火索就是这个女孩子。面对前男友的纠缠,刘鑫叫来自己的闺蜜江歌来帮忙。事情朝着意想不到的方向发展,江歌被陈世峰残忍的杀害。按理说,最应该对这个案件负责任的就是这个杀人犯。在真相大白之后,大家好像对陈世峰的兴趣不大,反而对刘鑫穷追不舍。为什么呢?在江歌和陈世峰争执的时候,她躲在屋里;在江歌被杀害的时候(可能呼救),她躲在屋里;在江歌妈妈找她寻求真相的时候,她躲起来;江歌举行葬礼的时候,她躲起来;在江歌去世一百多天的时候,她换了新发型,参加聚会,晒了自拍等。网友谴责刘鑫,并不是要她对这个案件负法律责任,而是希望她能在舆论的压力下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并真诚的对江歌妈妈道歉,给予一个失去女儿的可怜母亲精神和经济上的补偿。江歌是为刘鑫挺身而出,遭遇不幸,在道义上刘鑫有责任第一时间站出来安慰这个可怜的母亲,并向她道歉,说明事情的真相。但是,刘鑫一直在躲避,江歌妈妈就开始利用网络舆论来让其现身,想向她了解一些女儿去世的细节。
刚看到这个案件的时候,我又一次的充当了“圣人”的角色,和很多网民一起指责刘鑫。我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刘鑫在听到外面那激烈的争吵声和呼叫声的时候,还能心安理得的躲在屋里。如果感到害怕,那么江歌呢?如果当时刘鑫能在情况变得糟糕之前,采取一些措施使陈世峰的情绪稳定下来,可能这一切的不幸都会避免。如果刘鑫能够胆大的面对江歌妈妈的询问、指责,甚至歇斯底里的打骂,网络的舆论也不会一边倒的批判她。江歌妈妈做出再过分的举动,都是情之所至,刘鑫及其家人如果能理解她内心的苦和痛,也不至于会发展到如今“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如果刘鑫是因为还没有从案件本身的害怕、震惊中走出来,那么作为她的父母,为什么也会在女儿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没有给予正确的指导和建议?处于保护女儿的本能本身没有错,但是恶言相向反而会再次将刘鑫推至风口浪尖处。如果当时能妥善的处理和江歌妈妈的关系以及网络舆论,可能后面什么事情都没有。
后来的传播,味道就变了。网友晒了刘鑫面带微笑的照片,很多人就开始觉得江歌死的不值,刘鑫怎么能在江歌去世几个月之后就能活得如此开心呢?我也是这样想的,中国最无良闺蜜。后来,一句话点醒我,“子非鱼,安知鱼之乐”。我们都不是刘鑫,都不知她的生活和心理在江歌死去之后发生了什么变化。但是,在她被各种唾沫星子埋没的时候,我看到了一个幸福家庭上面笼罩着乌云,一个女孩子被批判的体无完肤。可能有人会说:“面对江歌妈妈的悲伤,他们还有什么心情和资格拥有幸福”。一个人选择幸福生活的权利,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剥夺。在我们忙着指摘别人的时候,先扪心自问一下。谁能保证他没有做过一件错事,谁又能指天为誓证明他做人做事都是无可挑剔的;谁又敢理直气壮的说他没有伤害过任何一个人,或者伤害之后以最完美的方式给予补偿?
逝者已逝,难道生者只能每天悲苦生活,以泪洗面,或者随之而去才算对得起遭遇不幸的人吗?过分的问一下,如果非要刘鑫为江歌服丧,请问期限是多久?三年还是一辈子?刘鑫不是十恶不赦非得处以极刑的恶徒,个人认为舆论不应该对其毁灭。江歌妈妈是整个案件最悲苦的一个人,女儿的离去,就如一片天轰然倒塌。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中国文化中最不幸的事情之一。不幸既已发生,网友们最应该做的事发动身边的力量帮助江歌妈妈慢慢走出丧失爱女之痛的阴影。至于原不原谅刘鑫,这就看江歌妈妈愿不愿意放过自己,也看刘鑫的品性。现如今刘鑫已无处可逃,在网络不发达以前这是无法想象的。
是非曲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杆称。网络舆论是个好东西,它能让坏人无所遁形,但是它也是个不好的东西,喜欢以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别人。吾非圣人,在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批判别人的时候,是不是应该三思而后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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