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本文标题:2018-08-13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augubftx.html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