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W先生去北京出差,去之前分别向社区和学校报备,对于回来后的处置,社区给予的回答是以防疫政策为准,学校是参照社区管理规定。
W先生回来后,社区对北京非疫区回来的人员已没有隔离和检疫要求,他还是主动做了两次核酸。为了不影响女儿上学,他也没有回家,而是住到单位招待所,本想等核酸结果出来后,报给老师,然后回家。
结果,在他兴致冲冲地准备回家的时候,老师又说学校对从北京回来的家长要求是14天不能与学生接触,要写保证书。
实际上,他去的那个区早就不在风险区内,可是学校还把它列在内,他本想保证书照写,他还是回家住,其实每天孩子早出晚归,与他接触的机会也很少,他回来后就呆在自己房间就行了。
孩子知道写保证书的事,就开始纠结,毕竟已经承诺的事情,违背了就失信于老师,可是她也希望一家人在一起。
W先生有点无奈,与其让孩子纠结,就不回家了吧!
如果他在小孩不在家的时间回来,与孩子不在同一空间同时出现,是不是不算接触?
他每天还在上班,我们在同一单位,同一食堂吃饭,我肯定会接触他,我每天接送小孩,那他算不算与小孩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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